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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山中圣训:福音伦理 |
36. 旧约婚姻法 |
36. 旧约婚姻法当基督在山中圣训中说到“但是我却对你们说……”,很明显是想在人的良知上重建诫命的道德原意,而扬弃“经师”以及法律专家们的解释。然而,除了传统的解释之外,旧约中还有另一种理解“勿行邪淫”诫命的传承。那就是先知的传承。
1980年8月20日
旧约法律既严整又精细。前面谈到,基督让人很清楚地看出一夫多妻制在婚姻法中的矛盾。这条法律一方面与罪恶作斗争,另一方面却保护“社会群体罪恶”,因为这已经合法化了。他坚决提倡恢复“勿行邪淫”诫命的本质的伦理内容。 旧约婚姻法提出婚姻的首要目的是生育,虽然在某些场合似乎两性在法律前的平等,但是普通对女人的地位有偏见,对待她们加重刑罚。另外,立法还运用了在性理场合上的“不洁”来形容女人。“被人看到裸体”就等同于违反性的行为罪(参肋二十,11;十七,21)。 这种评判不应该被看作是摩尼主义的前奏,也不是如此的恶劣;而是当时的人们对社会婚姻及家庭立法的渴望所造成的。在法律条文中还加入一些医疗卫生性质方面的东西,这自然受到当时科学经验的限制。 先知阶段又是研究“勿行邪淫”意义的另一参考,很多先知把天主比作丈夫,为妻子以色列的邪淫所背叛,因为她朝拜其他神明。这个历史背景可以在基督重整道德的召叫里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