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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部 |
自由 |
自由 zìyóu FREEDOM 参阅: 11人 438基督徒人学 353恩宠 270宗教自由 212决定论 16人权 (一)概念说明:自由freedom此词指人对其他存有物及对自己的行动,在心理上与伦理上的选择能力。自由所意含的不仅是没有外在的压力,也指不受内在的强制。人靠着理性的光照便能知道,他自己是自由的存在着。 (二)教会训导: (1) 教会视自由为人性中不可分离的主要部分。教会训导文献跟着圣经也特别注意自由的宗教向度,就是自由和罪及成义的关系;此关系是人在天主面前有责任的基础。 (2) 早期教会谴责诺斯底主义(参 673)和摩尼教(参 656)的决定论及宿命论(参 483),以及任何主张天主压抑人的自由,把人推向罪行的预定学说。教会严肃地定断说:即使在原罪的影响下,人在原则上仍是自由的,他必须自由地赞同天主的恩宠,而他也确实可以拒绝这恩宠(DS1525,1554-1556)。不过,另一方面,自由也在私欲偏情的刺激下,备受伤害;因此,若没有天主的恩宠,人的自由事实上不可以作出任何建设性的行动。换言之,纵使人由于他的自由仍得对自己负责,但是,只有当他的自由被天主的恩宠所提升,自由才真正地成为它自己,能够完成它自己的工作(GS 17;DH)。 (三)神学说明: (1) 现代哲学援助系统神学去说明有关自由的神学意义:就如受造物对天主的依赖与其存有的等级是成正比的,也正如各种存在的受造物都需要天主德能独特的参与(参 37),受造物的自由也是这样。自由是存有本身中的一种超越记号,它归属于不同的存有物,也与它们存有的等级成正比。只有当存有的等级真正到达精神的位格时,它才能适当地称作「自由」。人身上的自由是天主所创造的;自由的人能作天主的交谈对象;天主在救恩盟约中把自己通传给自由交谈的同伴,即人类。当自由的人被视为天主的肖像,就是在爱中作与天主圣三的交往者时,自由便成为人的尊严(参 14)之所在。 (2) 因此,人面对他的自由的适当态度必须是感恩。自由是他自然接受的礼物,而不是一些被谴责的东西。又因为他个别的行动和基本抉择在原则上仍未到达完全知觉的地步,他只有藉着仰望上帝才能在没有后顾之忧或不致陷于自我成义(self-justification)的情形下接受自由。 (3) 自由的根源及目标都是自我启示及通传的三位一体的天主。自由的人在与天主交谈时,一方面表示人是自由天主的肖像,另一方面表示人的自由受约制。可是自由的人在信仰中接受这项约制时,他也发现自己藉着基督耶稣及圣神的感化得到真正的自由(罗六15~19;七6;八1~2;迦五1,13,22~25)。这种自由为自己、为他以外的自由存在界,都是一项奥秘。 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