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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与宽恕有关的事项

罪恶感



宽恕对我们每个人都重要,其理由之一是,我们都有罪恶感。我们的罪恶感有来自童年期的、来自青少年期的以及成年期的,每个时期都有。我们的父母把罪恶感加在我们身上,我们传给我们的子女们,我们的子女再把罪恶感反回来加在我们身上。 

有一点很重要,要记得罪恶感不一定是坏事。如果我们不细心读某些心理书,我们的印象可能是:罪恶感只是使人心灵伤残的影响力。如果我们能解脱一切的罪恶感我们就自由了。 

心理学家并不这么说。心理学家谈解脱罪恶感,是指没有根据的,那种我们感到伤残我们心灵的,但却没有真实道德根据的罪恶感。 

我们都需要某种数量的罪恶感。当我们不和善或露骨的残忍时,我们应该感到罪过。当我们有诱惑作反对我们道德律的事的时候,我们内心应升起罪恶感。事实上,最应可怜的是不能感觉罪过的人。人们在某些罪犯身上发现的不可饶恕之一是:他们作最可怕的行为而没有最轻微的内咎。我们认为他们冷酷无情;别人的生命在他们眼中什么也不是。 

罪恶感是我们自幼学来的道德律的内心化。我们幼时,父母和其他成年人告诉我们什么对什么不对。如果我们作了他们不许作的事,他们可能打我们的手,可能强制我们离开那场所。举例来说,如果我们打弟弟或妹妹打个不停,我们可能被抱走去坐在墙角的小椅子上。 

注意这里发生的事。爸妈告诉我们打别的孩子是不对的,但我们还是会打。那时我们就会被抱离群体,那就是告诉我们,我们的行为是不被接受的、被排斥的。 

但过一小会儿,爸妈会原谅我们。我们会许下不再打人,他们会紧紧地抱住我们、吻我们,又把我们收入他们的恩宠之中。 

如果我们又开始打人,我们会再被排斥。过一段时期,教训会进入心中。这行为不适宜,如果要父母爱就必须避免这行为。我们学会了不再打人。 

另外一个时候,我们的父母不地场,我们可能又打人。这次没人看见,但在我们小小的意识里,最早的罪恶感开始撞击我们。如果爸爸或妈妈意外没说话就出现了,我们会立刻停止打人。 

良心和罪恶感就这样发展起来了。 

但这都不是坏事。这就是我们如何学会了控制我们的行为,使们能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没有这些内在的控制,我们会需要每人一个守卫来控制我们最普通的行为。我们可能不能走到街上去或到店铺去买东西或去工作,因为我们将不信任任何人。 

当一个社会的大部分成员的道德观相同时,就是说,构成适宜的和不适宜的行为的观念,基本上相同时,这类早期的训练有利于一个在秩序的守纪律的社会。大部分的社会都维护某些相同的原则,比如,大部分社会都认为以下各点是错误的:说谎、欺骗、偷盗、在身体上或言语上伤害他人,不尊重或不服从当局或年长者。此外还有其他行为类型,这些类型可能引出很多不同的意见,就如爱国、说脏话、性行为、商业交易,以及政治伦理等。在这方面,尤其在我(美)国,有很多不同的行为标准。除非我们故意排斥了童年的教导而像别国人一样行动,作些和我们所受的教育不同的行为而不以为迕,否则我们会有罪恶感。但在很多情况,即使我们选择了和我们童年所学的不同的标准,仍会有罪恶感的痕迹。 

除了道德行为的标准之外,大部分父母和成年人给孩子们的印象是:很多本身无所谓好坏的行为也不适宜,也会激起罪恶感。这些行为可能包括某些礼貌规范、整齐清洁以及管理家务的规则等。在违犯这些规条时,即使当事人是个成年人,并且度着一他父母完全不同的生活,他仍可能感到很深的罪过。这种罪恶感可能是不理性的。 

不理性的罪恶感足以使人心灵瘫痪,因为它不是由违犯了道德律而来的。它无法用宽恕抺煞,因为实际上没有可宽恕的东西。只能当他摧毁他自幼所获得的教养的「录音带」时,这罪恶感才能有如驱魔似的被驱散。 

有人说过,我们脑中都带着我们幼时所受的教导的录音带。如果某些规矩曾一再地向我们讲了又讲,而且是被我们生命中重要人物一再强调过的,我们的录音带很可能强而有力。我们的母亲可能告诉我们每天要喝柳橙汁,供我们所需要的维生素C。这种一再的强调,使我们有一天不喝柳橙汁就会觉得罪过。我们在违犯一条自幼就安置在我们内的原则。是否有其他获得维生素C的方法不关紧要,母亲的话在我们心里。

今天的社会,对构成男人和女人角色的观念在改变。但有人仍非常有罪恶感,因为他们不仅在违反他们父母的教导,而且也背离了父母立的榜样。

一个女青年选择全职工作,可能一直感到罪过。她母亲一直坚持妇女真正的角色是作妻子和母亲,任何其他都是次要的、不重要的。她母亲从来没在外面工作过,并且很明显地,她很满意家庭主妇这个角色。但这女青年喜欢工作,家里要她赚钱贴补家用,并且她觉得自己在工作上走运,这对她很重要。她虽然喜爱她的工作——也许就是因为她喜爱她的工作——但她一直感到罪恶过。这工作不是母亲教她该作的。

为了抵销罪恶感,她下班后可能急忙冲回家,在仅有的数小时内作完她母亲一天作的事。她甚至参加很多额外活动,如PAT(Parents Teachers Association)「教师家长协会」,或者学校每次有面包贩售会她都烤面包参加。她还可能纵容孩子们,设法给孩子们「特质」时间。 

如果她丈夫不喜欢她工作或者怨恨她对工作的满足,如果她的薪资高于丈夫的,或者丈夫该分担家务事,都使她加重罪恶感的话,情况会更复杂。丈夫可能又放他自幼学来的录音带:父亲告诉他,维持家庭的经济是男人的事;真正的男人不会作「女人的工作」;他自己有权利接受妻子服侍。也许他在重放他青少年时的录音带,那时年轻男人都设法以大男人行为建立他们的男人世界,如此,他对他家庭的情况感到罪过,并增加他妻子的罪恶感,甚至孩子们也感到母亲的罪过,并明白表示在他们需要她时,有一次她不在。再不就是其他孩子的母亲和他们共处较多时间。这都增加她的罪恶感。 

每个人都有足夠的罪恶感来忍受。 

那么我们该作什么来应付这些罪恶感呢?有没有真正理由?或者只是我小的时候别人加在我们身上的我们本来不必接受的东西?成年之后我们必须到达能够接受或拒绝父母和他人教我们作事的程度。我们大部分的人都会接受教给我们的大部分的事。我们基本的道德律不会改变,但有些自幼学来的事我们能够拒绝。有些行为的方式不是道德律的问题,它们只是风俗习惯使然,所以随着时代的变迁,可以改变。我们的父母可能生活在不同的社会中,事实上,他们生活的时代的确是不同的;二十五年的间隔会有很大的区别。我们必须记得我们也和他们一起负担了他们的父母传给他们的罪恶感的包袱。这些行为往往都没人检查,只是一代代地模仿。 

某些类型的行为往往只是萧规曹随这唯一的原由。每一个行为都有个萧规,虽然行为者可能不必然地知其萧规之所以然。 

有一个人去作客,女主人在烤火腿之前把两端都切掉。 

客人问:「妳为什么把火腿两端切掉?」 

她看了客人一眼,思考了一会儿说: 

「我不知道。但我母亲一直都是这样作的。」 

过了一段时间,这位客人遇到了这位母亲,问她为什么在烘烤火腿之前把两端切掉。她也看了这位客人一眼,也想了想说:「我母亲是这样作的。」 

这位客人有一天会见了那位祖母,问她同一个问题。这位老祖母说:「为什么?你看,我的锅子太小了。」 

这个例子和道德律无关,但它往往是我们终生行为的好例子。我们需要检查我们为什么作我们所作的事。 

如果我们感到罪过但没有真正的理由,也就没有理由不以新方式来处理事情。时候到了我们会学会选择我们的行为而不感觉罪过了。但罪恶感的模式是那么强烈,很可能使我们在与以往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有父母在场我们就不以不同方式处事了,即使我们已经五十岁且已三十年来未住在家里,仍免不了行不由衷。 

除了自幼使我们感到罪过的「录音带」之外,我们周围还有很多人也继续不断地使我们感到不自在。来敲门的推销员如果我们不买他的产品他就可能没法使我们感到罪过。事实上,如果我们拒绝听他的唠叨,他的确会使我们感到罪过。劝人捐献的人也很可能玩罪恶感的把戏。他们可能出示一张快饿死的孩子的照片,他们暗示如果我们不捐钱,那个孩子可能饿死。然而,我们可以问:「是谁拍的那张照片?那人是否只拍了照片而未给予救济,让那孩子饿死?」然而,我们对别人的关心不会让我们任由他们饿死。但我们帮助他们的决心不应该出于罪恶感,应该出于关心。我们应该看清我们给得起什么,并决定给谁。 

罪恶感的办法去夺走我们「施」的快乐。而我们都知道,主爱乐意捐献的人。同样,当我们在街上看见穷人时,我们的财富和拥有的东西不应成不罪恶感的来源,应该是使我们了解我们要用它们来帮助世界,我们要以基督来到世上教导我们的爱的原则而行动,不要为减轻我们的罪恶感来行动。 

如此看来,罪恶感是每个人生命中的一部分。但是有个矛盾,正如法兰斯玛寇(Malcolm France)在他的著作《罪恶感的矛盾》(The Paradox of Guilt)中所说的: 

「即使『罪恶感』这个辞只限于社会性有害的感觉——自责,有罪恶感的人并不正常地感觉罪恶感有什么不对;相反地,他会常常感到罪恶感不但必要而且是对的,他也会批判别人使之感到罪过而觉得正当。特别的是,人们虽然用最大的力量为自己无罪而辩护,同时却不让自己没有罪恶感。他们如果没有别的罪恶感来感觉,他们自责没良心、没感觉。对他们来说,他们的自我攻伐是必要的。然而,当人们指控那些他们已在自责的事情时,他们却会真正怨愤地保卫自己。」

那么,如果我们要治愈我们的罪恶感,我们就必须和自己和好。否则,罪恶感会使我们瘫痪,不会释放我们。依它行动它也不会减轻;事实正好相反,它会变成霸君。人越依罪恶感而行动,往往就越的罪恶感。 

我们的罪恶感需要检查清楚,需要和我们的道德律以及成年人所接受的适当行为连接在一起。罪恶感就是为这而存在的;它是我们心灵上的一个警告讯号,告诉我们作的什么事是不能接受的。 

不能接受的行为才是我们该求宽恕的。我们首先应该求天主宽恕,然后求我们伤害过的人宽恕。作了这些,我们就要相信并接受我们已被宽恕的事实。我们有时不放松罪恶感,就像我们有时不能宽恕人一样。虽然天主许过祂会宽恕痛悔的罪人,虽然我们生命中的人也已告诉我们他们已宽恕了我们,我们仍然会常感到罪过。这就好像安全毯一样,它给我们一种又熟识又温暖的感觉。我们就像通了电那样感到罪过,我们要受惩罚。有些人甚至惩罚自己,他们就是不能放弃手让罪恶感消失。 

有罪恶感的人会感到被人排斥,他们也趋向于对别人传达排斥的态度。排斥的态度再邀请另外人的排斥,增加罪恶感,恶循环就这样运作着。 

我们努力宽恕别人和我们自己时,我们也必须学习放下罪恶感。我们必须投向深处,允许自己享受基督许给天主儿女的自由。我们必须像那个把她的香液全部倒在耶稣的脚上的罪妇那样。当耶稣看着她说她已被宽恕时,你想她的感觉如何?她是惶恐地走开,怀疑祂是否真宽恕了她吗?她有没有想也许她次日应该再来再求宽恕?她会让轻视她的人使她再次感到罪过吗? 

她似乎没这样作。较为可能的是她喜乐的离开,因耶稣的宽恕而喜乐。祂的宽恕释放了她。她现在一定有勇气改变生活了。让别人随便怎样想吧!让别人在她心灵上安装罪恶感吧!她知道她获得了宽恕,她喜乐地开始一种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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