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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禄神学 |
56. 基督所救赎的躯体的尊严 |
56. 基督所救赎的躯体的尊严根据宗徒的理论,纯洁是躯体尊严的一种“能力”,也就是在人身上显示的男女性别相关的人性尊严。纯洁作为一种“能力”,正是圆满意义上的“属神”生命的体现与果实,也就是说,它是人的新能力,就在人身上,圣神的恩宠方能结果。
1981年2月11日
在前面分析过的两封保禄书信中可以看出:纯洁就在于节制。通过敬意,纯洁在人心中就成了一条远离肉欲的有效之路。这样按照宗徒的理论就可以推断出,纯洁是躯体尊严的一种“能力”,也就是在人身上显示的男女性别相关的人性尊严。纯洁作为一种“能力”,正是圆满意义上的“属神”生命的体现与果实,也就是说,它是人的新能力,就在人身上,圣神的恩宠方能结果。保禄的信息指出了纯洁的两个层面:即德行(伦理层面)和圣神恩宠(神恩层面)。 因此,相反躯体的罪不仅仅意味着“亵渎躯体”、剥夺对人性尊严的尊重,还意味着“亵渎圣殿”,因为从超性层面说,基督救赎过的躯体就是圣神的宫殿。因而每个人的躯体不再光是“己有的”。圣神的临在是躯体尊严的另一泉源,也是由尊严产生的伦理举止的泉源。基督在人体内刻下了一个新尊严,因为在他内人的肉体与灵魂一道进入了与圣言的位格相结合的状态。这样,在肉体的救赎的同时,就产生了一个义务,可以如此表达:“人的身体不是为淫乱,而是为主,主也是为身体”(格前六,13)。肉体被救赎之后就有了肉体圣洁的新标准,因为它是“用代价赎出来的”(格前六,20)。在保禄理论中,这就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承诺,也就是保持肉体圣洁与敬意的义务。 对肉体救赎的认知能使人的意志戒除“不洁”;甚而至于,能获得一个适宜的技术和能力,称之为纯洁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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