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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与理性 |
信仰与理性 xìnyǎng yǔ lǐxìng FAITH AND REASON 参阅:315信仰 385神学 392神学的认识论 (一)概念说明:信仰与理性faith and reason是一个紧张关系的两极。有关信仰与理性的问题包含两个层面。首先是动态的认知能力,即是把信仰与理性都视为认知的作因(agent);其次是静态的知识内容,就是把信仰与理性都视为作因的认识行为之结果。这两个层面所谈及的都是神学性的问题,即人神关系的问题,或如传统所称的:超性与本性的问题。 (二)简史: (1) 回顾历史,问题的重心常常摆荡于信仰及理性两极之间,也摆荡在认知作因能力及知识内容这两种层面上。旧约的智慧文学不但提出人类经验与理性的论点,同时也清晰地表现出对信仰的肯定。新约中也没有以信仰反对理性或知识的经文。初期的基督徒往往透过哲学来瞭解信仰,并视信仰为真正的哲学(如儒斯定Justin, 约+165)及正确的知识。 (2) 到了中世纪,坎特布里总主教安瑟莫(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以「我信,好使我明瞭」及「信仰追求理解」二句格言来表达信仰与理性的内在关系。圣多玛斯(Thomas Aquinas, 约1225-1274)非常注意信仰与知识的关系,尤其它们在真理─ 万物之源的上主─ 内的一致性及完整性。 (3) 直至近代,随着教会训导阶层及神学家们与支持自然科学的代表,如加利略(G. Galilei, 1564-1642),发生冲突后,这个和谐有序的局面才产生变化。信仰与理性不论在能力或内容上都愈来愈分家。启蒙时期(参 474),在理性主义及科学主义的支持下,信仰与理性的分歧更形尖锐。当时人们视经验、数学、自然科学为真实的知识形态,而认为信仰不切实际、不合理,是迷信的行为。然而,相反于当时的潮流,德国的唯心论,尤其是黑格尔(G.W.F. Hegel, 1770-1831),则尝试以思辨渗透基督信仰,并企图把它「升华」为可以理性来瞭解的知识形态。 (三)梵一大公会议(1869-1870)《天主之子》宪章就是教会训导权面对当时神学哲学化趋势的回应。在《天主之子》宪章第四章论及信仰与理智时谈到:教会公认两个思想(DS3015),理智有其功能及限制(DS 3016),信仰与理智之间没有任何矛盾(DS 3017-3018, 3042),信仰与理智是相辅相成的(DS 3019)。 (四)今日,要瞭解信仰与理性的关系,应注意以下三点:1)相异原则:以成熟的俗化态度承认两者的不同性质及功能。2)辅助原则:二者皆有其限度,故而要彼此开放,承认自己的不足。3)合一原则:皆有共同的根源及终极:信仰与理智的根源都是人神的合一;二者的终极目标都是推展「天地人」更密切的结合。 参考书目: Verweyen, H. "Reason/Faith." Latourelle. 810-815. 谷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