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朋友。
宪章最后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因为所有读到此宪章的人,并在此宪章的启发下为和平而奋斗的人,都是自愿地做这一工作,因此我们每个人也会得益于此项工作。我们对所有为和平而贡献力量的工作表示欢迎。
吉尔迪∙古瑟在对《和平宪章》的评述中这样写道:
“《和平宪章》以‘朋友’这个词做开始和结束。其余的内容都包括在其中了。这是一条要遵循的道路:以友谊为出发点,为了到达友谊。我们的出发点是人与人、或社团之间的正义、历史的关系,为能达到一个在友谊和爱中的关系。
为了建树和平只是去看我们的根源(我出生在一个家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并不够,当然这已经可以建立我们之间的联系。我们应该向前看,要知道应该达到一个以自由为出发点的友谊,这会使我们建立稳固而和谐的关系。
义务、强迫、抱怨、宿命、忍受、规矩,这写都不是为建立和平的稳固基础。任何个人的利益或情况都要适合于法律;而法律太多的时候都是有这些人来解释的。团结一致不时通过协议、交易或者具体的目的就可以达到的。因为如果不然的话在达到一个目的之后团结一致就会结束,或者从来就不会达到,我们会感到疲倦。
兄弟、邻里、朋友、同事之间,只有自由的彼此接受的时候,才能相爱,这也包括个人的有限性。自由是友谊很好的基础。友谊不仅可以达到和平,更可以达到节庆。应该从由环境造就的友谊(比如,血缘、种族)而达到一个自由而感恩的友谊。这才是普遍而坚固的友谊,因为是自由的。是没有怨恨的朋友,是真正的朋友。
以‘朋友’这个词做开始和结束的原因之一:如果有一半的人不能与另一位在友谊中生活,我们就很难达到和平。如果男人和女人所生活的友谊是一个有条件的、统治性的、一方屈服于另一方的友谊,和平就没有可能。也许这是在和平这条道路上首先应该去看的;不仅因为女人屈服于男人,而且是在男女之间会产生怨恨。友谊的建立是平等的,所以男人和女人,都 应该是自由的”。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称所有那些为了和平在团结互助奋斗的人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