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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
伊斯兰教 yīsīlánjiào ISLAM 参阅: 266宗教 269宗教史 516犹太宗教 473启示宗教 277宗教神学 436基督宗教 (一)概念说明:伊斯兰教(阿拉伯语Islam意为顺主得安)在传统中国文化中也称回教。因为当伊斯兰教从陆路传入中国时,经过了回纥族的地区,回纥族首先信奉了伊斯兰教,因而中国人遂以回纥的「回」字称伊斯兰教为回教了。 (二)伊斯兰教的源起与发展: (1) 伊斯兰教开始于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受感召宣扬昂拉(Allah, 旧译安拉或阿拉),为独一造物真主的宗教。穆罕默德(阿拉伯文Muhammed意为应受赞美)生于阿拉伯象历元年三月十二日(公元571年4月22日),于阿拉伯的一个大族中。幼时父母俱亡,由祖父及叔父相继抚养长大。廿五岁与年长他十五岁的有钱寡妇海地彻(Khdija)结婚。婚后育有二男四女。据说当穆圣四十岁时(610),某夜,在洞中静修,获吉布利勒大天仙显现,并启示他《古兰天经》(也称《古兰经》)经文。两年半后,再续得启示,乃促使穆圣走上宣扬伊斯兰教的道路。他的传教活动始自麦加(Mecca);中心讯息十分简单,除了信仰昂拉独一真主之外,就是末日审判和复活等几个主题。在麦加的传教不算成功,后迁至麦地那(Medina),并以此年(622年7月16日)为伊斯兰教纪元元年(回历元年) (伊斯兰教圣地圣人皆以大写书写以示尊敬)。 穆圣以麦地那为其立教、制礼、及团结力量抵抗迫害的根据地。到了632年6月8日穆圣逝世的那一天为止,北起叙利亚,南至亚丁,东到伊拉克,西迄法兰西等地,都已是伊斯兰教的天下了。 (2) 穆圣去世后,由艾布白克尔(Abu Baker)继位为第一任海里发(Khalifa即继承者)这就是伊斯兰教海里发制度之开始。首四任海里发之后,开始了伊斯兰教第一个王朝,伍麦威亚王朝(Umayia);此朝建都大马士革,凡传十四代,共八十九年;它继续穆圣生前以古兰天经为法源推广伊斯兰教的大业,伊斯兰教的版图因而扩大了。 (3) 伍麦威亚王朝之后,是阿比西亚王朝(Abhasids),建都于巴格达,共传三十七世,五百余年。阿比西亚王朝之后,继续发扬伊斯兰教的便是土耳其人了。1517年,土耳其皇帝成了伊斯兰教的保护者。1929年,土耳其实行宗教改革,采取政教分离,废除海里发制度,并把伊斯兰教中含有阿拉伯主义的东西都剔除出去。 (4) 在这许多年间,伊斯兰教势力不断向外扩展,东至中国、印度,西越地中海直达西班牙,北达俄国境内,南到北非。于是欧、亚、非三洲都有伊斯兰教的信仰者,人数超过七亿。 (三)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 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十分简单明瞭。信昂拉,信天仙,信先知,信经典,信前定,信末日等六大类: (1) 信昂拉:伊斯兰教只信昂拉为独一造物真主,此外不拜任何神祇。根据《古兰天经》,昂拉是「本有的、永活的、外显的、内在的」,祂是深知万事的(Q五七3)。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明示祂就是犹太人和基督徒所崇拜的同一位真神(主宰) (NAE 3)。 (2) 信天仙(即天使):天仙由光所造,清净圣洁,或在天或在地,有的在昂拉座前服侍,有的在人间督察记录人类善恶。 (3) 信先知:自古以来,昂拉即不断差遣专使向人们传布真理。数目极多,据说有十二万四千位,《古兰天经》有记录者二十五人。其中六人最为重要,且各有特别称号。此六人为:阿丹(亚当),由昂拉初造者;诺哈(诺厄),昂拉的先知;伊布拉欣(亚巴郎),昂拉之友;穆撒(梅瑟),与昂拉讲话者;尔撒(耶稣),医术的周全者;穆罕默德,和平的推广者、智慧的灌输者。可见伊斯兰教亦尊敬耶稣,称祂为尔撒圣人,把祂视为诸大圣中的一位,而不是主或神的儿子;自然也不信三位一体的说法。此外,伊斯兰教并不否认耶稣为贞女所生,却不信祂死在十字架上后复活了,这样也连带不接受祂的死亡与复活的救赎功劳。伊斯兰教与基督宗教的主要分别即在于此。 (4) 信经典:伊斯兰教相信《古兰天经》,此经是真主昂拉借吉布利勒天仙之口向穆罕默德传授的启示。《古兰天经》,共分114章6666节,76432句,包括:《阿丹》十卷,《施师》五十卷,《伊布拉欣》卅卷,《伊斯玛仪》十卷,《穆撒》一卷(五书),《达悟德》一卷(圣咏),《尔撒》一卷(福音),《穆罕默德》一卷等一○四卷。诸圣中,穆罕默德为第一,地位最高。「古兰」一词阿拉伯原文是Al-qur'an,意为诵读。, 《古兰天经》每章都有题目,它的编排方法不是按下降(启示)的先后次序,而是把长的章放前面,短的放后面。 (5) 信前定(天命):不论过去、现在、未来,一切事情,不论善恶都由昂拉旨意所定。 (6) 信末日:末日时,天地有异变,号声响起,死人复活,每人都要交帐。善者到「乐园」享福,快乐无穷;恶者堕入「火狱」,受惨烈的火刑。 (四)伊斯兰教的信仰行为: 伊斯兰教亦十分注意教胞行为,人若能虔诚努力遵行,则后世必受真主昂拉的回赐。因此,伊斯兰教也劝教胞多行善功。伊斯兰教最基本的信仰行为便是「五功」。1)念功。赞颂昂拉之独一及坚信穆罕默德为专使。2)拜功。礼拜昂拉,分每日五次礼拜及星期五的大聚会。另伊斯兰教的二大庆典,即莱麦丹月(伊斯兰教历九月)斋戒完毕后的开斋节,及麦加朝觐时的牺牲节。3)斋戒。是在莱麦丹月内,伊斯兰教教胞白天完全禁止饮食、绝男女,以求锻炼身心,培养高洁的性灵。4)课功。即将一年所得之2.5%捐出,以济贫穷,又称天课。5)朝功。伊斯兰教胞到成年后,在可能范围内,应到麦加朝觐,此为穆民大会拜,万国聚为大同。是为朝功。 (五)伊斯兰教与基督宗教: 伊斯兰教与基督宗教从一开始即呈现激烈的对立。在神学的平面上,除了十二世纪昙花一现的二教交谈之外,似乎要到梵二才开始第一次正面的接触。梵二在两个地方提起伊斯兰教(NAE 3,LG 16),都只涉及它的独一主宰的信仰,而没有触及比较敏感的问题(如穆罕默德的先知启示)。然而梵二正式而严正的承认对昂拉(一神)的共同的信仰,也许可以视为日后基督宗教与伊斯兰教更进一步交谈的基础。 (六)伊斯兰教在中国: 伊斯兰教何时进入中国?有说隋开皇年间,有说唐武德年间,或贞观二年等。不过无论如何,唐代时阿拉伯商人由丝路及海路二个方式进出中国进行贸易,伊斯兰教在这时进入中国当无问题。元朝更积极任用回教教胞为高官,军官尤多回人。世祖忽必烈设「回回钦天监」,担任天文台长,使用回历至清初。顺宗时钦赐「清真教」之称号。清干隆时,刘智把伊斯兰教教义与儒学结合,立五典,即夫妇、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可谓伊斯兰教本地化之开始。中华民国开国后,将汉满蒙回藏五族合称中华民族。 参考书目: 白寿彝,《中国伊斯兰史存稿》,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 茅杜第(Syed Abdul A'la Maududi),贾德麟译,《伊斯兰的基本(二十九讲)》,台北:1989。 海卡尔,王永方,赵桂云合译,《穆罕默德生平》,重庆:新华出版社,1987。 冯今源,《中国的伊斯兰教》,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 熊振宗,《穆罕默德传》,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2。 穆尔加,吉益译,《简明伊斯兰世界百科全书》,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1。 谢松涛,《回教概论》,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2。 Gibb, H. A. R. and others, eds. The Encyclopaedia of Islam. 6 vols. Leiden: Brill, 1986-1991. 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