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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论深入研求圣经意义的三个途径 |
必然意义 |
必然意义(Sensus consequens)—一个真理能够含蓄地包括在明确句子里,就是推理三段论法的结论包含在前题内。由圣经的明确句子,借助论理学的论证能引出其本身具有的其他真理。在此论证中一个前题是圣经的明确句子,而另一个前题是自然秩序的另一真理:由两个前题而来的结论共同分享真理。于是因了这个论理过程,由圣经的具体语句所推论出来的真理,不能说是圣经意义。原来圣经意义实质上属于语句所表明的力量和功能,而那些结论是靠推理的特长,不过以逻辑法推论出来的道理是真实的,且指出真理,甚至部份地分享圣经前题的真理:所以发自真实而由真实而来的,只能是真实的。 举例说明:若一14字面上和明白地表示基督的人性结合于天主性。关于这个真理,神学家提出了推理三段论法:在基督的人性内住有其人性与天主性结合而发出的圣德,而这圣德是本体的或非受造的。所以基督的人性因本体的圣善而成为圣善的。这个结论虽不是由若望所表明的字面意义,但却是真的,因为是借理论的推论而得来的。 这类的结论,在圣经教学上,通常称为必然意义,且开辟了第二个途径。由此途径前进,我们必能透视天主圣言的深奥,并从结论中发掘一些能够有助于说明基督的教诲,促进圣善的生活(圣经袖珍554)。借着这个途径,神学获致所谓的神学结论;一位司铎如果习惯全神贯注诠释,来阅读圣经,因着这途径必能辨别在文字表面上表明什么,在骨髓里隐藏着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