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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禄神学

61. 人体与人群文化艺术


61. 人体与人群文化艺术

我们谈到这个棘手的问题并不意味着赤裸的人体不能成为艺术创作,而是说明它不单纯只是美术方面的问题,也不表示它与伦理评判不无相关…… 有关这方面的影视可以被视为淫秽,侵犯人体权利、侵犯相互赠与和相互付出的伦理条文的文学,可以被视为淫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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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题是反省关于艺术创作中的躯体的道德观。人体在其赤裸的男女性别上,具有人与人之间相互赠与的意义。躯体的道德观,也就是赤身裸体的伦理规则,与相互交付、相互接纳的婚配体制紧相连。人体的艺术客观化,起先只是模特,后来就成了艺术创作的主题,而扬弃了它原来的人相互赠送自己的意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把原意“连根拔除”,而只把它当作艺术的对象(在摄影与摄像里也是一样)。身体就失去了赠与的主观含义,而成了许多知识的对象,由此观众便可“仿效之”或者甚至“占据”原来是为了人与人相互赠与的它,这赠与不是通过形象,而是通过生活的人而实现的。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然而我们提到这个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赤裸的人体不能成为艺术创作,而是说明它不单纯只是美术方面的问题,也不表示它与伦理的不相关。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当论到“害羞”时,说它是在犯罪之后、随着发现必须有自己身体的隐私的时候才出现的,想以此来确保相互赠与的可能性。文化倾向于掩盖人体的赤裸,不仅仅是因为气候的原因,而且更是由于个人敏感度的增进所致。而人的敏感度的磨练过程正是文化的因素和果实。这使躯体的婚配义得以延续。

身体的知耻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被努力克服,而有时有意地践踏知耻感作为摧残人的敏感与尊严的方法,譬如在集中营的情形。人们不愿意让自己的裸体成为别人的玩物,也不希望别人如此,尤甚于当人顺从贪欲的时候。

在大众文化中,什么时候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影视媒体可以被认为是淫秽,而文学被认为是淫荡呢?当这些东西逾越害羞的界限,当侵犯到身体的隐私权,以及侵犯到深深植根于人内的相互赠与和相互付出的伦理条文时。要遵守这些条文,就不能无视社会上的“制造有利于贞洁教育氛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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