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M 部

马克思社会分析


马克思社会分析

mǎkèsī shèhuì fēnxī

ANALYSIS, MARXIST SOCIAL

参阅:347马克思主义 284社会分析 417教会社会思想

()概念说明:没有一个作者严格地指出一个有关马克思(K. Marx,1818-1883)社会分析标准的定义。部份的理由是马克思思想非常强调实践( 92),不太强调理论性的定义。柯狄业(G.M.M. Cottier)指出有关社会分析的定义:社会分析是一种研究方法,它把复杂的社会因素解剖分开成为最简单基本的部份,而且指出这些部份的重要或次要之分,以及其因果关系。如果把柯氏的定义应用在马克思社会分析上,就应注意是那一种具体的「马克思观」。不论用那一种「马克思观」去做社会分析,这些不同的社会分析方法都有共同具体的目标:要改变不公道的社会结构,来达到圆满平等的社会目标。

()研讨描述:

(1)     社会分析是经过观察、描述和判断而认出社会的真象。这方法本来是马克思所提供的,因而当解放神学( 607)借用它时就引起激烈的讨论。这里提出两个问题:马克思社会分析能应用以分析其他的世界观吗?基督徒对此看法有何态度?

(2)     反对借用马氏社会分析的理由是:如果谁采取马克思分析,他已经暗地里决定接受马克思设定的思想系统;后来的发展步骤只不过是其逻辑推理的结果而已。这看法假设了两个前提:1)假定这是一个封闭的思想系统,接受它就非接受整个系统不可。2)也假定两个不同的思想系统之间,如马克思和基督宗教,绝对没有交谈的余地。面对这假设,科学理论和社会学都觉得有问题:康德(I. Kant, 1724-1804)已清楚地将知识判断分为「事实的判断」(quid facti)和「合法与否的判断」(quid juris)。面对事实的问题,无论在那个系统,人都得就客观性来判断。而价值观的判断则不同,因为每个价值系统都有自已的标准。于是,着名的天主教社会学家奈尔不老宁(O. von Nell-Breuning,1890-1991)指出,在方法上清楚地分存在和价值两种判断是必要的,因为:「有关同样的对象,可能同时有正确的存有判断,和错误的价值判断」。如此,在正确事实的分析下,谁都无法否认其客观性;然而价值判断的错误来自世界观的错误诠释。这样,奈氏认为,借用马氏社会分析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一个历史性的学习。他说:「我们都能站在马克思的肩膀上」。

(3)     理论上是清楚的;但事实上基督徒借用马克思社会分析时有不少的问题。耶稣会前任的总会长雅鲁柏(P. Arrupe, 1907-1991)提出了一些实际的指南。首先该看马克思社会分析只是能发现社会真象方法当中的一个,而不是唯一的方法。于是他说:只要不完全归属于其思想,就可以接受某些马克思所提供的分析方法论。但是,进一步接受马克思先天的条件或含意的解释却有简化主义(reductionism)的危险,因为贫穷、受压迫的现象能有多种的诠释。如果有人承认马克思的一套理论以及其关系的产生,那么宗教批判就失去其客观性,变成有固定目的的工具。对于社会敌对的现象和阶级斗争的问题,基督徒该实际的承认也看出某些罪恶的关系,然而不该将它普遍化,主张人的历史只属于斗争。总之,当基督徒采用马克思社会分析时,他应该很清楚地知道马克思主义和基督宗教的异同点。它们之间虽然在某一些课题上可交通,但终究是两个不能交换的思想及价值观的系统。

参考书目:

武金正,《解放神学.脉络中的诠释》,台北:光启出版社,1991,210-220

Coste, R.   Marxist Analysis and Christian Faith.   New York: Orbis Books, 1976.

武金正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