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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结论

甲、总结


    在这篇撮要性的论述结束时,第一个要作的结论是,犹太民族及其圣经在基督宗教的圣经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事实上,犹太民族的圣经组成基督宗教的圣经的基要部分,而且亦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其它的部分内。没有了旧约圣经,新约圣经便成为无法理解的书,正如植物除去了根,它便注定枯萎一样。

新约圣经承认犹太民族的圣经有天主的权威,而且新约也是建基于这权威之上。每次新约提到「圣经」或「经上所记载的」,就是在引述犹太人的圣经。它肯定这些经书必定会应验,因为它们说明天主的计划,就算是障碍重重,又或者遇到人为的反对,这计划是没有可能不成为事实的。新约圣经说明这些经书透过耶稣的生平、苦难、复活,以及透过创立开放给万民的教会,它们最终都已实现了。这一切令基督徒与犹太人建立起密切的关系,正因圣经的应验首先是与它的一致性及连贯性有关,这特性是基本的。另一方面,圣经的应验在某些部分少不免也有它不延续之处,否则就没有进展了。这些不衔接的地方就是基督徒与犹太人意见不合的来源,我们也无须掩饰这一点。但已往的错失在于从单方面的角度坚持不衔接的一面,以致再没有考虑到基本上它有延续的一面。

这延续是根深蒂固的,而且表达于不同的层次上。基督徒的圣经与圣传就是以类似的关系连接起来,一如在犹太教中的情况一样。新约圣经时常运用犹太人的诠释方法。基督徒的旧约圣经书目能得以组成,都是有赖犹太人圣经在第一世纪时的情况。若要准确地理解新约的经文,很多时都需要认识一世纪时的犹太教。

特别在研究旧约圣经的重要主题,以及它们与新约衔接之处时,我们察觉到连系基督徒圣经两部分的相互关系,是何等密切。我们同时也察觉到灵性方面的维系是一股力量,把基督的教会与犹太民族连在一起,这实在令人叹为观止。不论在旧约或新约,都是同一个天主与人建立关系,邀请人与祂共融契合;祂是唯一的天主,又是合一的根源;祂是创造者天主,不断照顾受造物的需要,尤其是那些有智能及自由的人类,召叫他们承认真理及履行爱德;天主是解放者,尤其也是救主,因为按天主肖像造成的人类曾因自己的过失,陷入了悲惨的奴役当中。

正因天主的计划是建立在人际关系上,它便要在人的历史中实现。只采用哲学的方法来探讨人性,是不可能发现到这计划的。天主借着祂深不可测的行动把这计划启示给人类,尤其是透过祂在芸芸众生中所召选的亚巴郎(创12:1-3),天主照顾了这人及他的后裔,使他们成为一个民族--以色列民族(出3:10)。天主拣选了以色列民,这个旧约的中心主题(申7:6-8)在新约中仍然是重要的。耶稣的诞生,不但没有令人质疑这一点,反而使它更为瞩目,肯定它的重要性。耶稣是「达味之子,亚巴郎之子」(玛1:1)。他来是为「把自己的民族,由他们的罪恶中拯救出来」(玛1:21)。他是天主给以色列民族所应许的默西亚(若1:41,45);他是「圣言」(Logos),来到「自己的人」当中(若1:11-14)。他在逾越奥迹中带来的救恩,首先是赐予以色列民族的(345)。另一方面,正如旧约早有所料,这救恩有普世性的影响(346)。天主也将这救恩赐予外邦人。实际上,外邦人中有很多接纳了这救恩,他们遂成了基督门徒中的大多数。但来自外邦的基督徒只因为信仰以色列民族的默西亚,而被列入亚巴郎的后裔中,才能分沾到天主的救恩(迦3:7,29)。很多来自「外邦」的基督徒尚未有足够的意识,明白自己本身是由「野橄榄树」而来,只是透过信仰基督而被接上天主所选的橄榄树上(罗11:17-18)。

天主对以色列民的召选,体现于西乃山的盟约及有关的制度上,特别是法律及圣所。新约圣经是处于它与这盟约及这些制度的延续性关系上。耶肋米亚所宣布的,以及那建基于耶稣圣血之上的新约,完成了天主与以色列民之间的盟约计划。新约以新的恩赐超越西乃山之约,结合并扩大了先前的恩赐。同样地,「在基督耶稣内赐与生命之神的法律」(罗8:2),是一种内在的动力,补足人对西乃山法律肉性上的软弱(罗8:3),令基督徒可以慷慨地在爱内生活,这就是「法律的满全」(罗13:10)。有关在地上的圣所,新约用了旧约的字眼把它表达出来,指出以物质建成的殿宇作为天主的居所,它只有次要的价值(宗7:48),藉此带出一个概念,呼吁人应把焦点转移到内在的生活,与天主建立关系。从这一点,正如在其它多处,可见两约的延续性是基于旧约的先知推动力上。

过去在某些时代及地方,犹太民族与基督耶稣的教会之间的决裂,有时似乎已成定局。但按圣经的教导,这绝对不应发生,因为教会与会堂完全决裂实有违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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