导论
1. 在梵二文献中,共融的这个观念(希腊文Koinonia)被凸显出来(1),它特别适于用来说明教会奥迹的精义,它也可能是新天主教教会学的关键所在(2)。事实上,深入探讨教会作为“共融”的事实。是一项特别重要的挑战,它给教会奥迹提供一个宽广的神学思维的空间,“教会奥迹的本质就是这样的,对它常能有新而深的探讨”(3)。不过,某些教会学的看法,显示出对教会作为共融奥迹的了解不够,因为它们不能把共融的观念与天主的子民、及基督的奥迹的观念相互协调,对教会作为共融与教会作为圣事二者间的关系,也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2. 考虑到从共融的观点来看教会时,在教理、牧灵及大公合一各方面的重要性,信理部觉得宜以此函,简要提示及阐明几个基本要素,作为必要的基础,也同时阐明对深入神学研究工作的期待。
壹、 教会—共融的奥迹
3. 共融的观念是处于“教会自我意识的核心”(4),因为每人与天主圣三及与他人结合的奥迹始于信德(5),而这一事实已在地上的教会萌芽,并朝向天上教会的末世圆满发展(6)。 共融的意义不是单一的,为能以这观念为主轴来解释教会,应该从圣经及教父传统的教导中去了解,其间共融常包括两个层面:垂直层面(与天主共融)及水平的层面(人与人共融)。共融从基督信仰的观点看,它首先是天主的恩宠、是在逾越奥迹中天主所主动成就的果实。天人之间的新关系-建立在基督身上,通传于圣事内—也延伸在人与人之间的新关系中。所以,共融的观念一方面应能表达教会的圣事性,当我们尚“与主远离”时(7);另一方面表达特殊的合一性,使信友们成为同一个身体,即基督奥体的肢体(8),一个有机的共同体(9),“一个在父及子及圣神的合一中,集合起来的民族”(10),并采用可见的、社团性的方式以保持合一(11)。 4. 教会的共融同时是不可见的与可见的。在不可见的实体中它是每人藉着基督,在圣神内,与天主圣父的共融,也是偕同他人共同分享天主的神性(12),基督的苦难(13),同一的信仰(14),和同一个圣神(15)。在宗徒的道理中,在圣事内及在圣统上,地上的教会,于其不可见的共融与可见的共融之间有很密切的关系。藉这些恩赐,也就是可见的实体,基督以各种的方式,为了人类的得救,在历史中执行他先知、司祭及君王的职务(16)。这种存在于不可见的共融与可见的共融之间的关系,使教会成为救恩的圣事。 教会由于其圣事性,她不能封闭自己,而要不断地努力向使命与大公合一开放,因为她被派遣到世界上来是为了宣讲与作证,实现并扩展构成教会要素的共融奥迹:在基督内聚集所有的人和一切事(17);成为所有人的“不可分离的合一圣事”(18)。 5.每个人因信德与洗礼加入教会的共融(19),而教会共融的根与中心是在感恩礼中。事实上,洗礼就是加入一个团体,它是复活的主藉感恩礼而建立并使之生活的身体,以致真正可以称它为基督的身体。感恩礼是教会成员共融的泉源及原创力,因为它能使每一位成员与基督结合:“在分感恩饼时,我们实际分享主的身体,我们被提升,与主共融,也彼此共融,‘因为饼只是一个,我们虽多,只是一个身体,因为我们众人都共享这一个饼(格前十17)’”(20)。 这就是圣保禄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的理由,意指在圣体圣事中,主赐给我们他的身体,把我们转化成一个身体(21),圣体圣事恒常地表达出教会最本质的形式:临在于各处,却只是一个,如同基督只是一位一样。 6.从四世纪末以来,按照拉丁文版本的宗徒信经的传统说法,教会就是诸圣的相通(22)。以共同的、可见的方式分享救恩的福份(神圣的事物),特别是感恩祭,乃是参与者(圣徒)彼此间无形的、不可见的共融的根。这种共融包含着教会成员彼此间精神上的团结性,因为是同属一个身体的肢体(23),并导向在爱德中的确实合一,而形成“一心一意”(24)。共融也导向于祈祷中的合一(25),它是同一圣神在众人心中的启发(26),圣神“充满教会,也结合整个教会”(27)。 这个共融,藉它的不可见的因素,不但存在于现世旅途中的教会成员之间,而且也与所有在主的恩宠中过世的人、组成天上教会的成员,或是在完全净化之后将加入天上教会的成员彼此共融(28)。这特别说明在现世旅途中的教会与天上教会之间,在历史性的救恩使命中相互关连。结果是不仅可以肯定基督为教会成员的转求(29)在教会学上的重要性,也肯定了圣人们的转求,及圣母玛利亚以特别卓越的方式所作的转求(30)。基督信徒对圣人敬礼的热衷,其本质符合教会作为共融奥迹的深刻事实。
贰、普世教会与个别教会
7.在信经中所宣认的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焉的基督的教会,是普世的教会,也就是说,是主的门徒的普世团体(31),在各种不同特性与多样化的人、群体、时代和地域出现及行动。对基督唯一教会救恩性的临现,有许多的说法,从宗徒时代即说在教会内有“一些教会”(32),因为它们虽是个别的教会,然而却具有普世教会所有的基本要素(33)。这些个别教会是按照“普世教会的图像”构成的(34),每一个别教会都是“天主子民的一部分,托付给主教在司铎团协助之下所管辖”。(35) 8、为此缘故,普世教会是各个教会的总体,(36)也因此以类比的方式,把共融的观念用在个别教会的结合上,把普世教会视为各个教会的共融。可是,多次因“各教会的共融”这个观念的提出,致使教会在有形的及体制方面的统一被削弱。因此有人宣称,个别教会本身是一个完备的主体,而普世教会是个别教会相互承认的结果。这样片面性的教会学,显示对共融的观念认识不足,它不只是把普世教会的观念,也使个别教会的观念为之贫瘠。历史证明,当个别教会在寻求自己的自立自主时,就削弱其与普世教会和其生命及可见的中心的实际共融,她内在的统一性就受到损害,此外,在面对各种奴役及剥削的势力时,她会有失去自由的危险。(37) 9、为把握将共融这个词汇类比性地应用到所有个别教会的真正意义,在一切之先,应视这些教会是“基督唯一教会的一部分”(38),与全体、就是同普世教会有相互内在性(mutual interiority)的特殊关系(39),因为在个别教会中,“是至一、至圣、至公及传自宗徒的基督的教会的真实临在,并在此活动”(40)。所以,“普世教会不可能是个别教会的总合,也不是个别教会的联邦”(41)。教会不是它们共融的结果;就其本质性的奥迹,它是在实质上及时间上先于每一个单独的个别教会而存在的现实。 实际上,按实质而论,教会的奥迹,一个及唯一的教会,依照教父的廉洁,是先于创造的(42),她产生那些个别教会犹如自己的子女,她在个别教会中表达自己,她是母亲,不是个别教会的产物。此外,按时间而论,在圣神降临的那日,教会在一百二十人围绕着玛利亚及十二位宗徒的团体中,显示出来,人他们是唯一教会及将来各地方教会创建者的代表,他们有一个朝向世界的使命:自这时刻,教会说各种语言(43)。 从开始就显示出她的普世性,她生育了不同的各地方教会,作为耶稣基督一个且唯一的教会的个别实现。她们在普世教会内,由普世教会诞生,就是在她内,从她而获得她们的教会性。因此,梵二如此说:教会在(个别)教会中、教会出自(个别)教会(Ecclesia ins et ex Eccllesiis)(44),这一用语不能和另一用语分开:‘那些’个别教会在教会中、并出自(普世)教会“Ecclesiae in et ex Ecclesia”(45)。很明显的,普世教会与个别教会之间的关系具有奥迹性,这种关系与所有人类团体社会里的全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10.每一位信友,藉着信德与洗礼,加入至一、至圣、圣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他并非透过一个个别教会、间接地属于普世教会,而是以直接的方式;虽则进入并生活在普世教会,必需是在一个个别教会中实现。从教会作为共融的观点看,信友的普世共融,及(个别)教会的共融,并不是互为因果,而是从不同的观点看同一的现实。 此外,属于一个个别教会,与在教会内没有外方人(46),决不冲突。特别在举行感恩礼时,每一位信友是在自己的教会中,在基督的教会中,不管从教会法的角度看,属于或不属于这个正在举行感恩礼的教区,本堂区或个别团体。在此意义下,仅管法律的从属必需划分(47),无论谁只要他属于一个个别教会,就属于所有的教会;实际上,属于共融,就是属于教会,就绝不是纯粹的个别教会,因为教会的本质永远是普世性的(48)。
叁。各教会的共融,感恩礼及主教职
11、个别教会在普世教会内的合一或共融,除了有同一的信德及共同的洗礼为基础外,特别植根于感恩祭与主教职。 共融扎根于感恩祭,因为弥撒祭献,虽则经常是在一个个别的团体内举行,但从不知识那一个团体的举行;实际上,这个团体接受主在感恩祭的临在,就接受了救恩的全部恩赐,虽然她经常是有形的、个别的,但她因此彰显出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的形象与真正的临在。(49) 感恩祭的教会学被重新发现出来,有其无可否认的价值,但有时在表达时只单方面的侧重地方教会的原则。有人认为,哪里举行感恩祭,哪里就有教会奥迹的全部临在,以致认为其他任何关于教会的统一与普世性的原则都手是必要的。另一些人的想法,由于受到不同神学的影响,更趋向于激化教会的个别性,以致认为因耶稣的名聚在一起(参阅玛十六20),就有教会产生:因基督的名聚合成为团体,就具有教会的权柄,包括对感恩礼的权柄;某些人说,教会由“下层”产生。这些或其他类似的错误,没有充分注意到,其实就是感恩礼(圣体圣事)使个别教会不可能独立。实际上,感恩礼中主的圣体是唯一及不可分的,这也意涵他身体的唯一无二性,即唯一而不可分的教会。从感恩礼的中心出发,每一个举行感恩礼的团体,每一个个别教会都必需开放自己:接受基督伸开的双臂的吸引,融入他唯一与不分的奥体内。也因此缘故,伯铎职务的存在-主教职务及普世教会统一的基础,是与教会的感恩特性深深符合的。 12.实际上,教会的合一也根据着主教职的合一(50)。同样,“众教会的身体”的概念需要有作头的教会,那就是罗马教会,她“主持爱德的普遍共融(51)”,主教职的合一也包含有一位主教作主教团体的头,那就是罗马教宗(52)。“教宗作为伯铎的继承人”,是主教职的合一、也是全教会合一的“永远可见的根源与基础”(53)。这项主教职的合一,在各世代中藉着宗徒的继承而得以延续,也成了各时代的教会与基督建立于伯铎及其他宗徒身上的教会相承接的基础及身分证明(54)。 13.主教是其负有牧灵职责的个别教会有形可见的合一的原则与基础(55),但为使每一个个别教会成为完全的教会,即有着普世教会有的一切要素,依照普世教会的形象而建构,具有普世的最高权威:即主教团“偕同他的首领罗马教宗在一起,总不与他分离”(56),这要素应当临在于个别教会中如同基本要素。罗马主教的首席权及主教团是普世教会的固有要件:“不是由个别教会衍生而来”(57),而是内在于每一个个别教会。所以“我们看伯铎的继承人的职务,不只是从‘外表’接触每一个个别教会的“综合性”的服务,而是从‘内部’属于每一个个别教会的本质”(58)。实际上,首席权的职务,本质上具有一种真正的主教权,不只是最高的、完整的及普遍的,而且是直接的、及于每一个人的,不论是牧人或其他信众(59)。伯铎继承人的职务,应该内在于每一个个别教会内的这个事实,必然是表达普世教会及个别教会彼此互相内在的基础(60)。 14.偕同伯铎、在伯铎以下的感恩礼的合一及主教职的合一,并不是教会一体性两个独立的根源,因为基督建立了感恩礼及主教职,二者在本质上是相连的(61)。主教职是同一的,感恩礼也是同一的:是死亡又复活的唯一基督的唯一祭献。礼仪以各种方式表达了这一事实,比如感恩礼的举行不但是与主教,而且与教宗、与主教团、所有圣职、全体子民结合在一起(62)。每一个有效的感恩礼,都表达这与伯铎及与整个教会结合的普世共融,或者客观地表达出对共融的需求,那些与罗马分离的基督教会就是如此(63)。(译者按:此即指《教会宪章》第八节第二段所言:“在天主教以外仍有许多圣化及真理的要素存在”;又见《大公主义法令》第3节第二段)。
肆、在教会共融中的合一性与差别性
15.“教会的普世性,一方面带动更坚强的一体性,另一方面,激发多样性及差别性,这并不阻碍一体性,反之却赋予‘共融’的特色”(64)。这种多样性适用于每一个个别教会内部职务、特恩、生活方式、传教方式的多样性,以及个别教会之间的礼仪及文化方面的各种传统的多样性(65)。 推动一体性而不妨碍差别性,正如同承认并推动差别性不应妨碍一体性,却要使之更丰富,这是罗马教宗对整个教会的首要职责(66),也是每位主教对托付给他的个别教会的首要职责,但应遵照教会的法律总则(67)。而建设及维护此一来自差异中的共融特色的一体性,也是教会中每个人的职责,因为每一个人都被召叫每天来建设与尊重这一共融,特别是藉着爱德,因为“爱德是全德的联系”(68)。 16.为了对教会共融的这个观点:差别中有一体性,有更完整的看法,应考虑到那些由宗座权威为了特殊的牧灵职务而设立的机构及团体。依其身份,这些机构属于普世教会,但它们的成员,也属他们生活及工作于其间的个别教会。其对个别教会的从属具有弹性的特点(69),因此有不同的法律形式。这个事实一点也不损及建立于主教职上的个别教会的一体性,反而给这一体性提供共融本有的内在差别性(70)。 有把教会作为共融的情况下,也要注意到不同的修会及社团,它们表达了献身生活及使徒生活团的特恩,圣神藉此使基督奥体更加丰富:虽则它们不属于教会圣统组织,但属于教会的生命及圣德(71)。 鉴于它们超教区的特点,是根据伯铎的职务而来的,所有这些教会现实,都是为个别教会相互间的共融而服务的要素。
伍、教会共融与大公主义
17.“对于已经受洗而享有基督徒之美名,但不承认全部信仰,或不保持在伯铎继承人领导下的共融中统一的人们,教会自知有多种仍与他相连”(72)。在这些非天主教的教会及基督团体之中,实际上存有基督的教会的许多要素,使人怀着欣喜和希望能够认出某种程度的共融,虽则是不齐全的(73)。 这种共融特别存在于与东正教的关系中:它们虽然与伯铎圣座分离,却与天主的大公教会有紧一密的关连,它们有宗徒的继承及有效的感恩祭礼,所以堪当称为个别教会(74)。实际上“在这些教会中因着圣体礼仪的举行,天主的教会得以建立成长”(75),因为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真正地临在于有效的感恩礼仪中(76)。 可是,由于以伯铎的继承人为代表的普世教会的共融,对个别教会而言,不是一个外在的补充物,而是一个内在的构成要素,那些可敬的基督徒团体的处境,使它们的个别教会有了创伤。在那些没有保存宗徒继承及缺少有效的感恩礼仪的教会团体中,这创伤愈发显得深切。在另一方面,为天主教会来说,她既蒙天主召叫,集合众人成为“一栈一牧”(77),因此这个事实也造成一个创伤,因它阻碍教会完全地实现她在历史中的普世性。 18.这种情况强烈地要求所有人致力谋求大公运动,一起为教会合一的完整共融而努力:“这合一乃基督从起初就赐给教会的,我们深信在公教会内永存不失,并希望不断增长,直至世界末日”(78)。在这促进大公的努力中,祈祷、克苦、研读、交谈、合作具有优先的重要性,为能藉着重新对主的皈依,所有的人都可以认出伯铎的首席权存留在他的继承人,罗马的主教们身上,使伯铎的职务得以实现,如同主所愿意的,在所有教会的内部,作为普世的宗座服务,同时,除了天主制订的要件以外,可依照所在的时空而有不同的表达,如同历史上所证明的。 19.荣福童贞玛利亚在信德、爱德及与基督的合一上,是教会共融的典范(79)。“永远地临在于基督的奥迹中”(80),圣母是在宗徒们当中,在刚诞生的教会(81),及每一个世代的教会之中。实际上,“教会同耶稣的母亲玛利亚,有他的弟兄,在(晚餐厅)楼上集合。如果耶稣的母亲玛利亚没有与他的弟兄同在,就不能谈论教会(82)”。
在结束这封信时,信理圣部以《教会宪章》的最后几句话(83),邀请各位主教,并通过各位主教,邀请所有信众,特别是神学家,把促进共融的努力,及共融的神学思维,托付于荣福童贞圣母的转祷。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接见下列署名枢机部长时,批准此信,在该例行会议时议决,并明令予以公布。 一九九二年五月廿八日,信理圣部于罗马 部长:J.Ratzinger拉辛格枢机 次长:A.Bovone布翁总主教
注解: 1、参阅:梵二文献教会 4,8,13-15,18,21,24-25;启示 10;现代 32;大公 2-4,14-15,17-19,22。 2、参阅:1985年第二届全球主教特别会议结束宣言 1。 3、保禄六世在梵二第二期开幕式上的讲话(1963年11月29日); 4、若望·保禄二世对美国主教们的演讲(1987年六月十九日)1。 5、若壹一3:"我们将所见所闻的传报给你们,为使你们也同我们相通,原来我们是同父和他的子耶稣基督相通的。"亦参阅 格前一9;若望·保禄二世〈平信徒劝谕〉(1988年12月30日)19,宗座公报422-424;1985年主教会议结束宣言1。 6、参阅 斐三20-21;哥三1-4;教会48。 7、格后五6;教会1。 8、教会7;比约十二世〈基督奥体〉通谕(1943年6月29日);教会4。 9、参阅 教会11。 10、圣西彼廉〈主日祈祷〉23;参阅 教会 4。 11、参阅 教会9。 12、参阅 伯后一4。 13、参阅 格后一7。 14、参阅 弗四13;费六。 15、参阅 斐二1。 16、参阅 教会25-27。 17、参阅 玛二十八19-20;若十七21-23;弗一10;教会9,13,17;传教1,5;依肋内〈反异大全〉三章16,6,22。 18、圣西彼廉〈致玛奴〉6。 19、弗四4-5;亦参阅 谷十六16。 20、教会7。21, 参阅 教会3,11。 22、参阅 格前十二25-27;弗一22-23;三3-6。 23、宗四32。 24、参阅 宗二42。 25、参阅 罗八15-16;迦四6;教会4。 26、圣多玛斯·阿奎纳〈论真理〉29。 27、参阅 教会49。 28、参阅 希七25。 29、参阅 教会50,66。 30、参阅 玛十六18;格前十二28。 31、参阅 宗八1;十一22;格前一2;十六19;迦一22;默二18。 32、参阅 宗座圣经委员会〈教会的一体性和多样性〉(1989),14-28页。 33、教会23;参阅 传教20。 34、主教11。 35、教会23;参阅 圣依拉略 〈论圣咏〉14章3节。 36、参阅 保禄六世〈传福音〉宗座劝谕(1975年12月8日)9。 37、主教6。 38、若望·保禄二世对罗马神职人员的讲话(1987年6月19日)9。 39、主教11。 40、若望·保禄二世对美国主教们的演讲(1987年6月19日)3。 41、参阅 罗马的圣克来孟〈致格林多人后书〉十四2;赫尔曼的牧者二4。 42、参阅 宗二1;圣依肋内〈反异大全〉三17,2。 43、教会23。 44、参阅 迦三28。 45、参阅 法典107。 46、参阅 教会26;圣奥斯定〈若望福音诠释〉26,13。 47、参阅 教会18,21;圣西彼廉〈论教会的合一〉5;圣奥斯定〈若望福音诠释〉46,5。 48、安提约基亚的依纳爵〈致罗马人书〉序言;参阅 教会13。 49、参阅 教会22。 50、教会23;参阅 邓辛格3051-3057;圣西彼廉〈论教会的合一〉4。 51、参阅 教会20。 52、参阅 教会23。 53、教会 22;参阅 教会19。 54、若望·保禄二世对罗马神职人员的讲话(1990年12月20日)9。 55、若望·保禄二世对美国主教们的演讲(1987年6月19日)4。 56、参阅邓辛格3064;教会22。 57、参阅 教会9。 58、参阅 教会26;安提约基亚的依纳爵〈致斐拉德斐亚人书〉4;〈致斯米纳人书〉8。 59、参阅 〈罗马弥撒经书〉感恩经第三式。 60、参阅 教会8。 61、若望·保禄二世星期三讲话(1989年9月27日)2。 62、参阅 教会23。 63、参阅 教会13。 64、参阅 主教8。 65、哥 三14。 66、参阅 教会10。 67、参阅 教会15。 68、参阅 教会44。 69、参阅 教会15。 70、参阅 大公3,22;教会13。 71、参阅 大公14。 72、大公15。 73、大公5,14。 74、若十16。 75、大公4。 76、参阅 教会63,68。 77、若望·保禄二世〈救主之母〉通谕(1987年3月25日)19。 78、参阅 宗一14;若望·保禄二世〈救主之母〉通谕(1987年3月25日)26 79、参阅 教会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