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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月-玫瑰月 |
第十八天 耶稣受鞭打的痛苦及原由 |
第十八天 耶稣受鞭打的痛苦及原由 耶稣回答比拉多说:“我是君王,我是为此而生,我也为此而来到世界上,为给真理作证,凡属真理的人,必听从我的声音。”而比拉多因为不按良心办事,不是属于真理的,所以他也不会听从真理的声音,故此他轻藐地说:“什么是真理?” 比拉多轻视真理,是他犯罪的根源。因此他虽然再三声明耶稣无罪,但他为取悦于司祭、经师、长老们,就想出另一种办法,他认为惩治耶稣一顿,就可以消除司祭们对耶稣的仇恨,这样就可以两全其美,因此比拉多就命人鞭打了耶稣。其实不然,这正是比拉多层懦无勇,不讲真理,开始失足的第一步。 我们也是这样,假如我们在事奉天主的事上,既想叫天主说好,又想取悦于人,也会跌倒。如果不从一开始就抵挡诱惑,不从一开始就坚决拒绝诱惑,也会越陷越深,至于犯罪。我们从比拉多可以引为鉴戒。其实从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也可以找出类似的经验和教训。 主耶稣,你是真理,求你赐我真理之神,使我事事以真理为准绳,追求真理,刚毅不屈。 刑役们听了比拉多的命令,就拉耶稣到石柱前,先扒去衣服,用绳子把他的双手紧紧捆住,拴在石柱上,然后,有三十多个士兵,手持各种刑鞭,轮流着鞭打耶稣。他们的鞭子是用六七根牛皮筋做成的,牛皮筋的项端绑着铁疙瘩。或者用三根皮条绑在一起,每根皮条上网上许多疙瘩,或者用细铁索,或者用软枝条,稍上绑上棘茨。他们用这些东西,猛力在耶稣身上抽来抽去,啪啪作响,如同打铁一样。眨眼间耶稣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直流,简直成了一个血人,使人惨不妒忌睹。要知道此时受刑的,不是别人,而是造生救赎我们的天主,他为了补赎我们的罪,甘心忍受着这些苦刑。 按罗马刑法,一般人不得超过四十鞭。而吾主耶稣却如判了死刑的人一样,不限鞭数,竟挨了五千多鞭子。据圣女比利日大(碧瑾)说:吾主耶稣身上的伤痕,有五千四百七十一处,其中鞭打的伤为最多。我们身上扎了一根刺,还疼得难受。主耶稣身上挨了这么多鞭子。又当如何的难受呢?他浑身上下如同针扎、刀割一般。实在难以忍受,若不是天主扶持,耶稣早已死于鞭下了。 吾主耶稣,你所忍受的一切,都是我的罪恶加给你的。是我的虚体面,假光荣,花衣打份,扒去了你的衣服;是我的妄动妄为,行为之不端,捆住了你的双手;是我的私欲偏情、娇养肉身、安逸快乐,特别是肉身的邪乐、鞭打了你的全身;我真是罪魁祸首,不应宽恕的罪人。 我的耶稣,因你圣伤之功,宽免我,可怜我。赐我拿定主意,弃绝世俗,克制肉情。赐我谦逊忍耐,再不做得罪你的事情,增加你的苦刑。 故事:从前有一个教友,不守本分,常做行为不端的事。他的妻子是个热心教友,苦苦劝他,他总不听。最后劝他:“凡是走过圣母像前,总要念一遍《圣母经》。这一点他倒接受了,以后凡走过对母像前,总要念一遍圣母经。一天夜里,经过一个地方,忽然看见一盏很明亮的灯,上前去一看,见灯前有一尊圣母抱耶稣像,他就照平日习惯,念起圣母经来。还没念完,忽然看见耶稣满身是血,淋淋漓漓,实在可怜。那教友顿觉动心,大声痛哭起来,因为他知道了耶稣的伤痕是他造成的。但耶稣却转过头去不看他。那教友更觉不安,哭求圣母转求,圣母答说:“你们罪人称我仁慈之母,的确,我是痛苦的母亲。但你们常常犯罪,伤了我的圣子,使我十分悲痛。”说完,圣母为他代求耶稣,耶稣仍然不允。于是圣母把耶稣放在宝座上,自己下来,跪着求说:“我的圣子,你不宽免这个罪人,我是不起来的。”耶稣见圣母跪着,便答应说:“我的母亲,快起来,为了爱你的原故,我就宽免这个罪人,叫他口亲我的伤痕吧。”那教友听耶稣说,就含着泪走上前去,口亲耶稣的伤痕,口亲到哪里,伤痕就好到哪里。等亲完了耶稣的伤痕,耶稣和圣母忽然都不见了。从此这个教友的毛病,完全改了,常常恭敬圣母,热心念玫瑰经,至死没有间断。
圣母玛利亚,玫瑰经的皇后,我要念玫瑰经赞美你,你依靠你大能的代祷,赐我痛心改过,至死再不犯罪,得罪你的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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