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J 部

教会史


教会史 jiàohuì shǐ

CHURCH, HISTORY OF THE; CHURCH HISTORY

参阅: 665历史 411教会 425教会学 44天主教会 436基督宗教 269宗教史 456救恩史

(一)概念说明:

教会史history of the church记载的主题是教会的过去;基督宗教是个历史中的启示宗教,创始于历史人物,天主而人,耶稣基督的救援工程;此宗教不仅有其历史,且其整个自我瞭解也具有历史性;换言之,为了瞭解本身的基本要素,此宗教须将其注意力摆在历史上。「教会史」指出:基督宗教的存在永远建基于其起源与其过去。

(二)教会史的特性:

(1) 教会史的使命与方法取决于对教会有何观点,和教会在世界史与救恩史中要发挥什么功能。教会的特质在新约中不是以超时间的抽象概念表达出的,而是以类比的隐喻(参 683)来表达(如天主的子民、羊群、新以色列等)。这些类比的及较动态的表达方式,容许教会在时代变迁下自我瞭解,而且此自我了解在历史中有其发展与改变的可能。

(2) 神学上用「基督的身体」(格前一24)的概念来形容教会。圣奥斯定(Augustine,354-430)用此概念来形容教会的生命与成长;他将教会定义为基督生命的延续。莫勒(J.A. Moehler, 1796-1838)更进一步发挥了奥斯定的概念,而提出基督在其教会内不断降生的说法。天主的救援行动本质上是超历史的,但因与人有关系,因而最初几世纪教会在某些观点上所发生的冲突,正显示了其历史是千真万确追求真理的故事。在教会中人性的弱点常扭曲了基督的形象,此时便需改革,以合乎基督的要求;因此,改革也是教会的本质。每当教会内部有不忠于天主的召叫,或是教会机构内发生严重混乱时,一些观察家常高唱:教会已堕落了,基本上已背离了基督,而倡议重回初期教会的情况,以为如此依样画葫芦便可恢复教会的清纯。这种说法都缺乏真正的历史感,因而不但不可能实现,且相反了教会特质:天主愿教会向一切人开放,对任何时代和文化开放,而不能只向某一时期或某一文化认同。真正的改革意谓回顾基督,以祂为教会的基本模式,而完成基督在当年与对当代的救援使命。信友可学习初期教会把基督生活出来,因此每个时代都具有将此理想重新表达的使命。

(3) 教会史身为科学学科的功能:从上述可知,教会概念隐含了教会史的功能;教会史必须检视历史中教会的基本内容,并且评量其是否与起源时相合。其实,单靠系统神学无法完全描绘教会的特质,只有在整个历史的背景下,在末世主光荣来临时,教会的特质才会完全彰显出来。

(三)任务与方法:

(1) 教会史的任务与方法也取决于教会的概念和特质。既然教会史家研究的是既有形又无形的教会,是历史的对象又是信仰的对象,因此应从历史性及神学性来思考教会史内容。以历史的科学而言,教会史当然须不断仰仗严格的科学调查法来研究事实,所以教会史家须记得:处理事实时要保持尊重的态度,因为只有根据事实并客观的发表结果,才能公正地呈显教会的光荣和神圣性;夸大其词、窜改事实都是极拙劣的护教行为。

(2) 教会史家研究时须透视事实,以便在多变的、暂时的历史中把握教会的不变本质。由于教会是个信仰的奥迹,因而必须从信仰的角度才能真正瞭解教会。不信的史家无法把握或表达教会深奥的现象。又由于教会史是救恩史的一部分,所以必须把教会史当作历史神学的整体来看。教会史家不能用系统神学方式来研究教会史,而须从人们的实际生活开始,由外而内,由下而上的研究,如此才能帮助教会更瞭解自已、并自我革新。

(四)教会史的编纂:

(1) 教会形态的改变和自我瞭解都按教会史的记载方式反映出来。第一部有基督徒独特观点的历史是新约圣经,以救恩史的观点来解释宇宙的历史。初期教会因重视「宗徒传承」而形成了正典,从宗徒团体中的主教名单和强调宗徒继承都可看出当时已意识到教会史的重要性,编年史家如西波吕都斯(Hippolytus, 约+235),安瑟伯(Eusebius of Caesarea, 约265-339)等都已将基督宗教放在整个宇宙的观点上。「教会史之父」安瑟伯是第一个将基督宗教年代与世界史、罗马皇帝史合编在一起的。对瞭解教会史影响最大的是圣奥斯定的《天主之城》,他的特点是用基督徒的观点来看政府。525年狄奥尼修(Dionysius Exiguus, 约476-550)把罗马史的年代改换成以基督出生为基准的新推算法,即「基督的纪元」(俗称公元或西元),可惜他误把基督的出生年代晚算了四、五、六年。

(2) 古代基督徒史家划分历史所采用的神学的历史架构如下:

1)六世年(world-ages)是创世纪六天的类比,每世日(world-day)相当于一千年(根据咏九十4;伯后三8)。自

古以「千年说」(参 26)来解释历史的各种理论经常出现,如儒斯定(Justin the Martyr, 约+165)、依雷内(Irenaeus, 约140-202)、戴尔都良(Q.S.F. Tertullian, 约160-230)、西波吕都斯等都持此论调。

2)四个世界大帝国,即亚述巴比伦、波斯、马其顿、罗马帝国(根据达二36~46;七3~8);他们以为罗马帝国已基督化,应是最后的帝国。

3)奥斯定的三分法:在「法律」之前(即耶稣之前)、在「法律」之下(即耶稣时期)、在「法律」之后(即耶稣之后)。

(3) 中世纪初期教会,没有特别发挥教会史,大体上说,是因为一方面「教会」概念本身相当模糊,另一方面人们特别关心建立社会政治制度及注意隐修院或教区的革新。直到十一世纪隐修制度改革之后,奥斯定的三分法才被引用于救恩史上,不过也只是以圣三论观点来看救恩史。

鲁迫(Rupert of Deutz, +1129)区分为三时期:创造(天父)、救赎(天主子)、圣化(天主圣神)。约亚金(Joachim of Fiore, 约1130-1202)分为天父在旧约的时代,天主子在新约的时代、爱与自由之神在即将来临的时代。奥多(Otto of Freising, 约1112-1158)是中世纪最大的历史思想家;但基本上仍超不出奥斯定的三分法。

宗教改革时期(参 273),基督教的批判刺激了天主教人士苦心的研究,而发展出分析资料来源的历史批判法;结果,教会史首次成为真正的「科学」。

(4) 启蒙运动(参 474)把俗化精神带进了教会生活后,教会中的思想受到激烈的挑战。在这样的思想气氛中,穆勒和杜宾根学派(Tuebingen School)发挥了教会史的观念。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后,新的神学特别强调教会史,使之脱离了十九世纪的实证主义,而采取教会学和神学的导向。雨果.拉内(Hugo Rahner,1900-1968)、卡尔.拉内(Karl Rahner, 1904-1984)、巴尔大撒(H. Urs von Balthasar, 1905- 1988)、龚格(Y. Congar, 1904-1995)等等从教会本质的立场重新提出教会史真实性的问题,而希望发展出一套教会史的新神学来。

(四)教会史分期:

历史本是不止息的,但为了研究的方便,不得不分期。基督教史家塞拉瑞(Chr. Cellarius, 1634-1707)提出另一种分法:上古、中古、近代。后来穆勒将奥斯定的三分法用在天主教史之后,其分法席卷了整个历史领域,但今天此法似乎只是较适合西方世界。由于教会特质、天主的启示、圣神的圣化工作等因素,使教会史无法以哲学性、政治性、或地理性的角度来解释;似乎只有神学观点的解释较合适,因此本文将由基督宗教的拓展着手,把教会史分为两大阶段:1)成长阶段:即从耶路撒冷扩展到整个古代希腊罗马世界,然后到中世纪的西方教会;从西方的地区性教会到世界性教会(由近代到现在);2)世界性的基督宗教时期,方兴未艾。

(1) 成长阶段:叶丁(H. Jedin, 1900-1980)进一步把第一大阶段(成长阶段)细分为四个时期:

1)希腊罗马文明时期(一至七世纪):在圣神指引之下,宗徒和见证等创立了教会,初期教会的教义、敬礼、秩序和教律都留传下来(即所谓的「宗徒传承」),而撒下了日后屡次改革与要求回归初期教会面貌的种子。宗徒会议(约50年)分清了犹太教与基督宗教,但旋即陷入了希腊罗马文明的世界里。希腊哲学文化和基督宗教教义的结合,卒产生了四、五世纪令人叹为观止的希腊教父著作。为了应付诺斯底主义(参 673)的基督徒,教会确立了圣经正典,并设置训导机构;因而主教成了纯宗徒传承的保证人。二世纪末叶起,主教聚集会议以对抗各种异端;异端赤焰越嚣张,主教会议的与会者也越多,于是世界性的教会意识日增。当亚略主义(参 223)和多那特主义(参 183)侵袭整个帝国时。325年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I, 324-337)召集了尼西亚第一届大公会议(参 127);在此会议中,教会扮演了世界团体的角色;再者,基督徒在罗马帝国内原本备受迫害,因着君士坦丁大帝的对基督宗教的态度改变(312-313),教会有了传教自由。这是教会发展的转捩点;结果,基督宗教成了国教,形成政教合一的现象,同时也给日后的教会带来不少困扰。

然而,伴随「政府的基督化」而来的是教会上上下下的俗化(参 307)。幸好,此时天主教会内兴起了隐修运动,终使教会得以革新。由于对抗亚略主义和其他异说,亚大纳修(Athanasius, 295-373)和凯帕都西恩(Cappadocians)的三大教父(巴西略Basil, 约329-379、纳齐盎的额我略Gregory of Nazianzus, 约329-390、尼沙的额我略Gregory of Nyssa, 约335-394)共同解说了天主圣三的道理。又因一性论(参 4)、奈斯多利主义 (参 228)等的攻击,希腊教父的神学澄清了基督论的问题;这些都发生在东方教会。至于西方教父,他们是东方教父神学的「子弟」,其神学到奥斯定时臻于最高峰。自第五世纪起,西方便卷入了日耳曼民族入侵的漩涡中;七世纪时阿拉伯人不断侵扰环地中海地区。

2)教会在西方基督宗教国家、社会中占优势的时期(约700-1300):日耳曼民族接受了亚略异端,迟迟无法皈依。法兰克王克洛维(Clovis I, 481-511)领洗后,带来了一线曙光;此后,教宗额我略一世(Gregory I, 590-604)派人到英国开教;圣鲍尼法(Boniface,675-754)在德国的使徒工作,以及800年教宗良三世(Leo III, 795-816)为查理曼加冕等,进一步促进了西方基督宗教国家社会的建立。然因教会处于封建制度中和统治者的君权神授观念,衍生不少政教问题。教宗权威在多次西方大公会议中正式表达出来,不幸的是东方教会都未参加这些会议。双方意见的分歧和关系的疏远与日俱增,结果导致1054年的东方大分裂(参 267)。日后政教间对领导权的争夺不断,约到1300年,教宗威望便一落千丈,而到法兰西王斐理四世(Philip IV, 1285-1314)时教宗的权威便几近丧失。

3)西方基督宗教一统的瓦解而转向普世传道的时期(1300-1750):1303年教宗玻尼法爵八世(Boniface VIII, 1294-1303)被法王斐理四世逮捕后,教宗权威日下,此现象到西方教会的大分裂(参 267) (1378-1417)更表露无遗。

宗教、神哲学、政治和社会诸因素汇聚成的宗教改革(参 273)是十六世纪最复杂的事件;但从教会成长过程来看,却是大转捩点。此大分裂,甚至连信仰上的共同根基也动摇了,西方一致的基督徒良知也破碎为各教派的思想。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次温格利(U.H. Zwingli,1484-1531)和加尔文(J. Calvin, 1509-1564)分别另立门户,创建自已的教会;此事件导致与罗马教会间的冲突更尖锐化。天主教会在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重新确认信仰、教律的基础之后,便展开了内部的革新。而其教会内新兴修会(如耶稣会等)成了改革的先锋和动力。更正教(基督教)方面也进一步检视天主教会的革新与反宗教改革运动。至于教宗在欧洲的领导权,到十八世纪末就丧失殆尽。

另一方面,从十五世纪新大陆发现起,展开了普世的传道工作。但此伟大神圣的工作不但外受西葡殖民地主义之苦,且常因传道方法在教会内横遭阻拦,如中国礼仪之争(参 70)和印度马拉巴礼仪(Malabar rites)之争,使有志于中印两国传道的会士只能徒呼负负。

4)世界性教会于工业时代(十九至二十世纪):教会受启蒙运动与俗化的洗礼时,教会与新势力(国家教会)之争便接踵而至,使教会还得应付自由主义(参 165)、社会主义(参 285)、共产主义(参 134)和唯物论(参 464)。可惜,教会对社会问题的认知为时已晚,无数的工人们被摒弃在教会门外,导致他们接受了社会主义,各国政治上的困难因而层出不穷。

1864年,碧岳九世(Pius IX, 1846-1878)公然向自由主义宣战,并在梵一大公会议(1869-1870)中确定教宗首席权(primacy)和教宗不可错误性(参 414)。同年教宗的领土权被夺;但整体而言,教宗在道德上的声望却与日俱增。基于上述的经验,教会阵营内产生了不安与狭窄的观点,连有「改革的教宗」之称的碧岳十世(Pius X, 1903-1914)也主导了对现代主义(参 396)的战争,教会的完全主义(integralism)不久更将任何想迎合现代化与科学的人都视为异端。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将教会带入新的转捩点,使教会体认过去对世界责任感的不足,并更明显的意识到教会本身;于是各种运动风起云涌,如礼仪运动、在俗教友组织、合一运动、圣经运动以及新的神学等。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在1943年公布了《基督奥体》通谕(Mystici corporis),强调教会真是基督的身体,不仅有精神上、道德上或隐喻上的意义,且有可见的社会的含意。此时各教会间的对话进展为真正的交谈,教派间的争吵转成了彼此容忍、互相尊重与合作。各教会看到了自己的错误和缺失,都承认要在信仰上破镜重圆,必先深入反省彼此信仰的要素。为此,教宗若望廿三世(John XXIII,1958-1963)召开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拟从合一的观点来革新天主教会,此合一不再是思想上无条件的复古,而是为真正的整合做准备。1964年教宗保禄六世(Paul VI,1963-1978)与君士坦丁堡宗主教阿特纳哥拉斯(Athenagoras I, 1886-1972)会谈,更显出天主教会对合一的真诚。

若望廿三世打破教廷的中央集权主义,而再次强调主教们在整个教会领导权的责任。他又是第一个强调教会的职责是去瞭解人们,不是去根除人们的文化,因教会不单是欧洲人的,也是普世的。1964年保禄六世往印度朝圣时正式认可了须与其他各大宗教的交谈,此行正代表这新开放的标记。上述种种都显示了教会内在的、外在的新开放。  

(2) 世界性阶段:至于教会历史的第二大阶段「世界性」,则由梵二大公会议拉开序幕。梵二后的天主教会一方面显得十分开放,世界各地教会都日渐重视本位化(参 98)和多元文化,而且对社会正义也日渐关怀。再者,教会在第三世界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尤其以对话方式和建立基督徒基层团体为主,试图解决人民现世的问题。但另一方面教会有时又呈显很保守的趋势,似乎给教友带来负面的影响。

除了上面的历史分期法外,拉内更从世界性教会具体实现过程的神学角度,把教会史分成三大阶段:1)第一阶段为期最短,是犹太式基督宗教时期。2)第二阶段发生在一个特定文化区内的教会身上,即建基于希腊欧洲文化及其文明上的教会时期;此阶段始于保禄把犹太式的基督宗教转化成外邦人的基督宗教。3)第三阶段的教会生活将会被整个世界的气氛所笼罩,可称为世界性基督宗教期,此阶段刚刚起步,在梵二时期才正式显出此迹象。

综观教会成长的历史过程,从耶路撒冷到巴勒斯坦,从巴勒斯坦到罗马,从罗马到欧洲,从欧洲到整个世界,从一特定的罗马文化和生活方式到文化的多元与生活方式的多元,教会从地区性的教会成长为世界性的教会;但同时也有许多问题需要去面对。此时教会的需要不是去证明和维持现状,而须向未来开放。当然若没有持续的注意什么才是「基本的」,便不会有进步,教会始终有义务保持宗徒传承,因那是一件与教会生死攸关的大事。

参考书目:

参阅〈教会〉的参考书目。

谷肋本(L. P. Qualben),李少兰译,《教会历史》,香港:道声出版社,1990。

海脱令(L. Hertling),王维贤译,《天主教史》,台南:征祥出版社,1965。

穆启蒙(J. Motte),侯景文,陈百希合译,《天主教史》,四册,台中:光启出版社,1964-1967。

Jedin, H. and J. Dolan, eds.Handbook of Church History. 10 vols. London: Burns and Oates, 1965-1970.

Lortz, J.History of the Church.Milwaukee, 1964.

O'Mahony, Chr.Church History: A Summary. 2 vols. India: Pontifical Institute of Theology and Philosophy, 1974.

Rogier, L. J., R. Aubert and M. D. Knowles, eds. Nouvelle histoire de L'Église. 5 vols. Paris: Seuil, 1963-1968, 1975.

邹保禄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