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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神学 |
原罪神学 yuánzuì shénxué ORIGINAL SIN, THEOLOGY OF 参阅:341原罪 591罪 99本罪 457救恩神学 438基督徒人学 385神学 663乐园 (一)概念说明:「原罪神学」(theology of original sin)是指在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以前,一般教理书和神学课本对原罪真理所作的诠释。它进一步分辨出果性原罪的本质,以及人类原祖远离天主,或说,人类原祖「失去天主的恩宠」的意义;远离天主的后果,就是原祖本身及其后裔丧失所谓完备恩赐,而产生了贪欲、痛苦和死亡的恐惧等现象。教会藉着洗礼表示人已经生活在天主的爱中,不再远离天主。但果性原罪本质的后果却仍存留在这些领受洗礼者的身上及生活中。原罪神学也对人类沦落的故事作历史化的诠释,它把创世纪二~三章中所描述的罪过,当作人类历史上的第一宗罪案,并且解释这种罪过为整个人类所带来的遗害。同时,原罪神学也指出人类的初起状况和目前人类的状况内在性地连贯。 (二)旧约在创二~三所表达的状况,乃是作者按其溯源的思想方式,来解释人类腐败的情况。智慧书虽曾引用创世纪的内容,但也是将它应用为神学反省的资料。新约中的若望福音则以二元论的方式,表达出天主所创造和所爱的世界内,有那违抗天主的恶势力;这恶势力并非天主所造,而是来自受造物的自由。圣保禄宗徒则以位格化的罪恶图像阐释:因着亚当的罪,使世界陷于罪恶势力的奴役下。 (三)教会训导并未提供有关人类初始情况的知识;但是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 (DS 1510-1516)却对原始界、人类原祖之罪以及罪恶后果的流传有所阐释: (1) 原始境界:旧约及新约的作者指出,由于人与物质世界唇齿相依的关系,一个免于受苦、不必死亡的人,需要一个与目前自然界完全不同的环境。换言之,假定首批人类能免除痛苦和死亡,那么在他们的生存空间里,一共有两次重大的转变,即:人类之初,人的身体和周遭的环境,使人能够拥有不必受苦与死亡的生活;但是人犯罪之后,人的身体和周遭的物质世界,遂转变为使人常受痛苦且要死亡。经此反省,有一些神学家认为,在历史上以「地堂」所描绘的情况,事实上未实现过,人也从未有过天性以外的完备恩赐。圣经作者和神学家们只是藉着生动的全福图像,表达出他们对天主慈爱计划的信仰;并以地堂的图像劝告世人:人与世界因着罪恶而败坏,假若没有罪恶,世界和人类生命必定完美多了。 (2) 亚当之罪:创世纪和整部圣经,没有供给有关人类起初所发生事件的知识,所以可以笃定地说,人也无法知道首批人类在起初如何犯了罪,或者,人类历史中是否有过无罪的阶段。因而,圣经并不给任何有关罪恶历史开端更详细的知识。此一事实给予人类一个重要的教训:即在真实的信仰内,要注意整个人类在天主圣三的救恩计划中的主要意义。总之,有关原始正义(参 338)和亚当之罪的具体描述,都是原罪道理的次要因素。在教会的看法中,人类罪恶的历史也因着人类原祖的自由行动而展开。但是今日人类无法很清楚地知道,这摧毁人类存在的恶劣影响,在何时、在何处发生。既然圣经与教会训导集中于「在我们内的原罪」上,所以,有关原始正义和亚当之罪的具体描述,对基督信友和神学不怎么紧要。 (3) 罪恶后果的流传(即果性原罪):人与人的连系是罪恶后果流传的理由。人类共同的空间不只在物质平面上,也在精神、伦理和宗教的平面上,在这些平面上都有着合一或分离的情况;在这共通性、历史性的连系中,罪恶后果由此流传。本文以由下面四个角度探讨罪恶后果流传的现象: 1)果性原罪的普遍性:虽然教会不排除目前人类可能来自不同的祖先,并且,也不排除人类历史中,有过一个人类从未犯罪的阶段,但教会对果性原罪普遍性的教导仍能屹立不摇,这正是因为人类的整体性。特利腾大公会议以及通俗的神学都主张果性原罪的普遍性,但这教导却只论及训导当局所认识的人类情况。 2)罪恶蔓延的途径:既然所有构成人类整体性的因素,也是罪恶蔓延的途径,那么,前人罪的影响,不只藉着自然传生,而且也藉所有人与人来往的途径伤害人。所以,特利腾大公会议教导说:在人尚未自由决定以前,他已遭受前人罪的遗害,人开始其生命的旅程之前已受到此遗害的影响。 3)人受罪恶遗害的过程:前人既因生活过程而将罪恶遗害后人,因此,人并非在「受孕的剎那」受到前人罪恶的玷污。换言之,当那个由于罪恶而腐败的人类团体在「塑造一个新的成员时」,它连带着也传递给这个人许多有害的观念,使之陷于一个不公道、不正义和歧视他人的恶的气氛中。 4)罪恶遗害不同的程度:前人罪恶的遗害既是藉由不良的风俗习惯而达到后人,所以它的影响和损伤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是,虽然前人罪恶的影响不能完全的消除,可是当一个社会勇于改正不良的社会制度,并尽力从其结构中去除,如对少数民族、妇女和工人的歧视,它就使罪恶的摧毁力大为减低。 (四)以上的原罪神学是根据圣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圣多玛斯(Thomas Aquinas, 约1225-1274)以及特利腾大公会议的教导,依据今日学术界的一些新发现而发挥出来的: (1) 现代自然科学多半已接受进化论(参 520)的假设,也多主张多偶论(参 12);这些新的学术性假设使原罪神学重新反省它本来有关人类堕落及单偶论(参 509)的传统看法;结果发现,进化思想与多偶论与教会原罪的真正道理并没有相砥触。 (2) 释经学已经由圣经中的文学类型了解了创世纪二~三章并非狭义之历史记载;原罪神学就明白,人类沦落的故事不是狭义时空中所发生的事情,而是人类在整个救恩历史过程中的精神、伦理及宗教性的沦落。 (3) 信理历史曾指出,圣奥斯定以前的西方教会和东方教会,把同一信仰真理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特利腾大公会议也并未针对现今自然科学问题作论述,因此现今神学家主张,教会并不一定以单偶论做为原罪道理的唯一基础。 (4) 现代教会体验到圣经和信仰的真理处于一个与历史学、自然科学等不同的领域;为此,教会一方面应认清今日学术界的讯号,另一方面也应强调,如梵一大公会议(1869-1870)(DS 3015-3020,3041-3043)所说的,真正的信仰及神学与真正的科学研究和理性,相互之间并没有基本的砥触。 参考书目: 参阅〈341原罪〉的参考书目。 Moschetti, S. "La teologia del peccato originale: passato, presente, prospettive." Vanneste, A. "La nouvelle thèologie du péché originel." ETL 67 (1992): 249-277. Ladaria, L. F. Teologia del pecado original y de lagracia. Antropologia teologica especial. Madrid: BAC, 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