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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山中圣训:福音伦理 |
32. 躯体能表达爱情 |
32. 躯体能表达爱情人体在其原始的男女性别上,……不仅是生育、即繁殖的泉源,而且自“起初”就有婚配的特征;这就是说,它能表达爱,在爱内人成了礼物,如此验证了人实体存在的深意。在此独特性上,躯体是灵性的表达,就从创造奥迹开始,便在人与人共融中受召成为“天主的肖像”。
1980年7月23日
在其开端,男女的互相吸引的天性与身体因素表明了共融的召叫。但由于罪恶及贪欲的存在,男女关系就成了相互吸引的对象,就如其他动物一样,它们也与人类一起得到传生的降福。人犯罪后,人性理的自然与身体因素就像一种自发的力量,限制了人们间的灵性表达和相互奉献的精神。几乎失去了表达爱的能力。然而这也未必那么绝对地发生。由于这种能力,人才能通过男女性别把自己奉献给对方,它并没有完全消失。心成了爱与贪欲斗争的场所。当贪欲越是主宰人心,它便对躯体婚配义体验得越少,人的奉献精神就越难感觉到。 另外,贪欲也使天主“为了人自己”而爱每一个人的事实蒙上阴影。由于它便失去了赠与的内在自由,这自由与人体婚配义休戚相关。贪欲使男女原是由灵魂美而反映肢体美的情形蒙上阴影。在这里,躯体好像只是用来占据对方的。另一方面,贪欲无法促进人与人的共融。它不促进联合,而是占有;相互“赠与”竟成了相互“占有”。 这不应该导致对人心的怀疑,而应对之有所控制。如果每个人都控制好自己的话,人仍旧可以成为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