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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部

功绩


 

 

gōngjī

MERIT

参阅: 164自由 353恩宠 370神人合作说 466唯靠恩宠 150成义 632称义

()概念说明:「功绩」(merit)的问题主要在研究人是否能因自己的道德行为(尤指那些受恩宠的灵感而发生的行为)于天主前获得功绩。在人际关系中,功绩可理解为:为他人所完成的事工要求赏报。此事工可好可坏,但表达上大都指善行而言。神学家们将此善行的功绩区分为义理功绩(condign merit)和情谊功绩(congruent merit):前者基于正义(justice),指凭着为人完成的事工有权向人要求报酬;后者基于公平(equity)正当(decency),指其事工本无权要求酬报,能得到报酬乃出于赏报者的自由、慈悲、许诺。此功绩概念类比地应用在天()()间时便易被误解,因为人是天主的造物,是天主的肖像,并非与天主互相鼎立的伙伴,且一切恩宠、救赎都是天主白白的赏赐;再者,天主是完美的,本不需人的效劳,又何必报答有欠于祂的人类呢?

()虽《圣经拉丁通行本》中只三次采用meritum (功绩)一字,但不论希伯来文或希腊文圣经都常提及天主对人类事工的赏报(如:默廿二12)

()在教父时期中,论功绩极出色的圣奥斯定(Augustine,354-430)认为,功绩完全是天主白白的赏赐;正义的审判者为人的事工戴上荣冠,即为自己的赏赐戴上荣冠。但有关天主的恩宠只给某些人而非全人类的问题,直到中世纪,圣多玛斯(Thomas Aquinas, 1225-1274)才解答道:「天主将恩宠给那些生而有罪,却不阻碍自己皈依的人」。可是,路德(M. Luther, 1483-1546)和其他改革家却极力反对这种论调,因为此论调不正当地举扬堕落的人性,并降低人类对基督功绩的需要;所以他们主张罪人只因基督、只透过恩宠、只靠信仰而称义、得救,而不是只凭自己的功绩。为此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教导:严格地说,成义的恩宠是无法争取的,但对那些坚持到底,寄望于天主和永生的人们的善功,天主必会忠于许诺、给予赏报(DS#TXTP=1545)。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文献提及天上的圣者透过唯一中保耶稣基督而赢得了功绩(LG 49),又把人的现世成果与天主恩宠及将要圆满的天国连在一起(GS 39)

()今日世界普遍关心正义、和平及保护生态环境大问题。天主教会的神学也许可藉补救往日功绩之论所遗漏的,而有所贡献。若然,必将更强调蒙恩的人类,在今世所作的努力有助于天主预许的新天新地,且必使功绩之论在末世论领域中得到定位和归属。此外要小心的是功绩之论易陷入法利塞主义(Pharisaism)和白拉奇主义(Pelagianism)。故须从创造、恩宠、末世、有关伦理的整体观点来看功绩道理,才能恰如其分地将其放在从属的位置上。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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