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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督和法利塞人的对话 |
21. 人类的尊严 |
21. 人类的尊严按圣经意义说,“认识”是指人的躯体与性的“生理”机能不再是被动的,而是对于自我认知与自我取舍的人来说,到达某个基准并具有某项内容:即按照对人体意义的某种特定良知而行事,此良知与父母关系紧密相关。
1980年3月12日
按圣经经文的解释,“认识”产生了一种人性理与肉体的模式。男人首次“认识”他妻子,也是同一男人给女人“取名”以区分于动物界,称之为主体人。这与片面“自然主义”对人类的理解不一致,“认识”并不表示对躯体与性制约的被动接受,而是包含对自己的躯体有新的、彼此而共同的发现。以前在原始单独中的认识,现在却在男女合一的基础之上的。 在创世纪(四,1)所谈到的“认识”里,女性的秘密通过母性得以显扬,而且显扬到极限——“是她怀孕生子”。 女人在男人前是母亲,是怀有新生命的主体,新生命在她内成长,由她而出生到世上。如此男性的秘密也被显扬到极限,即他躯体的父性和传生意义。男女直到其生物的最深决定因素都有不同。 繁殖使丈夫和妻子在他们所生的第三人身上彼此认同。因此这个“认识”也是“发现”,在一条新生命中互相认同。 在圣经中人在生理上并不受制于躯体和性。而是对于自我认知与自我取舍的人来说,到达某个基准并具有某项内容:这里有一个对躯体的特定认知,与父母关系紧密相关。厄娃生育时说:“我由天主那里得到一个男孩”。这句话表明了繁殖很深的神学含义以及天主对人类生育的参与。她也完全知道还有人的参与,她自己以及她丈夫。 虽然原始纯洁与人继承的犯罪倾向尚有很大差别,但是“天主的肖像”却是两者连接合一的基础。创世纪(四,1)所说的“认识”正是产生生命的行为,也就是说,连同造物主,在存在中建立一个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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