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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部 |
天人 |
天人 tiānrén GOD-MAN 参阅: 296耶稣基督 449基督论 332降生 6二性一位的结合 (一)「天 ─ 人」或「神 ─ 人」(God-Man)一词指的是耶稣基督,因为在祂内神性和人性在天主第二位(圣言)身上结合为一,因而祂是一位存有与行动、知识与意志结合为一的主体。 (二)新约圣经并没有采用「神 ─ 人」这个词汇,但却承认这个词汇所表达的事实(斐二6~11;罗一3,八3;若一14;弟前一15,二5,三16)。 (三)在神学传统中,「神 ─ 人」的事实曾被安提约基的依纳爵(Ignatius of Antioch, 约+117)、萨得的墨利督(Meliton of Sardes, 约+190)、里昂的依雷内(Irenaeus, 约140-202)、戴尔都良(Q.S.F. Tertullian, 约160-230)及其他东方教父所讨论过。但神 ─ 人这个词汇却是第一次出现在奥力振(Origen, 约185-254)的作品中(《厄则克耳讲道词》三3)。环绕着厄弗所(431)及加采东(451)两届大公会议的基督论争执 ─ 以不同的方法运用「属性交流」这个名言 ─ 力图对基督的永恒奥秘,给予一套神学的解说:祂既是永恒的天主,然而藉着降生,却成了一个人,有着人类所有的特质,包括痛苦和死亡,只是没有罪过。身为天主第二位,祂是一,却不是一个由许多原来分散的东西组合为一的整体。神学家像君士坦丁堡的雷翁丢斯(Leontius of Byzatium, 约+543)、证道者马克西木斯(Maximus the Confessor, 约580-662)、大马士革的若望(John of Damascene, 约650-750)、圣多玛斯(Thomas Aquinas, 约1225-1274)等铸造了一个特别的词汇enhypostasis,来表达人性生活在圣言的至圣位格(包括其神性)中的这种思想。 (四)教会的训导在下列几届大公会议中清楚肯定「神 ─ 人」的事实:尼西亚(DS 125) (参 127)、厄弗所(DS 251) (参 56)称玛利亚为「天主之母」、加采东(DS 301) (参 130)、以及拉特朗地区会议(DS 515) 。 (五)宗教改革(参 273)接受教父时代的「神 ─ 人」理论。但由于它视耶稣的人性只是天主启示和救赎的中介,对耶稣基督在人性中的行动之救赎素质便没有给予适度的重视,因而成就了某些一性论(参 4)的倾向(事实上,不管哪个时候的基督徒,只要他们以为耶稣基督只是神的话,一性论对他们而言都是一个永恒的倾向)。然后,历史辩证性的转向自由主义的人文主义(liberal humanism),「从下面」(from below)观看耶稣,忽视 了祂的神性。巴特(K. Barth, 1886-1968)强烈反对当时流行的自由主义基督教 神学,而强调「从上面」的(from above)耶稣基督。 (六)今日的神学企图打开「神 ─ 人」的丰富内蕴: (1) 它显示:两性一位的理论并没有把耶稣基督人性上的位格性约减为只具人的外表。现代神学应用「位格」(参 206)的观念,注意「位格」的关系特性,企图指出耶稣人性上的个体性和主体性藉着完全服属圣言,也完全进入圣言中,已经被提升到最高的位格性的满全了。在基督内,人的知识、人的意志与神的知识、神的意志完全相合,因而人性最深的潜能乃得以完全展开。 (2) 神学进一步解释,「神 ─ 人」就是有限的人和无限的天主之间的关系最高度的实现。人的本性内在和超越的结构在「神 ─ 人」身上达到最高峰,有限的人可与无限的天主建立真正的关系。 (3) 神学力图给与「天主爱苦」这一事实一个平衡的解释。它指出三位一体的天主绝对自由地选择与人在一起。它应用类比(参 698)的方法来解释:耶稣基督一方面真实地切愿与人一起受苦,但另一方面,祂以基督,天主第二位的身份受苦。 (4) 神学指出物质世界的永恒价值,因为它已被耶稣基督的人性终极地吸收,而进入神圣的实在界中了。因而基督徒信仰不接受任何种类的形上二元论(参 5),因为它把物质和精神分开,前者是低下的,会过去的,而后者则是高尚的、永恒的。基督徒宣布物质与生物世界的末世价值。 (5) 最后,神学在「神 ─ 人」的光照下,也指出教会的普世性和地方性这两个面貌之间是不可分地互相交织在一起,因为耶稣基督,神和人,同时是最普遍的(universalissimus)也是最具体的(concretissimus)救主。 参考书目: 参阅相关条文的参考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