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人的自由
人赋有理性,因而肖似天主,人生来是自由的,是自己行为的主人。
因此,原祖在乐园里犯罪後,上主质问亚当说:「你为甚麽作了这事?」(创3:13)对加音也是一样。基於同一理由,在达味和乌黎雅的妻子通奸,又用计杀死了乌黎雅之後,先知纳堂也同样质问了君王达味。 一个行为可能是间接愿意的,即当这个行为的发生是由於疏忽了一件当知或当做的事,例如,由於不懂交通规则而发生的意外事故。
全能仁慈的天主,求铲除对我们不利的一切障碍,使我们能以清明的身心,自由地奉行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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