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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


原罪

yuánzuì

SIN, ORIGINAL

参阅:342原罪神学 591 99本罪 541结构性的罪 456救恩史 457救恩神学

()概念说明:原罪original sin此词指两种意义:1)「因性原罪」(originating "original sin",拉丁文:peccatum originale originans),即人类初始的罪恶行为;因它使后人精神生活与社会环境受到恶性影响。2)「果性原罪」(originated "original sin",拉丁文:peccatum originale originatum),即人生而所处的恶性氛围,因它是人类从开始所犯之罪的恶性后果。但是,严格而论,因为恶性后果,不是狭义的罪恶行为,所以用「罪」这一字并不十分理想。

()圣经:

(1)     有关「原罪」的意义,应先知道圣经的作者对人类的起源所具有的知识。可由三方面来探讨:

1)雅威典作者:雅威典作者是公元前十世纪的人,他能参考的文件很少,只是一些法律编集、歌曲、故事目录册等。所以雅威典作者并非依据文件或可靠的口传,得知人类起初所发生的事。即使是圣经的灵感,也没有向他启示人类起初所发生的事。

2)旧约其他的作者没有一位曾暗示,他是藉着传授或启示而得知人类起初发生的事。公元前420年,厄斯德拉时代,「梅瑟五书」的总编者,将雅威典编入现在的章节内;不仅如此,他也将不同时代之作品,并反映不同之神学思想的「沦落故事」都编入「梅瑟五书」中。但这并不表示他知道人类起初所发生的事。

3)新约的作者:新约中也没有一处暗示作者们藉着传授或灵感而得知人类起初发生的事。当提到亚当、厄娃时,他们只引用雅威典的沦落故事;或者提到亚当厄娃时,没有详细地说明在人类起初所发生的事;因此,整体而言,实在不知道头一批人类究竟如何犯罪;是否有一个阶段中人类根本没有犯罪;更不知道人类罪恶的历史更具体的事件。

(2)     旧约:圣经学家把人沦落的故事归于雅威典作者,经文则以创二791517,二25~三24为主。

1)雅威典作者所表达的天主( 30)是独一无二的天主,也指出人是自由的,应对自己的行动和命运负责。他认为罪恶绝非由天主赋与;人的本性是善的,天主也给人诸多恩惠,并警告人不要犯罪。因此,人作恶,乃是自由选择下的行为。同时,人作恶也有其普遍性的现象。换言之,人早已犯罪,罪恶的历史从头一批人就开始。为此,人的作恶,不但危害自身,也遗害其他人及后代子孙。甚且罪恶不仅伤害人的内心,也影响到整个人的存在,更摧毁了现世生活中所有平面上的幸福。此外,雅威典作者也认为人因其自由而犯罪,也导致了失去通达生命之树的途径而招来死亡。这死亡非生理上的腐朽,也非永罪,而是精神上远离天主的状况。雅威典作者也认为人的痛苦来自于人远离了天主之后,人整个的存在受到了损伤;痛苦是犯罪后所呈现出来的现象,而非罪恶的惩罚。

2)旧约中其它部份也包含了某些原罪道理的因素:司祭典认为人的堕落乃是逐渐形成的。先知书所指的罪恶,不但是自己的罪或现代人的罪,也指前代人的罪恶,表现出以民体验到自己与家族、国家、甚至宗教平面上者有休戚相关的情况(耶三25;达九16)。厄罗亨典(Elohist)和申命纪则认为,以民不仅受到人类原祖犯罪的影响,而且现在也因着自己祖先的罪恶和沦落而受到败坏。肋未纪所记载的不洁法律也指出,人不仅因着自己恶的行为,也因社会的习俗或结构,使人在伦理、宗教平面上受到损伤。智慧文学则指出死亡乃是一种自然现象(德十七1;智二24,四1016,七1),甚至将痛苦及劳力视为天主的恩惠(箴三1112)

(3)     新约内亦含有原罪道理的因素:

1)因着罪恶的摧毁力,天主选民的情况不再合乎天主原本的计划(谷十29;玛十九39)。福音中也指出罪的社会性,个人之罪并非仅藉自然传生,而是以很多方式伤害到现在和未来的人(玛十八67;玛十八7;廿三2932)。因此,人在不洁的状况下应藉着水及圣神而重生才得以洁净(若三16)

2)保禄认为人类的确生活在罪恶的权势之下(罗一1832;三1018;二141529;十二2;三9;弗四14),人生下来即为义怒之子(弗二3),在人的内在有一股奴化人的恶势力(罗七1612;九4;五20;七710111314161819202223;十四1420);他也将基督与亚当作比较(罗五1221)

(4)     整体而论,圣经中颇多章节指出了原罪的因素,但亦不可忽略这原罪因素,应与天主的正义(德十六13;耶十七10;卅19;咏六二13;箴廿四12;约卅五24;耶卅一29;则十八2;玛十六27;迦二16;罗十四12;伯前一17;默二23;卅十1213;廿二12)、及天主的慈爱(创三1522;四15;六~九;咏一○三12;玛五4348;若十四9;玛十八2135;路十一13;若三1617;若十四910;罗五810)相配合,这才完全符合圣经对原罪事实较完整的认识。

()「原罪」狭义的神学词汇之起源:

(1)     起于圣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与白拉奇(Pelagius, 360-420)主义的争论;此争论乃是讨论基督来临的意义以及人领受耶稣基督恩宠之需要的问题。教会曾在418年的迦太基(Carthage)会议(DS 222-224)以及529年的奥伦居(Orange)会议(DS 371-372)中对此问题加以教导;而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的原罪公告(DS 1510-1516)也表达出天主教对原罪论的看法。

(2)     神学家们对于原罪的道理也多有论述:例如拉内(K. Rahner, 1904-1984)将原罪论当作基督宗教的基本道理。卡斯佩(W. Kasper, 1933- )也说过:「原罪是神学历史中最大的成就,并且也是基督宗教对于人类精神历史最大贡献之一」。史奈德(Th. Schneider, 1930- )一方面赞成贾仕伯的论点,同时也指出「为了维护天主和人的自由,原罪道理的主要意义是十分重要的。」伦理神学家海霖(B. Haering, 1912- )也认为原罪道理十分重要,不应看轻或删除。由信仰历史及神学家的论说过程中,可以看出原罪的核心道理所主张和所要表达的,对信仰有其重要性,不可从要理问答及神学书上予以删除。为此教会基于本身的职责,对教会的信仰遗产应尽保护、澄清及传递的责任;而神学界对教会的信仰遗产也应努力予以鉴定,并在不同时代中,以适合的方式表达其信仰的真意。

()教会在特利腾大公会议中以最高宗座的权威对原罪道理予以教导。主要的目的乃是在驳斥异端的论点,因此,原罪公告(DS 1510-1516)是反异端的文件,更是牧民性的文件。在此公告中,曾纠正了一些对贪欲本质、原罪本质、原罪内在性、原罪流传及婴孩洗礼等不正确的看法。但原罪公告完成的时间极为短促,因而系统性不够严谨,也未对原罪的本质加以定义,但仍有其宝贵的观点,以下分由公告中之五大信条加以说明:

(1)     第一信条(DS 1511):本信条中主要指出亚当之罪的后果。信条中没有肯定堕落前的亚当是否有了圣化恩宠,也没有教导亚当与完备恩赐的问题;甚至亚当之罪的问题亦非重要的课题,只是指出亚当之罪使人失落了原有的圣德和义德,因而导致死亡,但此死亡非生理的死亡,也非永死,而是精神上的死亡。所以,亚当因着所犯的罪,使整个人的存在受到了损害。

(2)     第二信条(DS 1512):在此信条中指出亚当之罪和人类的痛苦及死亡之间的深切关系。亚当之罪导致了人类在心灵生活方面远离天主的状态(「死亡」),藉自然传生而传给后人,使所有的人在伦理及宗教平面上遭受损害,并使整个人的生存转坏。

 

(3)     第三信条(DS 1513):本信条指出原罪的严重性及其伤害的程度,并指出基督的救援工程,是亚当之罪唯一的补救之道。其中也暗示基督的救援工程以及圣洗圣事与原罪的消除有密切的关系。此外,本信条也指出原罪乃是藉自然传生而非藉模仿而传给后人,这原罪是在每个人内,在人自由行动之前已有的恶性因素。

(4)     第四信条(DS 1514):本信条乃重述迦太基会议的第二信条(DS223) 它肯定了「本身还不能犯任何本罪的婴孩,确为得到()罪的赦免该受洗」;本信条也探讨未领洗之婴孩而去世的命运,但未做肯定的答覆。

(5)     第五信条(DS 1515):本信条主要探讨原罪补救之道的功效,并以成义者身上还存留的贪欲称之为罪,但并未说明原罪与贪欲间的关系;此外,本信条也未肯定原罪为一种真实的罪,并由此而促使神学能针对过去藉原罪所指的损失,按照圣经和圣传予以重新探讨,并用更适合的话予以表达。

()系统神学将原罪区分为「因性原罪」和「果性原罪」二者:

(1)     所谓「因性原罪」(亦称「亚当之罪」),即指人类罪恶历史的开端。人因着此罪而失落了天主原有的恩赐而远离天主,并招致许多痛苦。人类既为一整体,因而这罪使得人在时、空中受到令人痛苦的影响,甚至妨碍了天主救恩计划的进展。虽然如此,天主仍不忘祂对人类的慈爱。所以,原罪的真理显示出天主尊重人的自由,也反映出天主召叫人类组成一个在天主内、受天主维护的大家庭。

(2)     所谓「果性原罪」即指人在自由选择之前,已生存在精神、伦理道德及宗教方面受「污染」的世界,因而受到宗教、伦理道德及精神平面上的损害。简言之,即人类原祖之罪对后裔的影响。人因前人的罪而生活在罪恶的结构、, 贪欲及错误的价值观的「污染」中。但「果性原罪」的根源并非受造物之本性,而是人在历史中滥用自由的后果;这种后果乃内属于人。「果性原罪」并不指犯罪的普遍性,它也和本罪不同。然而,「果性原罪」丝毫不影响天主的慈爱,天主仍照每人的行为予以赏罚;祂爱这堕落的人类,并对这些因罪恶而软弱有限的人类赐与祂的救恩。人只能以有限的言辞来解释原罪道理,但原罪道理正表明出罪恶并非来自天主;这罪恶在历史中流传,为此人渴望天主的救恩。原罪道理对基督徒的信仰亦有其深切的贡献,基督徒既明瞭原罪道理,必能努力参与基督的救援工程以改善世界。此外,原罪道理也清楚地解释出婴孩洗礼的重要性,婴孩是人类的一肢,藉着洗礼而进入教会,改变了原有的生活处境而列入圣者的团体中。同时,原罪道理亦可解释圣母无染原罪的信理,圣母的无染原罪正表达出圣母满被天主的恩宠,并充满天主的光明、临在及完全的爱,使圣母与天主及近人的关系永保和谐美好。

()在中国文化中、原罪的说法常令立志成为圣贤的中国儒者心生反感。因此,如何在中国的文化环境中适宜地解释出恶的事实,而不致有损中国文化中努力追求天地人合一( 48)之境的美好氛围,则是本地教会应深思默想之事。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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