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讲授的职务从大公会议中时常取得新的活力。关於这点,特伦多大公会议是一个应予强调的例子:它在其宪章和法令中给了教理讲授优先的地位;它是《罗马教理》的起源,此教理取了它的名字,成为基督教义大纲的上乘之作。它把教理讲授在教会内系统地组织起来,又藉着圣善的主教和神学家们,如:圣伯多禄.嘉尼削(StPeter Canisius),圣嘉禄.鲍禄茂(St Charles Borromeo),圣杜里比奥.莫格鲁维豪(StTuribius of Mongrovejo)及圣罗伯.白敏(St Robert Bellarmine)的功绩,使许多教理书终能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