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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约圣经上的犹太人

丙、在保禄书信及新约其它著作内的犹太人


丙、在保禄书信及新约其它著作内的犹太人

我们按照普遍公认的组合,来研究保禄书信的记载:首先考虑的是那七封一般被认为是保禄本人写的信(罗马书、格林多前后书、迦拉达书、斐理伯书、得撒洛尼前书、费肋孟书),然后有厄弗所书及哥罗森书,最后有那些牧函(弟茂德前后书,弟铎书)。其后再研究希伯来书,伯多禄书、雅各伯书和犹大书,以及默示录。

1. 在保禄真迹书信中的犹太人

保禄本人一向以自己是来自犹太人而感到自豪(罗11:1)。他论到自己皈化前时肯定说:「我在犹太教中比我本族许多同年的人更为急进,对我祖先的传授更富于热忱」(迦1:14)。当他成为基督的宗徒后,讲及他的对手时,更会这样说:「他们是希伯来人?我也是。他们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他们是亚巴郎的苗裔?我也是」(格后11:22)。但他同时能把这些优势相对化,并说:「凡以前对我有利益的事,我如今为了基督,都看作是损失」(斐3:7)。

然而他思考及推理的模式仍像个犹太人。他的心思显然仍充满着犹太思想。在他的写作中,我们所找到的--正如在上文所见的--不只是不绝引用旧约圣经,在多处更找到他采用了犹太传统的迹象。此外,在诠释圣经及推论时,他也常用了辣彼的技巧(参看本文第一章、丁部、3、#14)。

在伦理的教导上,也可见保禄与犹太教的连系。虽然他反对那些提倡遵守法律者的要求,但他自己却用法律肋19:18中的规条(「应爱人如己」),来总括整个伦理思想(332)。这种单以一个规条来总括法律的做法,正是犹太文化的特征,正如一个有关辣彼希肋耳(Rabbi Hillel)及辣彼霞玛依(Rabbi Shammai)的逸事所显示的(333),他们二人都是耶稣同代的人。

保禄对犹太人持有什么态度?他的态度大致上是正面的。他称他们为:「我的兄弟,我血统的同胞」(罗9:3)。保禄坚信基督的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获得救恩,先使犹太人」(罗1:16),他切愿把信仰传递他们,为了这个目标,他不会放过任何机会,以致他可以说:「对犹太人,我就成为犹太人,为赢得犹太人」(格前9:20),又或者:「对于在法律下的人,我虽不在法律下仍成为在法律下的人,为赢得在法律下的人」(格前9:20)。就算连他向外邦人传教的工作,也是间接为自己的同胞服务,借着这工作引起竞争的反应作用(罗11:11,14),「因而能拯救他们几个人」(罗11:14):眼见外邦人皈依后,因信仰基督耶稣而得到丰盛的灵性生活,会激发起犹太人不甘后人的意欲,因而推动他们开放自己,接受这个信仰。

大部份犹太人抗拒基督徒的宣讲,令保禄感到「忧愁极大,心中不断的痛苦」(罗9:2),这清楚表示出保禄对他们的感情是多么深切。他表明自己甘心情愿为他们接受最大的牺牲,甚至是那些没有可能的,例如「被诅咒」,与基督隔绝(罗9:3)。他的情感及痛苦驱使他找寻解决的办法:在三章长长的经文中(罗9-11),借着基督及圣经的光照,他深入探讨以色列在天主计划中的问题--或更好说是奥秘--直至他结束这反省,结论说:「全以色列也必获救」(罗11:26)。罗马书中这三章有关不信耶稣的犹太人的情况,在整部新约圣经中,是最深入的反省。在这几章中,保禄以最成熟的方式表达出他的思想。

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基于圣经的,因为圣经在某些地方,只把救恩应许给以色列的「遗民」(334)。因此,在救恩历史的这个阶段中,只有一些「遗民」相信了基督耶稣,但这情况决不是定局。保禄察觉到,直至现在,「遗民」仍然存在,正是天主没有「摈弃了自己的人民」的一个证明(罗11:1)。这「遗民」依然是「圣的」,即是与天主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这「遗民」是圣的,因为它来自神圣的树根--他们的祖先,又因为他们的「初熟的麦面」被祝圣了(罗11:16)。但保禄没有清楚指明「初熟的麦面」指的是以色列的祖先,抑或是指从信仰及洗礼得到圣化的「遗民」。他随后又以农作物为喻,提到某些被折下来的树枝,以及接枝(罗11:17-24)。我们可领悟到折下来的树枝,是指那些拒绝基督耶稣的以色列民,而接枝是指那些成为基督徒的外邦人。正如我们已提过的,保禄给这些人讲及谦逊:「不是你托着树根,而是树根托着你」(罗11:18)。至于那些被折下来的树枝,也有一个正面的前景:「天主有能力重新把他们接上去」(罗11:23),而这比外邦人的情况更容易,因为涉及的正是「原来的橄榄树」(罗11:24)。最终,整个天主的计划都是正面的:「因他们的过犯,世界得以致富」,「他们全体归正,更将怎样呢?」(罗11:12)。天主已为他们保证一个怜悯的盟约(罗11:27,31)。

在罗马书写成之前的几年,保禄因为要应付很多来自他「血统同胞」的对抗,很多时会作出强烈的自辩反应。关于犹太人的对抗,他写道:「我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下少一下」(参看申25:3);随后立即指出他必须面对那些来自同胞以及外邦人的危险(格后11:24,26)。当保禄回忆起这些痛苦的事实时,他没有加插任何评论。他随时准备「参与他〔基督〕的苦难」(斐3:10)。可是当犹太人阻碍他向外邦人传教时,就激发起他强烈的反应。这一点可见于得撒洛尼前书(得前2:14-16)。这些语句与保禄对犹太人一贯的态度相反,以致有人企图否认它们是出于保禄的手笔,又至少减低它们的激烈程度。然而,按手抄卷一致的见证,否认它们是保禄所写是不可能的,况且整个句子的语调不容许我们把指责的对象,局限于那些住在犹太的居民,正如曾有人作过这样的提议。那最后的一句更是难以入耳:「天主的愤怒终必来到他们身上」(得前2:14-16)。这一句令我们想起耶肋米亚先知的预言(335),以及编下36:16的话:「上主的怒火发泄在他的百姓身上,直到无法救治」。这些预言和这句话宣布了主前587年所发生的国难:耶路撒冷被围困和攻陷,圣殿被焚毁,人民被充军。保禄似乎预知类似这大型的国难将会发生。有关这事,我们必须留意到587年所发生的事件并不是终点,因为其后,天主怜悯了自己的百姓。因此,保禄所预料的--不幸地已实现过来的--并不排除其后将会有与天主修好的一天。

在得前2:14-16中,保禄论及得撒洛尼的基督徒受到自己同胞的迫害时,提到犹太地区的教会也曾经历同样的遭遇,被犹太人加害,继而指责犹太人所做的一连串罪行:「他们不但杀害了主耶稣和先知们,而且也驱逐了我们」;其后句子从过去式变为现在式:「他们不但使天主不悦,而且与全人类为敌,阻止我们给外邦人讲道,叫人得救」。在保禄的眼中,最严重的显然是最后的指责,之前两个负面的批评也是基于最后这点。正因犹太人阻止基督徒向外邦人传教,他们便是「与全人类为敌」(336),并且「使天主不悦」。保禄时代的犹太人设法反对基督徒的宣讲,正表示他们与他们的祖先一样,杀害先知,又连同他们的弟兄,要求处死耶稣。保禄的表述方式似乎全面地把杀死耶稣的罪过,毫无分别地归咎于所有的犹太人;反犹太主义的释经者确是这样理解这些话。但若把这些话放在适当的语境下来看,所涉及的纯粹是那些反对向外邦人传教,以免外邦人获得救恩的犹太人而已。当犹太人不再这样反对时,对他们的指责也就停止。

令外一段具争议性的经文是斐3:2-3:「你们要提防狗,要提防邪恶的工人,要提防自行割切(katatom)的人。其实真受割损(peritom)的人是我们」。究竟保禄所指的是那些人?这里所指的实在不太明确,以致不能肯定地去解释它们,不过,至少我们可以排除所指的是犹太人。按盛行的一个主张,保禄所针对的是那些坚持犹太礼教的基督徒,这些人把割损强加于那些来自「外邦」的基督徒。保禄以攻击的心态,把轻视的字眼应用在他们身上,称他们为「狗」。这一字暗喻他们在敬拜礼仪上的不洁,正如犹太人有时也用这词来形容外邦人(玛15:26),又如他们看不起肉体上的割损,讽刺地称之为「割切」(参看迦5:12),相对地提出属灵的割损,正如申命纪所提及的在心中受割损(337)。这情况的背景可能与一个争论有关,一如迦拉达书所提出的:基督徒在教会内应否遵守犹太人的规定。但似乎更为恰当的--就如默22:15的情况那样--这里是指斐理伯信友处身于一个异教人的环境中,而保禄所批评的就是这些异教人士的陃习:性的罪行,不道德的行为,在酒神节的狂喜中自我割切的习俗(338)。

在有关亚巴郎后裔的问题上--正如上文所说的--保禄把他们分为那些「像依撒格一样,是恩许的子女」,也是「出于圣神」的子女的人,以及那些身为「血统上」的子女的人(339)。身为「血统上的子女」,不足以令人成为「天主的子女」(罗9:8),因为基本的条件是依从「天主所派遣的」那一位,才能「使我们获得义子的地位」(迦4:4-5)。

在另一个地方,保禄宗徒并没有作出这个分别,只谈及笼统的犹太人。他声称犹太人的恩许,在于他们是天主启示的受托人(罗3:1-2)。然而,这恩许并不能令他们置身于罪恶权势之外(罗3:9-19),因此,他们也需要信仰基督,而不是透过遵守法律,才能成义(罗3:20-22)。

当保禄考虑到那些没有顺从基督的犹太人的情况时,他很着重表达他十分尊重这些人,数出他们从天主所得的奇妙恩赐:「他们是以色列人:义子的名份、光荣、盟约、法律、礼仪以及恩许,都是他们的;圣祖也是他们的,并且基督按血统说,也是从他们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世世代代万有的天主!阿们」(罗9:4-5)(340)。虽然这一段经文(的原文)并没有用到动词,但我们很难会怀疑保禄想表达的是(以色列民)实际上所得到的(参看罗11:29),然而,按保禄的思想,单是得到是不足够的,因为他们拒绝接受天主最大的恩赐--祂的子,尽管按血统而言,子也是来自犹太人。保禄证明他们「对天主有热心」,但却继续说:「但不合乎真知超见,因为他们不认识由天主而来的正义,企图建立自己的正义,而不顺从天主的正义」(罗10:2-3)。就算是这样,天主并没有摈弃他们。天主计划以仁慈对待他们。「一部份」以色列民的「顽梗」只属暂时的阶段,有它一时的用途(罗11:25);随后而来的便是救恩(罗11:26)。保禄以一句反话来总括这个情况,然后再作出正面的肯定:「照福音来说,他们是由于你们的缘故,成了天主的仇人;但照召选来说,由于他们祖先的缘故,他们是可爱的,因为天主的恩赐和召选是决不会撤回的。」(罗11:28-29)

保禄很现实地观察当时的情况。在耶稣的门徒及不信耶稣的犹太人之间出现对抗的关系。这些犹太人反对基督信仰,不接受耶稣为他们的默西亚(基督)及天主子。基督徒不可以不反对这些犹太人的立场。但在这对立关系最深的层面上,在当时已存在爱的关系,这关系才是最重要的,而那另一个关系只是暂时的。

2. 在其它书信中的犹太人

在哥罗森书中,「犹太人」一词只在某句子中用过一次,用来肯定在新人当中,已没有「犹太人或希腊人」之分,之后保禄立即加上另一句相等的说话:「割损的或未受割损的」;重要的只有「在一切内的基督」(哥3:11)。这一句是继迦3:28及罗10:12的教导,在与基督的关系的基本层面上,拒绝任何犹太人恩许论。这并非对犹太人存有偏见,更不是对希腊人存有偏见。

作者提醒哥罗森人,他们从前因「过犯和未受割损的肉身,原是死的」(哥2:13),这间接肯定了割损在基督尚未来临之前是有其价值的。但犹太人割损的价值已被「基督的割损」所超越,后者「不是人手所行的割损…在乎脱去肉欲之身」(哥2:11);在这处暗示基督徒透过洗礼,参与基督的死亡(参看罗6:3-6)。因此,不信基督的犹太人的情况,在宗教方面,实有不足之处,但保禄并没有把这后果说出来。

在厄弗所书中,「犹太人」一词甚至从未有出现。只有一次提及「未受割损的人」,以及「受割损的人」,在句子中用来暗指犹太人蔑视外邦人的情况:外邦人「被那些称为受割损的人…称为未受割损的人」(弗2:11)。另一方面,根据迦拉达书及罗马书的教导,作者以犹太裔基督徒的名义,以负面的字眼来形容他们这些犹太人在未皈依之前的处境:他们是在「悖逆之子」的行列中,与异教人士为伍(弗2:2-3),他们的行为举止被「肉身的私欲」所奴役;因此,他们「生来就是义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3)。然而,书信中的另一段,间接刻划出犹太人一种不同的情况,而这次的形象是正面的。作者形容非犹太人的悲惨命运,说他们「没有默西亚,与以色列社团隔绝,对恩许的盟约是局外人,在这世界上没有希望,没有天主」(弗2:12)。这样遂令人想起犹太人的恩许,而这些恩许就大大地得到重视。

信中的主题正是热切地肯定,这些随着基督的来临而达到巅峰的恩许,如今外邦人也可享有,他们「借着福音在基督耶稣内与犹太人同为承继人,同为一身,同为恩许的分享人」(弗3:6)。人领悟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拆毁了那由法律在犹太人及外邦人之间所筑起的围墙,废除了仇恨(弗2:14)。前景就是在彼此间有着完美的和谐。基督是双方的和平,他把双方造成一个新人,使他们合成一体,与天主和好(弗2:15-16)。作者没有提到大部份的犹太人拒绝基督信仰,留下了一片和平的气氛。

牧函从来没有提及犹太人,大概因为要顾及组织内部基督徒团体。只有一次提到「那些受割损的人」(铎1:10),但都是关于那些属于基督徒团体的犹太人。与团体中的其它成员相比,他们较「不服从,好空谈,欺骗人」,因而受到指责。另一方面,弟前1:4及铎3:9令人假设有需要提防他们讲论「无穷尽的祖谱」,旧约时代人物的无稽之谈,「犹太人的传说」(铎1:14)。

就算是希伯来书也从来没有提及「犹太人」,更没有提到「希伯来人」!其中有一次提及「以色列子民」,不过只是关于出埃及的事件(希11:22),而有两次提及「天主的百姓」(341)。作者谈及犹太人的司祭时,称他们为「那些在帐幕内行敬礼的人」(希13:10),并且指出他们与基督徒的宗教崇拜的距离,但正面地令人想起耶稣与「亚巴郎之子」(希2:16)和「犹太支派」(希7:14)的关系。作者承认旧约圣经是天主的启示,并以它为基础,指出订立旧约的不足之处,特别是牺牲的祭献。有关之前若干世纪的以色列民,作者的判断并非一面倒的,却与旧约圣经本身的完全相符。作者一方面引用及注释咏95:7-11,提及出埃及的一代缺乏信德(342),另一方面,刻划了那些在不同世纪中,从亚巴郎及至他的后裔,令人赞叹的信德典范(希11:8-38)。希伯来书在论及基督的苦难时,没有提到犹太人权威在当中的责任,只是说耶稣「忍受罪人对他」很大的叛逆(343)。

在伯多禄前书也察觉到有同样的现象,回想起基督的苦难时,讲述「主」是「为人所摈弃」(伯前2:4),而没有指明是那些人。这封信把以色列民族光荣的称誉给予基督徒,却没有强调任何问题。信中从没有提及犹太人。在雅各伯书,伯多禄后书及犹达书,也有同样的情况。虽然这些书信都浸淫在犹太人的传统中,它们的内容却没有涉及基督徒教会与当代犹太人的关系。

3. 在默示录中的犹太人

默示录全书对犹太人都表达出好的评价,尤其提及那十四万四千个在「额上」盖上「永生天主的印」的「天主的众仆」(默7:2-4),他们来自以色列的各支派,这些支派还一一被提名(新约中只有默7:5-8是唯一次列出十二支派的名字)。默示录的高潮在于描述「新耶路撒冷」(默21:2),这圣城有「十二座门」,在门上「写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默21:12),与那刻在城墙基石上的「十二位宗徒的十二个名字」互相辉映(默21:14)。

作者在对称的两句句子中(默2:9及3:9),提到那些「自称为犹太人的人」;作者拒绝他们的浮夸,称他们为「撒殚的会众」。在默2:9中,这些「自称为犹太人的人」被指责为有辱斯米纳基督徒团体的名誉。在默3:9中,基督宣布他们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向非拉德非雅教会俯伏致敬。这两句句子暗示了基督徒拒绝以「犹太人」来称呼那些破坏他们声誉的以色列人,认为他们与撒殚站在同一阵线,而撒殚就是那位「控告我们弟兄的控告者」(默12:10)。因此,「犹太人」这个名称本身的评价是正面的,是个荣誉,不可用于一群敌视基督徒的会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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