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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部

十字架神学


 
shízìjià shéxué
CROSS, THEOLOGY OF THE
参阅:l 296耶稣基督 297耶稣基督受难圣死 529痛苦神学 45天主圣三 566圣神 603逾越奥迹 698类比
(一)起源与现况:
(1)     「十字架神学」(theologia crucis)是宗教改革时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所提出,作为基督教义综合的神学,与他指称当时流行的「光荣神学」(theologia gloriae)相对立。路德认为天主的自我启示是「从反的启示」(revelatio sub contrario),只有透过十字架与痛苦信徒才能认识天主的光荣;因此,十字架神学格外是有关启示的神学。在路德教会神学中,十字架神学一直占重要的地位。
(2)     近日基督教神学家巴特(K. Barth, 1886-1968)、摩特曼(J. Moltmann, 1926- )和荣格(E. Juengel, 1934- )等给这神学带来新的贡献。一些天主教神学家,如冯巴尔大撒(H.U. von Balthasar, 1905-1988)和穆伦(H. Muehlen, 1927- ),以及东正教神学家,如布尔加各夫(S.N. Bulgakov, 1871-1944)和埃托基摩夫(P. Evdokimov, 1901-1970)等,都对十字架神学有所研究。
(二)圣经:
(1)     十字架神学真正起源于圣经,特别是保禄书信;他声明自己被派遣宣传福音,即宣讲「十字架的道理」(格前一17~18);这道理为犹太人是绊脚石,为希腊人是愚妄,但天主的愚妄总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总比人坚强(格前一23~25)。保禄本人只愿意以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夸耀(迦六14),因为他深信主的德能在他的软弱中才显示出来(格后十二9)。
(2)     保禄的十字架神学可说继承了旧约有关上主垂怜贫穷卑微人(anawim) 的精神传统,路加福音〈圣母赞主曲〉充分表达了这传统:「他从高座上推下权势者,却举扬了卑微贫困的人;他曾使饥饿者饱飨美物,反使那富有者空手而去」(路一52~53)。耶稣开始传教时也明言自己被派遣向贫穷人传报喜讯,……使受压迫者获得自由(路四18);祂宣称贫穷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属于他们的(路六20);祂也称谢天父,因为祂把天国的奥秘瞒住了智慧明达的人,而启示给小孩子(玛十一25)。耶稣不但向贫穷人传报喜讯,祂本人也以上主贫穷卑微人的方式履行祂作为默西亚的使命;马尔谷福音以所谓「默西亚的秘密」表达耶稣传教生活时的卑微处境,路加更声明基督必须经历苦难然后才进入祂的光荣。在十字架上,基督便是以上主受苦仆人的身份被宣称为「犹太人的君王」。
(三)十字架启示圣三的爱:
(1)     「天主是爱」(若壹四8),这是新约启示的高峰。这爱的启示是具有圣三幅度的:「天主对我们的爱在这事上已显出来:就是天主把自己的独生子,打发到世界上来,好使我们藉着他得到生命」(若壹四9)。圣父是永恒的爱,基督是这爱在历史中的展示。圣神便是这爱进入信徒的心中,使他们体验天主的爱(若壹四12~13)。天主是爱的启示不但与圣三有关,也与基督的牺牲连在一起:「爱就在于此:…且打发自己的儿子,为我们做赎罪祭」(若壹四10)。
十字架包含了新约启示的精华,给信友圆满地启示了圣三的爱。摩特曼在这方面的反省有独特的贡献;摩氏依据三部对观福音的看法来描述耶稣如何体验到死亡的痛苦及被舍弃的感受;他却几乎不提到若望福音中的另外一种对耶稣死亡的主张。他以「交付」(paradidomi)一词为中心构成了一套十字架的圣三神学(参 45)。「交付」一词在受难叙述中屡次出现(谷十四10;十五1,15):犹达斯出卖耶稣,把祂交付给大司祭;大司祭把祂交给比拉多;审讯后,比拉多把祂交出被钉。在最后晚餐建立圣体时,耶稣也用了交付一词解释祂死亡的意义:「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舍弃(交付)的」(路廿二19;格前十一24)。日后保禄指证,基督为了我们交付了自己(弗五2,25),或「为我交付了自己」(迦二20)(参 297)。
路加记载耶稣死前安祥地把自己交于天父手中,玛窦和马尔谷却记载了耶稣垂死时极度痛苦的哀号:「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为什么舍弃了我?」(玛廿七46;谷十五34)。这句话是圣咏廿二篇的开端,这首圣咏由哀怨开始,继而转为充满信赖的祈求和赞颂;圣史以这句开场白表明耶稣垂死时,心中作了这首圣咏的祷告。但摩特曼、拉内(K.Rahner, 1904-1984),和一些神学家,仍强调神学不应低估了这句经文的真实性。在十字架上,耶稣在人性方面不但体验到被众人遗弃,也被祂至爱的父所舍弃;这是祂最大的痛苦,因为被舍弃的痛苦是与爱的程度成正比的。
父舍弃子的事实是新约作者所指证的,保禄声明父没有怜惜自己的儿子,反而为众人把祂交出了(罗八32)。若望以此为父爱世界的明确标记(若三16;若壹四9~10)。对观福音的受难预言中,耶稣说「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中」(谷九31;十33),这被动式的用意是暗示耶稣将要被父交付在人手中。因此,十字架不但是子的自我交付,也是父的交付:子交付了自己,父交付了祂的独子;子经历被遗弃和垂死的痛苦,父却忍受丧子的痛苦。
十字架揭示了父子间最大的隔离:子被父遗弃了。但矛盾的是,这也是救恩史中父与子最接近的时刻,祂们彼此间的维系便是父和子的共同救恩意愿;是对世人的爱催使父交付了子,也是对父的爱(谷十四36),和对人类的爱(弗五2;迦二20)催使子交付了自己。这爱构成了父与子在最大隔离中最密切的结合;这爱便是圣神,圣神是永恒中父子间爱的维系,也是救恩史中父子的联系(参 566)。在永恒中圣神是父子间彼此的赠予,在十字架上,圣神却成了天主给予世界的恩赐。若望福音以不寻常的话语记述耶稣的死:「他交付了神魂(paredoken to pneuma)」(若十九30)。这句话一面说明耶稣断了气,一面也暗示祂把圣神赐给了世界。
(2)     「天主是爱」,在十字架的光照下信友才看清这启示的含义。这爱不但具有圣三幅度,也包含一些基本的特点:即自我交付,受苦与认同。十字架所启示的爱其最大特点是自我交付,这在子身上最为清楚可见:为了表现对父和对世人的爱,基督甘愿交付了自己。这爱在父身上也具有自我交付的特色:父既然把一切交给了子,当父把祂的独子交付给世界时,祂便是交付了自己。圣神是父和子藉着自我交付所产生的恩物;更好是说,圣神便是天主自我交付的爱;这爱进入了信友心中,使他们能体验到天主是爱的真理(若壹四7~13)。
这爱的另一特点是受苦;爱与痛苦虽然在历史过程中有很深的关系,在具体的生活中却不一定常常连在一起;不过十字架所启示天主的爱格外藉着痛苦表达出来,就像纯金以火提炼一般。同时,痛苦也是自我交付所包含的必然因素(参 529)。在受难的过程中,基督受苦是毫无疑问的事实,问题是究竟天父是否也受苦。有关天主能否受苦的问题,是近日神学上争论的题材。传统神学受了希腊哲学思想的影响,认为天主是没有变化(DS3001)、不能受苦的;「不动心」(apatheia)成了最高完美的标准。今日不少神学家,如摩特曼、拉内、穆伦、贾洛(J. Galot, 1919- )和史勒拜克斯(E. Schillebeeckx, 1914- )等,对这种看法提出进一步的说明,认为天主的特性不应取决于哲学思想,却应从圣经启示中探索。天主教神学一致肯定「类比」(参 698)的重要性(DS 806),就是说,在描绘天主圣三因祂自由的爱之决定救恩历史中的行动时,要常常注意祂与有限的受造物有相似,也有绝对不一样的一面。按照这原则,救恩史的天主不是漠不关心的天主,而是具有喜怒哀乐的情愫的,尤其与祂子民的遭遇息息相关。在救恩史的高峰,当天主的独子被交付,在十字架上受苦牺牲时,父是不可能无动于衷的。教父奥力振(Origen, 约185-254)在瞻观亚巴郎祭子一幕时,不禁赞叹天父的仁爱与牺牲;祂怜恤了亚巴郎的独子,却没有怜惜自己的儿子,竟然为了人类把祂交付了(罗八32)。摩特曼特别强调,在十字架上基督受垂死的痛苦,天父却抵受了丧子的悲痛。罪莫大于无情,信友岂可为了维护哲学观点的完美,而把无情的罪名加在无限慈爱的天父身上?依照「类比」原则可以肯定父真实地参与了子的苦难,同时要否定天父如同耶稣一般受苦,最后要卓绝地肯定天父以无限的参与,参与十字架的痛苦。天主的变与不变、完美与受苦,就如天主一而三的奥迹一般,应该用「类比」的三个因素(肯定,否定,卓绝肯定)来说明。
与受苦一起的是认同的特点:十字架的奥迹给我们启示天主自愿与一切受苦、被遗弃,以及和受迫害的人认同。圣多玛斯(Thomas Aquinas, 约1225-1274)指出天主的爱与人的爱不同,人的爱是由被爱者的完美所引发的;天主的爱却是白白的,祂的爱不是由被爱者的好处所引起,相反,是天主那富创造力的爱使本来没有价值的事物成为真正可爱的(S.Th. II-1, q.110, a.1)。面对着十字架,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天主不但爱了本身毫无自主价值的受造物,祂更格外怜爱那些卑微、贫穷、病弱、愚笨、无能和有罪的世人;总之,世人所轻视和排斥的都成了天主爱的优先对象。不但如此,天主还愿意与这些人认同,分担他们的命运;祂自己也成了贫穷、软弱、被遗弃、受迫害、和饱尝痛苦的。在十字架上痛苦没有被取消,却被引入了天主本身的奥迹里。
(四)十字架与基督徒:
(1)     耶稣首次预告受难后,随即对门徒说:「谁若愿意跟随我,该弃绝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谷八34)。可见十字架是作门徒的基本条件。面对近日神学和灵修的新趋势,拉内坚决地认为在一切变化中,十字架该是基督徒灵修生活恒久不变的因素;假如除去了十字架,便再无基督徒灵修可言。就如在基督身上,十字架对于门徒也该是爱的标记,而且也该具有自我交付、受苦与认同的特点。事实上,当耶稣邀请门徒背着十字架跟随祂时,祂声明必须弃绝自我,并指出这种自我交付的积极意义:「因为谁若愿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丧失性命;但谁若为我和福音的原故,丧失自己的性命,必要获得性命」(谷八35)。原来十字架显示了基督徒新的逻辑理论,即舍弃才是赚取的途径。其实这正是爱的特性,我们必须交付自己,才能在被爱者身上找到自己;谁若维护自我,把持不放,终必失落自我。
十字架也表示经历痛苦磨炼的爱,要求门徒以逆来顺受的态度接受日常生活的痛苦与考验。十字架代表每天的辛劳与挂虑,持久地忠于职守是一种不简单的挑战,甚至可以比作长期的殉道。此外,十字架也包含认同的爱,要求我们与受苦的基督认同。基督不但二千年前蒙受苦难,祂还继续在教会内和人类历史中受苦难;在大马士革路上基督指出扫禄所迫害的基督徒便是祂本人。今天基督仍继续在贫穷人身上受穷困;在病人身上忍受病苦;在被欺压与剥削的人身上受欺压与剥削;在被社会排斥的人身上是基督被排斥;在为正义而受迫害的人身上是基督受迫害。十字架要求门徒培养悲天悯人的情怀,与今天在弟兄身上受苦难的基督认同:一面共同承担,以减轻弟兄的痛苦;一面也设法除去痛苦与迫害的原因,尤其当这些原因是由个人或社会的罪恶所构成的,以便建设一个更符合人性尊严,基于正义与仁爱的社会。摩特曼的十字架神学(加上「类比」的原则)颇能给今日的政治神学和解放神学提供有力的理论基础。十字架是指向复活奥迹的,而这复活的曙光今天便该开始在这世界上照射,成为末日复活和新天新地的预告。
(2)     十字架是救恩和启示的工具,它带来的启示是「从反的启示」,透过基督血汗淋漓的面貌显露天主光辉的圣容,在无能为力的苦难中展示爱的力量,在愚妄中显示智慧,在毛蛹中带来成长,在被遗弃与屈辱中现出光荣,在死亡中宣告生命。这从反的启示使我们联想到老子所说的「柔弱胜刚强」(《道德经》36章);基督在十字架上给这原则带来远超过老子所能想像的明证,显示「天主的愚妄总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总比人坚强」(格前一26)。十字架不但使我们看到天主的真面目,了解「天主是爱」的意义;十字架也促使我们对人生和一切事物具有新的看法和态度。
参考书目:
高夏芳,〈十字架─ 永恒的绊脚石?〉,《神思》8 (1991),15-22。
张雪珠,《天主被钉在十字架上吗?(介绍并评论摩特曼的圣三十字架神学)》,辅大神学院神学硕士论文,1977。
黄克镳,〈救恩的圣事标记─ 卡.拉内论基督的死〉,《神学年刊》6 (1982),11-20。
温保禄,〈基督的救援工程与其启示工程之关系〉,《神学论集》51 (1982),35-47。
Galot, J.  "La realité de la souffrance de Dieu." Nouvelle Revue Théologique   101 (1979): 224-245.
Kitamori, K.   Theology of the Pain of God.  Rich-mond: J. Knox, 1965.
Maas, W.   Unveraenderlichkeit Gottes.   Munich: Schoe-ningh, 1974.
McWilliams, W.  "Divine Suffering in Contemporary Theology."   Scottish Journal of Theology   33 (1980): 35-54.
Moltmann, J.   The Crucified God.   London: SCM, 1974.
Muehlen, H.   Die Veraenderlichkeit Gottes als Horizont einer zukuenftigen Christologie.   Muen-ster: Aschendorff, 1969.
Rahner, K.  "Following the Crucified."   TI,  vol. 18. 157-170.

黄克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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