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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特朗第一届大公会议 |
拉特朗第一届大公会议 lātèláng dìyījiè dàgōnghuìyì COUNCIL, LATERAN I 参阅: 412教会史 581圣职人员 672独身 423教会与国家 22大公会议 (一)概念说明:拉特朗第一届大公会议Council, Lateran I是教会第九届大公会议,由教宗加理斯笃二世(Callistus II, 1119-1124)所召开,从 (二)历史背景: 圣职售卖是十二世纪最严重的教会问题之一。事缘于一些地方首长常常滥用私权,出售圣职。在某些地方,当主教或修院院长一死,他们的权戒和权杖马上被送到君王面前,待价而沽。教宗额我略七世(Gregory VII, 1073-1085)便曾因此绝罚德王亨利四世(HeinrichIV, 1056-1106),但陋习却没有因此而停止。嗣后的教宗没有一个不为此事再三提出抗议。到了加理斯笃二世即位教宗,冲突更演变成流血的战争。亨利五世(亨利四世之子,Heinrich V, 1106-1125)受到惨痛的教训之后,乃与教宗签订《伏姆斯协约》,答允不再干预教会内选举与授职的自由。 (三)会议的召开与成就: 当教宗加理斯笃二世得悉此协约已成功地签订之后,乃于1122年12月公布大公会议的召开,并邀请德王委派特使参加。会中除再次肯定《伏姆斯协约》之外,还颁布了二十二项教会法。这些教会法大都重复以前的(1119年理姆斯会议Council of Reims)规定:如对教会内的祝圣、职务及其财物(DS 710, 712)、人员的保卫等等作出适当的处理。会中再次肯定圣职人员的独身规定(DS 711)。 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