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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传播 |
信仰传播 xìnyǎng chuánbò FAITH, PROPAGATION OF THE 参阅:315信仰 328宣布信仰 248使命 598传播福音 (一)概念说明:传播propagation这个字来自拉丁文,它包括pro (向前、前面)和pangere (稳固、束缚)二个意思,因此「信仰传播」(propagation of the faith)就是指愈向前走,信仰的内容就愈稳固。在神学内涵上,信仰传播的意思则是将福音─ 信仰的喜讯传扬到每一个民族文化中。 (二)旧约或多或少地谈到信仰传播的事,但信仰传播的真正基础还是建立在新约上。教会是由耶稣基督所派遣的圣神推动而诞生;她存在的意义就在彰显出天父派遣子,并在子内派遣圣神的奥迹。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教会就是一个要传播福音喜讯的团体。天主的救恩计划一方面要变化人心,另一方面也要使这救恩计划在具体的生活中实现出来。为此,教会应将基督的奥迹传播到世界的每一角落,直到世界的终结。在教会的新法典中有关传播福音和传教行动的具体言论,都可应用在传播信仰中(CIC 781)。 (三)传播信仰的方法颇多,例如:基督化生活的见证、和其他宗教的交谈、初传(参287)、建设基督化的团体、设立教会的教义机构、运用社会大众媒体、建立本地化教会、从事社会慈善工作、促进正义与和平的行动,有时也藉着殉道,因为「殉道者的血是建立新基督徒的种子。」 (四)天主教会有二个机构在支持及推动传播信仰的事: (1) 万民福音部(前名传信部):传信部是由教宗额我略十五世(Gregory XV,1621-1623)在 (2) 宗座宣道协会(也称宣道部):这个机构藉着祈祷奉献与牺牲来支持传播信仰的事业。杰瑞克女士(M.P. Jaricot, 1799-1862)于1822年在法国里昂首先提出这个概念,也开始建立了宗座宣道协会。1922年,这个机构的秘书处迁至罗马。1926年,教会又订立传教节,目的即是在基督徒团体中传播福音的热忱和使命感。 参考书目: 梵二,AG,1965,12,7。 保禄六世,《在新世界中传福音》劝谕,1975,12,8。 若望保禄二世,《论「社会事务关怀」》通谕,1987,12,30。 ───,《救主的使命》通谕,1990,12,7。 Benedict XV. "Maximum illud." Apostolic Letter. November 30, 1919. Pius XI. "Rerum ecclesiae." Encyclical Letter. February 28, 1926. Pius XII. "Evangelii praecones." Encyclical Letter. June 2, 1951. ───. "Fidei donum." Encyclical Letter. April 21, 1957. John XXIII. "Princeps pastorum." Encyclical Letter. November 28, 1959. 谷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