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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圣


朝圣

cháoshèng

PILGR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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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说明:朝圣pilgrimage此这一概念包括三方面:1)在某种情况下,天主( 或某个神)以特殊方式答覆祈祷者。2)天主(或神)的上述特殊行动显示在某地,某地因而变成朝圣中心。3)为获得上述天主(或神或英雄或圣人)的特殊答覆,人人必须以长途旅行的方式访谒或短期居留圣地。因此,尼刺克(K. Nietzschke)界定「朝圣」为「旅行至圣地、访谒神庙(或教堂)、连同旅行本身而形成的敬礼行为」。

()简史:

古代希腊罗马皆盛行到治愈之神的圣地朝圣。犹太人也有一些专治病的地方(如喜罗亚池),但朝圣中心则是耶路撒冷的圣殿。每一个真正的宗教团体都有他的朝圣活动。

起初为避免那盛行于「异教」的朝圣,又因所期盼的是基督的即将再来,故往基督在世上的故居朝圣便显得多余,更不注意对圣人和殉道圣人的朝圣敬礼了。

但因基督的再来久久未见实现,加上教会已合法化,故「朝圣」风气便迅速盛行起来。其中以到巴勒斯坦的圣地朝圣最为重要;其次才是到圣人墓地(如伯多禄和圣保禄宗徒等的坟墓)朝圣。资料显示最初四世纪里,没有圣母的朝圣迹象,但此后便迅速发展,特别在巴勒斯坦一带与圣母生前有关的地方。

中世纪在补赎体系影响下,特别鼓励教友到耶路撒冷、罗马等地朝圣,也有往耶稣遗物、圣母堂甚至其他圣人教堂朝圣的。

自从「反宗教改革运动」迄今,圣母的朝圣占了优势。1952年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指出朝圣使人暂离每日的生活圈,放下一切烦恼与顼细杂务,这不但使人更易祈祷,也助人恢复补赎的精神,更引人重新看清生命的意义。

()今日的神学界中有少数的人把朝圣列入肤浅的热心敬礼中。虽然如此,朝圣的敬礼行为似乎在所有宗教(印度教、佛教、道教、犹太教、回教甚至基督宗教)中,都占相当重要的位置。「旅途中的教会」这概念指出整个团体在基督内彼此携手走向圆满的救恩;这点或许能再激发「朝圣」的风气。但这种目标为一般老百姓可能太遥远;如果教会的大旅途能缩小至可经验到的「朝圣」─ 所谓的生命之旅,朝圣者易觉得接近那目标:基督和圣人。达到朝圣地的信徒更易体验到基督和教会的临在,瞭解基督与圣人并非在「旅途教会」外袖手旁观的,而是共同造就了一个「诸圣相通功」的共融团体。朝圣团多多少少会领悟出:圆满的救恩已在他们当中展开了,他们会因「朝圣」的可见目标而雀跃地把神圣的目标看成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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