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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靠信仰 |
唯靠信仰 wéikào xìnyǎng SOLA FIDE 参阅: 315信仰 150成义 632称义 466唯靠恩宠 467唯靠圣经 273宗教改革 (一)概念说明:唯靠信仰sola fide是一个拉丁夺格词(ablative expression),意即「唯靠信仰」。宗教改革的神学原则浓缩在这一句简短公式中,它指出:人并非由于他自己的努力去遵守法律而被称为义,而是靠接受来自救赎者天主的一切态度。具体来说,就是接受基督耶稣为主。然而,就连接受的态度及能力:信,都是救赎者天主的礼物。因而,「唯靠信仰」与另一公式sola gratia,「唯靠恩宠」,是不可分的。 (二)根据基督新教神学,新约圣经说明下面两件事的对立:人的正义(罗十3;斐三9)─ 它来自遵守法律和工作〈迦二21;三21;斐三 9〉以及天主的正义─ 来自天主(罗一7;三26;十3),建基在耶稣基督之上,人藉信仰接受,因而乃「信仰的正义」(罗四 3,5,11,13;九30;十6;迦三6)。 (三)宗教改革与天主教会的反应: (1) 宗教改革的神学思想基本上是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所形成的。由于各种个人的、神修的,以及教会的、神学的原因,马丁路德极端反对任何的「工作正义」(Werkgerechtigkeit):就是人藉自己的工作而取得的正义。马丁路德认为:这一种立场正是罗马天主教在所奉守的大赦(参 25)行为中所实践出来的。根据路德和他的追随者的看法:称义的过程不含任何人为的贡献,人应以信仰接受他的正义,但是此信仰应结出果实。在这种神学思想中有一些对立的说法,如:藉工作称义与藉信仰称义;法律和福音;在教会团体生活中有许多天人之间的媒介(如圣事、圣人敬礼、大赦等等),和在教会生活中没有天人之间的媒介:天人之间只有救主耶稣基督在无望的、堕落的、个别的罪人身上立刻而直接的行动。 (2) 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在第六期会议中,发表了《成义》法令(DS 1520-1583),这是天主教官方对宗教改革的反应。该法令在两极端中间采取了中庸的立场,而这两极端就是:半白拉奇主义(参 113)式的藉工作自我称义,以及路德所坚持的,由于人性的完全败坏,人只能唯靠基督、唯靠恩宠、唯靠信仰被称为义。 (四)今日合一神学(参 632)在唯靠信仰上已达成一项基本的共识,就是把两个基本上不同的,但却互有关系的神学问题分开来说明:其一就是称义(成义)的过程,它强调(但并非排他地)天主救赎的优先和爱;另一则是天主的爱和人的自由在一个已经称义(成义)的人身上的内在关系,而这则强调(也不是排他地)人的自由。 谷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