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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犹太人圣经的基本主题及在基督信仰内的认受性

甲、基督徒对新旧两约关系的理解


甲、基督徒对新旧两约关系的理解
1. 肯定有相互的关系
教会把犹太人圣经定为「旧约」,其实并无意暗示它已过时,又或者可以把它弃置(37)。相反地,教会一向肯定旧约与新约是不可分割的。这不可分割的事实就是它们两者之间的第一种关系。第二世纪初,当马西翁(Marcione)有意否认旧约时,他遭到后宗徒时代的教会全面的反对。否认旧约也导致马西翁否认大部份的新约--他只接受路加福音,以及部份保禄的书信--这正好证明他的见解是无法成立的。正正是以旧约作根据,新约才能理解耶稣的一生、死亡及光荣复活(参看格前15:3-4)。
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一方面,新约需要按旧约才能得以理解,但另一方面,新约也邀请人按基督耶稣「重新解读」旧约(参看路24:45)。这「重新解读」是怎样进行的呢?它延伸至「全部经书」(路24:27),「诸凡梅瑟法律、先知及圣咏」(路24:44),不过,新约圣经只给我们有限的例子,而没有给我们拟出一套方法论来。
2. 在基督的光照下重新解读旧约
从上述各例所见,人们利用来自周围文化的不同方法来解释圣经(38)。新约经文论及预像(39)及在圣神的光照下解读圣经(格后3:14-17),提出两个层面的解读(旧约)经文:首先是经文的原始意义,以及其后而来的释义,这意义是在基督的光照下揭示出来的。
犹太教对重新解读某些经文已习以为常。这途径甚至是旧约本身所倡导的。例如,重新解读天降玛纳的事件;这并没有否认经文的原始意义,只是更进一步探究这事的深义,把玛纳看作天主的话,藉此不断地喂养祂的子民(申8:2-3)。编年纪上、下是重新解读创世纪、撒慕尔纪上、下及列王纪上、下等经书。至于基督徒重新解读的独特之处--正如我们刚才提及的--就是在基督的光照下去领略。
新的释义并不废除经文的原始意义。保禄宗徒毫不含糊地肯定说:「天主的神谕是交给了」以色列民(罗3:2),这些神谕理所当然应该且可以在耶稣来临前诵读及理解。当他论到犹太人「在读旧约时」(格后3:14)双眼受到蒙蔽,他并无意说他们完全不能明白经义,只是说他们无法在基督的光照下去解读经文而已。
3. 用寓意理解经文
希腊文化世界所采用的释经方法有所不同,但基督徒照样运用它们。希腊人有时会把古典作品拿来作寓意的解释(allegorie)。当他们要注释古诗时,例如荷马(Omero)的作品--其中的神明就像一些顽劣及爱复仇的人一样--作者会给予它们一个从宗教及伦理角度较为容易接受的解释,认为诗人是以寓意作表达,虚构出神明的互斗,以描写人心理上的矛盾和内心的情欲。在这情况下,一个新的精神意义,令文字的原始意义尽失。
侨居外地的犹太人有时也会利用这个方法,尤其要向受希腊文化影响的世界解释一些法律的规条,说明如果只按字面解释,便似乎没意义了。受希腊文化熏陶的淮罗(Filone di Alessandria)循这个方向解经。有时他以独特的方法发挥经文的字面意思,但有时又会采用寓意解读经文,令它的字面意义尽失。其后,他的释经方法不被犹太教所接纳。
新约圣经只有一次提及「含有寓意」( allegoroumena : 4:24)的经文,但事实上在这里所用的却是预像(tipologia)--即利用旧约经文中的人物,提醒人想到将来要发生的事,但又不至于令人怀疑他们并非真正的历史人物。保禄在另一段经文以寓意来解释法律的一个细节(格前9:9),可是,他从来不采用这种方法作为一般的释经方针。
教父及中世纪的作家反而有系统地运用这种方法,努力尝试从整部圣经,包括新、旧两约,甚至从最仔细的细节上,提供一种切合时代,充分应用在基督徒生活上的诠释。例如,奥利振把梅瑟用来令苦水变为甜水的那块木头(出15:22-25)看作用来暗指十字架的木;又把辣哈布用来辨认她房屋的那根朱红线(苏2:18)暗指救主所流的血。他们借用所有的细节,为旧约的事件与基督徒的现实生活提供一个接触点。在旧约圣经的每一页,都可找到很多直接或特别指向基督及基督徒生活的暗示,但这样做却有危险把每个细节抽离它本身的上下文,以致经文失去它与救恩计划的实际关系,令诠释变得武断。
虽然,所提出的教导本身有它的价值,因为这都是来自信仰,从圣传中领悟整体圣经所得来的。但这种教导并不是从注释一段经文而来,而是附会于其上的东西。因此,正当这种方法获得空前成就之际,同时也无可避免地滑向下波,从此不再。
4. 重返经文的字面意义
圣多玛斯(Tommaso d'Aquino)清楚地察觉到以寓意解释经文的背后,往往有不自觉的臆断:注释者在一段经文中只可能发现他先前所认识的,但要认识这意义,他应先从另一段经文中找到它的字面意义(senso letterale)。圣多玛斯由这一点取得他的结论:以寓意作起点是不可能的,唯有从经文的字面意义着手才能使论证成立(40)
自中世纪起,经文的字面意义愈来愈受到重视。旧约的考证学愈益朝着这方向发展,最后促成了历史考证法(metodo storico-critico)的优势。
这样便掀动了一个倒向过程:旧约与基督徒实际生活间的关系,曾被规限于极少数的经文上。但今日的危机却是走向另一方的极端,即把过份的寓意释经,连同教父的释经和从基督徒及基督的角度去理解旧约,一并排除于外。因此,今日的神学以不同的途径--虽然至今仍未汇合成一致的意见--致力于重建一种基督徒诠释旧约的方法,一种摒除武断及尊重经文原意的诠释方法。
5. 天主计划及其完成概念的一致性
神学上的基本前提,在于那以基督为高峰(参看弗1:3-14)的天主救恩计划的一致性,但这计划要在时间上逐渐地完成过来。一致性及渐进性两方面都同样重要;正如这个计划在某方面有它的连续性,而在另一些方面却有它的不连续性。自从天地初开,天主在人神关系上的所行所为,一直都是为迈向最后的满全,因此,那些持久不变的特征开始显示出来:天主向人启示自己、召叫他们、把使命委托给人、向人作出许诺、令人重获自由、与人订立盟约。这计划初步的实现,就算是暂时的和尚未完美的,已足以令我们隐约地看见它最后圆满的境界。这一切在整部圣经-从创世纪至默示录-某些重要主题上尤见明显:历程、筵席、天主在人间的居所等。
透过不断的重新解读本身所载的事件和经文,旧约圣经逐步展现出天主计划最后完成的局面。出埃及这项以色列民最基要的信仰经验(参看申6:20-25; 26:5-9),成了日后救恩经验的范例。充军巴比伦之后的解放,以及末世救恩的展望,都被刻划成一个新的出埃及经验(41)。基督徒的诠释就朝着这个
方向定位,不同之处只在于它认为救恩的实现基本上业已在耶稣的奥迹内完成。
救恩业已完成这一概念是非常复杂的(42),如果单强调一方面,或是其连续性或是其不连续性,这概念就很容易被曲解。基督信仰承认圣经及以色列民的期待在基督内得以完成,但基督信仰所理解的完成,并不只是把一切经上所载的都应验过来那么简单。这样的想法很是狭隘。实际上,基督在自己的死亡和复活的奥迹中,他所成就的是人无法预料的一个突破(43)。耶稣不局限于担任那预定的默西亚角色,他更令默西亚及救恩等概念得到先前难以想象到的丰盛意义,令这些概念充满了一个崭新的现实;可称之为一个「新创造」(44)。要是把旧约先知的预言看作将来要发生的事的预先影像,实在是个谬误。圣经的所有经文,包括那些后来被理解为有关默西亚的预言,在对未来读者产生一个新的意义之前,为当代的人已有一个当前的价值及意义。耶稣的默西亚使命具有一个全新和闻所未闻的意义。
先知的首要目的在于准备当代的人,从天主的角度去理解自己时代所发生的事件。因此,无须像某些护教著作那样,过份强调先知预言应验的作证价值。正因以往过份地强调这些价值,令基督徒非常严厉地判断犹太人及他们对旧约圣经的理解:旧约经文愈清楚提及基督,就愈发觉得犹太人不信耶稣是无可辩解和执拗。
至于两约之间有其不连续性,以及旧日观点已被超越,这些都不应令我们把单一方面精神化。在基督身上已完成的一切,仍需在我们身上及在世界里实现出来。真正的满全就是在天地终穷、死人复活、新天新地来临之时。犹太人对默西亚的盼望不会落空。为基督徒来说,它可以成为一股强劲的推动力,我们信仰的末世幅度常燃不熄。我们也像犹太人一样,活在期待之中,而差别在于我们所期待的那一位,将带着耶稣的容貌,这耶稣已来到,并临在和生活在我们中间。
6. 现今的观点
旧约是天主的话,它本身有一个极大的价值,因此从基督徒的角度理解旧约,不等于要随处找出直接与耶稣和基督徒实际生活有关的经文。无可否认,对基督徒来说,整个旧约都是迈向基督的,因此,只需要从基督的角度理解旧约,多少也可追溯到这个进程。正因它是个穿越历史的悠长和缓慢进程,每事件及每段经文在这进程上都有一个特定位置,距离完成的终点或近或远。从基督徒的角度重新解读这些经文,就是同时要理解那迈向基督的进程和它与基督的距离,明了当中的预像关系及彼此的不同处。倒过来说,唯独在旧约的光照下,我们才能充分地理解新约的意义。
基督徒对旧约的诠释因此是按不同类型的经文而有分别的。这诠释不会把法律及福音混淆重?,却会把启示和救恩历史的各接续阶段仔细分辨出来。这既是神学方面的诠释,但同时又是历史方面的诠释。它绝对不会排斥历史考证的释经法(esegesi storico-critica),反而需要借助这种方法。
当基督徒读者察觉到旧约的内在动力是以耶稣为终向时,他遂以回顾的方式来理解经文,出发点并不是旧约经文本身,而是那些来自宗徒宣讲的新约事件。因此,我们不应说犹太人没有领悟早已在旧约经文有所公布的讯息,只因基督徒在基督及教会的光照下,在这些的经文上发现了一个原先隐藏不露的意义。
7. 犹太人在理解圣经方面的贡献
犹太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遇大屠杀(shoa),这事所带来的震惊驱使各教会重新全面反省他们与犹太教之间的关系,因而也要重估他们诠释希伯来圣经(即旧约圣经)的方法。有些人甚至质疑说,基督徒僭用希伯来圣经,并把它解释到连犹太人也无没辨认的地步,难道就不应为此感到内咎吗?莫非基督徒要像犹太人那样理解这部圣经,才能真正尊重它的犹太渊源?
从诠释学的角度而论,我们对这最后的问题必须给予一个否定的答复。事实上,要以犹太教的方式理解圣经,暗示必须接受犹太教的所有前提,亦即完全接受构成犹太教的一切,尤其是承认犹太经师著作和传统的权威,而这些传统却排斥耶稣为默西亚、天主子的信念。
有关第一个问题方面,情况就截然不同,因为基督徒可以且必须承认以犹太人的方式去理解圣经,是可采用的方法之一,因为它与第二圣殿时期的希伯来圣经有连续性,同时类似基督徒对圣经的理解,因为两者都是在同一时期发展而来的。两者都是与各自对这信仰的观点相关连,两者都是这信仰的成果及表达,因此两者都是互不取代的。
在实际的释经层面上,基督徒大可参详有二千多年历史的犹太释经法,事实上,历来的基督徒已从中学到了不少(45)。就基督徒而言,他们也希望犹太人能从基督徒的释经研究中有所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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