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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禄神学

60. 艺术表达上的人体


60. 艺术表达上的人体

所有的美术经验都处在躯体的伦理范畴内…… 从广义方面说,人体永远都是文化的对象,这是因为人自己就是文化的主体,并且在其文化创造活动中人置入了自己的人性,而躯体也包括在这些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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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山中圣训以及他与法利塞人的对话显示:人的主观层面如何成为了解人体问题的不可或缺的因素。对躯体的认识以及它的主观经验使得躯体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个脱离主观的客观实际。几乎所有的躯体伦理的问题都与人体和主观经验的物质认同有关。

在“文化创作”、艺术创作里,人在其躯体实际内,有一种躯体客观化的经验(艺术创作是用来观看、欣赏的),他由于他的活肢体就成了模特。所以,这个“看”虽然其天性就是“美感的”,但是不能离开人的主观意识,而且当要用来反对贪欲时,不能离开基督山中圣训所谈到的“看”。

因此,从广义方面说,人体永远都是文化的对象,这是因为人自己就是文化的主体,并且在其文化创作活动中人置入了自己的人性,而躯体也包括在这些活动中。

在这里应该分辨清楚:人的活肢体能产生艺术(舞蹈、戏剧)是一回事;另一回事便是身体成为艺术作品(绘画、雕塑)的模特;还有一回事却是摄像与摄影的客观化。在这后两者上,躯体以其独特的形式很容易就成了匿名对象,这是图像“宣传”的后果。这就是人群文化的特殊问题,这与“看为了占有”有关,而且对于保禄六世在“人类生命”通谕里所要求的“制造一个有利于贞洁教育的氛围”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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