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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质论


型质论

xíngzhílùn

HYLEMORPHISM

参阅: 344哲学 148存有论 194形上学 221亚里斯多德主义 20士林学派 186多玛斯学派

()概念说明:型质论hylemorphism此名词由两个希腊文所合成:hyle ()morphe ()。它主张所有物体都是由质及型式所合成;型与质就是构成物体的实体形上原则。

()历史:

(1)     这理论最初由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所倡导,而由后来的士林哲学所继承,在神学上应用广泛:

1)以二元为主要特色的型质论与以下两种一元理论相对:首先是尝试以原子(纯粹物质原则)来解释各种自然变动及物质的特性的原子论(atomism);其次则是希望以能(纯粹形式原则)来解释类似现象的动力论(dynamism)。型质论则坚持在物质宇宙界中各事物的实体(substance)及其活动必须以两个基本原则来解释:即物质原则,传统上称作原质(第一质料primary matter),及型式原则,传统上称作实体型式(substantial form)。 

2)原质(第一质料)是不限定的、被动的、纯粹潜能的。它同样出现在所有物体中,用以解释各物体的共同特性,如延续、容积、及惯性等。而实体型式则是限定的、实现的,它解释某一物体的特性,也就是说,该物体与其他物体有别的地方。原质(第一质料)与实体型式结合的结果就形成了第二质料(secondary matter)。所谓第二质料是指性质有点限定的物质实体,如大理石等。然后,第二质料又接受了附质型式(accidental form),而进一步在不变更其性质的情况下改变其实体,这种变化可以雕刻家把某种形式加于大理石之上为例来说明。

3)传统上,对在自然界中的变动(特别是实体变动substantial change)所作的分析证实了第一质料及实体型式的存在及特性。其他支持型质合成的理论也相继提出,其中有些是形上的(把潜能与实现potency and act的理论应用在物质实体上),有些则是逻辑的(如分析有关变动的述语predication之模式等),也有些是现象学的(即对物体相反特性的分类,如活动性与被动性,独特性与共同性等)。从这些不同的进路出发,学者们分别找到支持型质论的依据。

(2)     到了十三世纪后,亚里斯多德的术语逐渐进入了神学的殿堂。到了士林哲学全盛期,亚氏哲学的发展更在大雅博(Albert the Great, 1193-1280)及多玛斯(ThomasAquinas, 1225-1274)的手下达到了顶峰状态。尤其是多玛斯,他大量采用「质」与「型式」,潜能与实现,本质与存有等相关理论在他的神学着述中。有关型质论方面,神学家把它应用在说明一些问题上,如:1)在于解释圣体礼仪中的体变( 708)之道理。中古神学家以为饼和酒是由第一质料和实体型式所合成的单一实体。在他们看来,当〈成圣体经〉诵念之时,饼的实体便在天主的降临下改变为基督的身体─ 它的实体形式和第一质料都改变了,成圣体后,仍然保持不变的只有饼的附质(accident)。现代的天主教神学家从较动态的思想典范来解释圣体礼仪中的饼酒方面的变化,不过还是采用类似的概念架构来解释成圣体的结果。2)同样,在大部分的圣事神学中,也应用型质论来说明某一件圣事持有基本圣事性的因素。3)型质论也被应用来解释人灵与肉身的结合。视圣化恩宠为灵魂的附质型式与超性型式的理论也是根据「质」与「型式」的概念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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