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Z 部

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


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

zōngzuòzhéngyì yǔ hépíng  wěiyuánhuì

JUSTICE AND PEACE, PONTIFICAL COMMISSION FOR

参阅: 403教宗 451梵蒂冈 93正义 246和平 417教会社会思想 564圣座

()概念说明: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Pontifical Commission for Justice and Peace19671月教宗保禄六世 (Paul VI, 1963-1978)在《基督的公教会》(Catholicam Christi ecclesiam)自动诏书里所设立的。它的宗旨是唤醒天主子民意识其基督信徒使命,促进弱小贫穷国家的发展及进步。

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的性质是一个谘询而非审议的机构;它介着梵蒂冈的国务卿向教宗提供具体的行动建议;此外它和同期成立的平信徒委员会,建立密切关系,它也和教会男女修会会长联合会及社会工作男女团体尽量合作。

()简史:

(1)     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探讨了一百件以上有关正义和贫困的事件。主教们都公认必需成立一个普世教会的机构来促进正义与和平(GS 10)。正义与和平委员会就是本次大公会议建议的结果。

(2) 1967年本委员会正式成立,试验期为五年,由罗枢机主教(Maurice Roy)主持,一九七一年试验期结束,正逢世界主教会议;会议发布《在世界中的正义》宣言;事实上,此宣言再次地肯定了正义与和平委员会的功能。

(2)     1968年该委员会设立了「社会发展及和平小组」与普世教协(WCC)合作,主要目的是:「协助全人类,藉基督之名,反战争,及援助穷人。」

()组织与行动:

宗座委员会和各国主教团之正义和平小组保持密切联系。并尽量配合教廷国务卿行事;但免不了有紧张情况发生。

本委员会委员和顾问任职五年,每年集会一次。它发表的重要文件包括:

1973年─ 纪念联合国人权宣言25周年的文件。

1977年─ 支持新世界经济制度(The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的宗旨。

1977年─ 对海洋法会议(Conference on the Law of Sea)文件,竭力建议海洋资源应首先供应给贫穷国家。

1987年─ 对国际债务问题反省文件。

1988年─ 有关缺乏房屋或根本无住处者的文件。

1990年─ 出版卡里耶(H. Carrier, 1921- )所着《重读天主教社会训导》(The Social Doctrine of the Church Revisited)。它帮助读者了解教会社会思想的根源及它在今日社会上的特别任务。

古尚洁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