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第二章:论深入研求圣经意义的三个途径

含蓄意义


含蓄意义(Sensus implicitus—圣经意义是借言语直接或间接宣布的真理:所以是明确述说出来的真理。但是以这种方式在一段经文中所宣布的真理,其本身能含有其他的真理,虽然没有以语言明明表示出来。而只是含蓄的暗示。这些真理以两种方式能够藏在表明的真理之中。

并且第一就是部分含于全体,或者个别概念包于总体概念之中。个别概念由于密切和必然的连系,寄干较广阔的概念内:因此为更正确地引出那个概念,语言的解释已经足够,而明确的广义因这些语言现示出来。如此明义所发掘的暗义,完全属于字面意义,因为暗义包含在字面意义借以叙述出来的语言功能之内,因此也是说者写者所常想要的意义。

这类字面的含意是借助说明的三段论法而推论出来的。这种论法是用来解释那由圣作者在其词中暗暗所包括的意向。这种意义又叫作深义(sensus plenior)。

举例说明:若一14:“圣言成了血肉”—这个句字明明表示出一个真理:天主圣言是真实的人。而“人”这个字或概念,为了本身的圆满,也包括了其他真理,就是基督具有人的明悟和意志,具有人的内外感观和感情。所以既然这些真理自然暗含在“人”这个字内,就是若望以字面意义所宣布的真理。又若一4肯定天主圣言“是人的光”。光从天主圣言被传到人们身上。所以天主圣言是整个光明的根源。但是人能在本性和超性秩序内受到光照。人在本性秩序内由圣言接受理性之光,因着这光能够避恶迁善。在超性秩序内,人由圣言领受天主的启示(真理、恩宠、奇恩等),在启示引导下能获得永生。这两个真理包括在经文中使用的“光”字内:意义是单一的,但是真理的双重看法。

耶稣曾说过:“谁若愿意跟随我,该弃绝自己”(玛十六24)。什么叫作弃绝某人?就是离弃他,与他没有任何交往:耶稣的门徒这样弃绝自己:所以教授人以极大的忍耐,极大的谦逊,完全的牺牲精神:教授的这许多德行,却都字面地包括在“弃绝自己”的这句话里。

全书随处都有含蓄意义的著名实例就是雅歌。这部书的字面意义是隐喻的或寓意的,就是天主和以色列的互爱。但这第一观念包含着其他观念,即基督与教会之间的爱,基督与天主之母玛利亚以及与所有忠信灵魂的爱。这种解释博得了传统解经学者的拥护和支持;有的学者提议把这种意义叫做包容意义(comprehensivus)。我们阅读圣经应该细心寻求,以深人的默想考究天主的圣言,为在圣言里求得更高深的神圣意义,使隐藏在圣言中的智慧和明达的宝藏更为明朗化(圣经袖珍553)。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