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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在基督内的生活

第六条 道德的良心


 

道德的良心

  1. 「人在其良心的深处,发现法律的存在。这法律的来源并不是人,人却应服从之。这法律的呼声不断地促使人去爱、行善并避恶,在适当时刻,它便於人内心发出回响……这是天主在其心内铭刻的法律……良心是人最秘密的中枢、圣所。在此,人独自与天主会晤,并听到他的声音」。
    一、良心的判断
  2. 道德的良心存在於人心深处,在适当的时刻,嘱咐他行善避恶。道德的良心也判断具体的抉择,良好的予以赞同,不好的加以谴责。道德的良心证明与至善相关真理的权威,人原受到至善的吸引并由他领受了诫命。当聆听道德良心的时候,明智的人便能听到天主发言。
  3. 道德的良心是理性的一个判断,藉此人可以对一个将要做的具体行为,正在做的行为,或已经完成的行为,认出其道德的品质。人无论讲甚麽,做甚麽,必须忠实地依照他所确知为公正的和正直的去讲去做。藉着良心的判断,人领会并认出神律的规定:
    良心是我们心灵的法律,但超越我们的心灵,对我们发号施令,指示责任和职务,恐惧和希望……良心是自然界中,一如恩宠界中的那位传讯者,透过面纱向我们发言,教导我们,带领我们。良心是基督所有代表中的第一位代表。
  4. 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为聆听和顺从个人良心的声音,每一个人必须小心地面对自己。这内心收的要求格外需要,尤其是因为我们所面对的生活屡次阻扰我们反省、省察、或自我收:
    返回你的良心,向她发问……弟兄们,返回内心,并在你所做的一切中,注视那位作证者——天主。
  5. 人位格的尊严包含并要求道德良心的正直。道德良心包括对道德原则的领会 (本性良心,synderesis),包括将这些原则,经过理性和善恶的实际分辨之後,运用於目前的环境,最後,包括对一些具体的行为,不论是行将开始的,或是已经完成的,作出判断。在理性的法律内有关道德善所宣告的真理,实际上,具体地,亦为良心所作的谨慎判断所承认。人称那依照这判断作选择的人为明智的人。
  6. 良心使人对所完成的行为负起责任。如果人作恶,良心的正直判断能够留在他内作为善的普遍真理的见证,同时对他这一次选择作见证。良心判断的裁决,仍可成为希望和慈悲的保证。在指证所犯的错误时,提醒人祈求宽恕,继续行善,并因着天主的恩宠不停地修练德行:
    在他面前可以安心;纵然我们的心责备我们,我们还可以安心,因为天主比我们的心大,他原知道一切(若一3:19-20)。
  7. 人有依照良心和自由行事的权利,为使他本人得以作出道德的抉择。「不应强迫人违反良心行事,也不应阻止人依照良心行事,尤其在宗教事务上是如此」
    二、良心的培育
  8. 良心应该受到教导,道德的判断应该受到光照。受过良好培育的良心是正直和诚实的。它依循理性,符合造物主的智慧所愿的真善而作出判断。良心的教育是必需的,因为人类遭受负面的影响,并受到罪的诱惑,宁愿随从个人的私意,拒绝接受权威性的教导。
  9. 良心的教育是一项毕生的工作。自人生的最初几年,它启发儿童,使他认识并实行由道德良心承认的内心法律。明智的教育教人修养德行,预防或治疗由人性的软弱和过失所产生的恐惧、自私和自大、罪恶感和自满的冲动。良心的教育保证自由,产生心灵的平安。
  10. 在良心的培育中,天主圣言是我们路途上的光明;我们应在信德和祈祷中听取圣言,并付诸实行。我们还应该在主十字架的注视之下省察我们的良心。我们有圣神的恩宠作为支持,有他人的见证或劝告作为扶助,也有教会权威性的教导作为引导。
    三、依照良心作抉择
  11. 在必须作伦理抉择前,良心可按照理性和神律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或者刚好相反,作出一个错误的判断而与之相背。
  12. 人有时遇到一些情况,使道德的判断不大肯定,并难以作出决定。但他必须常常寻求正当的和美善的,并辨别神律所表达的天主的旨意。
  13. 为此,人藉着明智的德行,请教博学的人,并依靠圣神及其神恩的帮助,努力解释经验的诸多资料和时代徵兆。
  14. 在任何情况下均适用的一些规则:

    ——总不允许为达到一个善而作恶。

    ——「金科玉律」:「凡你们愿意人给你们做的,你们也要照样给人做」(玛7:12)。

    ——爱德常是经由尊重近人及其良心而实践:「你们这样得罪了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格前8:12)。「更好是不作甚麽能使你的弟兄跌倒的事」(罗14:21)。

    四、错误的判断
  15. 人该常听从自己良心确定的判断。如果人明知故意违反这样的判断而行事,他必将定自己的罪。但是也有可能,道德的良心处於无知中,并对即将采取或已经冒犯的行动,作出错误的判断。
  16. 这种无知多次能归咎於当事人,要他负责。「当人对探求真理及美善不大注意,或因犯罪习惯而良心变得几乎盲目时」,就会发生此种情况。在这情况下,人对自己所作的恶要负罪责。
  17. 对基督及其福音的无知、他人留下的恶表、作情欲的奴隶、对良心独立自主的误解和意图、拒绝接受教会的权威和教导、缺乏皈依和爱德,都能成为对伦理行为判断偏差的原因。
  18. 反过来说,如果无知是无法克服的,或者错误的判断对道德的主体无责任可言,这人所作的恶便不能归咎於他。但这行为毕竟是一件邪恶、欠缺、错乱的事。因此,应该下功夫努力纠正道德良心的错误。
  19. 良好而洁净的良心受到真实信德的照耀。因为爱德同时发自「纯洁的心、光明磊落的良心和真诚的信仰」(弟前1:5) 。
    正确的良心越占优势,私人及团体越不致为盲目的武断所左右,亦越能遵循伦理的客观准则。
    撮要
  20. 「良心是人最秘密的中枢、圣所。在此,人独自与天主会晤,而听到天主的声音」。
  21. 道德的良心是理性的一个判断,藉此,人可辨认一个具体行为的道德品质。
  22. 为行了恶事的人,他良心的裁判仍可成为皈依和希望的保证。
  23. 受过良好培育的良心是正直和真实的。它依循理性,符合造物主的智慧所愿的真善而作出判断。人人都应设法培育自己的良心。
  24. 在必须作伦理的抉择前,良心可按照理性和神律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或者刚好相反作出一个错误的判断而与之背离。
  25. 人常该听从自己良心确定的判断。
  26. 道德的良心能处於无知中,或者作出错误的判断。这种无知和错误并不时常免除人的罪责。
  27. 天主圣言是我们路途上的一盏明灯。我们该在信德和祈祷中听取圣言,同时要付诸实行。这样才可培育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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