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
S 部 |
死人复活 |
死人复活 sǐreé fùhuó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参阅: 90末世论 447基督复活 157肉身复活 142有始无终之境 (一)概念说明:死人复活resurrection of the dead指出整体性的人进入复活的耶稣基督─ 亦即天主圣三内那决定性的光荣境界,但这光荣境界却还不是末世性的天堂(新天新地)。圣经以「血肉的复活」表示一样的意思(希伯来文的basar、希腊文的sarx、拉丁文的caro,这些名词都指血肉,即那有限、软弱及受束缚的情况)。人就在这种情况中经由死亡而进入复活的光辉中。各宗教信仰都肯定死人复活的主张,但彼此之间却仍有其矛盾之处。例如,有的宗教指出死亡是精神和肉身的分开,但却又为亡者准备许多物质上的物品,好似支助亡者所需的生活一般;有些宗教对惩罚恶人也有物化式的描述,这些恶人需要做补赎,受净炼;也有些宗教把死人复活当作最渴望的境界,如西天。但近日许多社会研究调查中指出,在传统的基督信仰的国家中,信徒们对死人复活的信仰已日渐薄弱。 (二)圣经无论旧约或新约都很肯定死人复活的信仰: (1) 旧约: 1)旧约中不断宣扬雅威是生活的天主的讯息,祂是一切生命的来源及凭藉;是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的天主;是活人的天主;在祂面前人都是富有生命者(出三6;路廿37~38)。旧约在闪族整体性人观的思想中,为此以民并不会想到人死后,没有肉身的灵魂如何存在的问题,反而会期待着在此世能获享天主许诺给人那流奶流蜜之地的幸福生活。在这种期待中,以民隐约肯定着:雅威─ 生活的天主将征服死亡,为此,以色列要生存(参 97)。基于以上的因素,可见死人复活就是将住在古圣所的古圣解放出来,带领他们进入与天主亲密来往的幸福境界中,这也是人本来的生命(亦即他复活了)。 2)综合而论,旧约的重点在于整个人身处此世的幸福,但在肯定了生活的天主及阴府的道理中,也隐含了死人复活的讯息。以色列直到旧约晚期才清楚论及死人复活之事,达十二2~3把死亡当作睡觉;加下七9,14也把死人复活视为遵守法律和殉道之后的回报。 (2) 新约: 1)新约对死人复活发挥了相当丰富的看法:对观福音只有一处提到死人复活(玛廿二23~33)。由于撒杜塞人反对死人复活之说,而耶稣却认为死人复活并非增加亡者生前的生命,而是将此生活予以提升到一个新境界之中,如同天使一般地存在,那时不再婚不再嫁,整个人类都将复活。在论及审判之说时,耶稣假定整个人类的复活(玛十一22;十二36~41),更重要的是耶稣对于公审判的论述(玛廿五31~46)。 2)保禄对死人复活及死人复活后的身体状况多加发挥,他也强调死人复活和耶稣基督的关系。更清楚地说:耶稣的复活和死人的复活二者不能分开(格前十五13~14,22~23;得前四14;罗八11,29)。保禄也用不同的图像及对立的字眼来描述生前的身体和复活后的身体有所不同(格前十五36~49)。 3)初期教会自始就宣扬死人复活的喜讯(宗四2;十七18,32;廿四15;廿六8),《希伯来人书》的作者也将死人复活当作基督信仰的要素之一。若望的著作中,一方面强调人藉着信仰而在不幸的死亡中与耶稣基督相遇(若五25);另一方面,若望也有在末日普遍复活的思想(若五28~29;默廿13~15)。但在若六39,44中,不但强调死人复活,甚至将死人复活与圣体相连,领圣体成为死人复活的保证(若六54)。 (三)历史: (1) 教会自始就以死人复活的主张是基督徒团体中最大的希望。当教会与希腊文化接触时(参 211),神学界很努力地接受希腊人精神灵魂等概念,不过仍拒绝那些相反肉身获得救恩意义的主义,例如幻象论(参 86)、诺斯底主义(参 673)、摩尼派(参 656)等。神学可由人学和基督学这两个向度来保护死人复活之说。依雷内(Irenaeus, 约140-202)很强调人整体性的救恩事件,特别是耶稣基督的降生奥迹(参 558),祂认为:如果血肉之身不能得救,那么圣言就不可能降生为人。戴尔都良(Q.S.F Tertullian, 约160-230)把血肉视为得救的枢纽(caro, cardo salutis)。 (2) 在基督宗教传统 中,有关肉身复活的神学辩论内容,大体上可以区分为五个因素: 1)诺斯底主义强调人可藉智慧的领悟、顿悟的方式,而获得此时完全的精神化的救恩。基督宗教神学家们为了表示与诺斯底主义的主张不同,因而把救恩的重点放在未来(在肉身复活时)。 2)由于诺斯底和白拉奇等主义强调自力式的得救,基督宗教的神学家们即指出,要得救在于天主的恩宠,为此而认为圆满的救恩要在末日才得以实现。但这种说法却使人容易忽略了救恩的历史过程。 3)因着希腊思想,诺斯底主义很强调精神灵魂,并且以精神灵魂是唯一可存在的因素。所以,基督徒们就特别强调血肉(basar,sarx,caro),并且使血肉成为人学中重要的一环。这种刻意的区分使人很容易地将血肉和灵魂视为对立的状态。 4)按前所述,可以看出教会中出现了基督化的二元论:首先是精神灵魂受光荣,然后才有肉身的复活。 5)这些神学思想的辩论极易产生个人死亡与人类复活之间有「中间状况」的思想,因此自教会初期直到中古时期,神学家们都在辩论着生前的肉身与复活后的肉身二者间的关系是否有质方面的一致。由信经中似乎可看出一些主张质方面的一致性的痕迹(DS72, 76,540, 684, 801);但今日神学家们却日渐主张那靠着意识存在的自我,有着形方面的一致性。 (四)教会训导权: (1) 教会训导权在信经中不断宣扬死人的复活,君士坦丁堡第一次大公会议(381)定断出的信经,成为教会礼仪中常用来表达的信仰条文(DS 150)。《宗徒信经》(DS 10)用了血肉复活的文句。这二份信经至今仍是最代表基督信仰的表白。换言之,基督宗教确实肯定了整体性的人在历史的过程中,走向与天主圣三合一的境界。死人复活带给基督徒们无比的希望,因为基督徒们入世,就在表示着那死人复活的境界已在创造中,人就是创造这未来境界的合作者。 (2) 天主教罗马教廷教义部在 (五)今日神学对死人复活的主张有二种说法: (1) 在末日复活:此看法是基督徒传统的看法,也是《天主教教理》(1996)的主张。它的优点是:合乎一般人的二分法思想(把灵魂和肉身分二部份),也指出个人死亡和整体人类在末日完成之间的距离。 (2) 经过死亡而复活:此主张指出整个人经过死亡而正式复活,但另一方面,他的复活尚未圆满,是因为整个救恩历史过程尚未达到圆满,换句话说,是因为天国尚未圆满实现。整个人经过死亡复活,这种论点很为现今神学家们所主张,如格雷雪克(G. Greshake)、楼芬克(G. Lohfink)、包罗斯(L. Boros)、拉内(K. Rahner)、沙毛斯(M. Schmaus)、温尔德(B. Welte)、毕物宁(W. Breuning)、贝内(W. Beinert)等。《合一教理》(The Common Catechism,香港,1981)中也指出人是整体性的达到救恩,而非分成先精神而后肉身得到圆满的救恩。 参考书目: 张春申,〈我期待死人的复活〉,《神学论集》15 (1973),37-53。 ───,〈再论「我期待死人的复活」〉,《神学论集》43 (1980),83-90。 黄凤梧编着,〈肉身的复活〉,《人类的未来:基督信仰中的末世论》,台中:光启出版社,1977,72-82。 Ryan, P. M. 着,阮沉山译,《由死复生》,台中:光启出版社,1973。 Finkenzeller, J. "Auferstehung der Toten." Beinert. 25-28. Greshake, G. Auferstehung der Toten: Ein Beitrag zur gegenwaertigen theologischen Diskussion ueber die Zukunft der Geschichte. Essen, 1969. ─── , and J. Kremer Resurrectio Mortuorum: Zum theologischen Verstaendnis der leiblichen Auferstehung. Darmstadt: Wissenschaftliche Buchgesellschaft, 1986. ───, and G. Lohfink Naherwartung -Auferstehung- Unsterblichkeit. 5th ed. Quaestiones Disputatae, ol. 71. Freiburg: Herder1986. Le Bachelet, X. "Benoit XII." DThC, vol. 2. 657-696. Michel, G. "Résurrection des morts." DThC, vol. 13,2. 2501-2571. 谷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