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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论引导探求圣经意义的法则

A:文学方面的法则


为研求圣经意义所提出的规则,都是从同一圣经的特性作出发点。因为圣经既是人的书,天主的书,又是教会的书。因此解释圣经的法则,有文学上的法则,就是说以人的因素来看圣经,为解释所有的经书,连尘俗书籍都有效;有教义的法则,以夭主为基础来看圣经—圣经是受天主默感而写成的—;有教会的法则,这法则来自教会的训导权,因为圣经是交由教会来保管和诠释的。

阅读圣经—为理解圣经的意义,应守的主要和基本规则,就是顺序、专心和不间断的阅读。

圣经有其自己的语词和风格,与我们现代的才识和习俗完全不同,许多地方,在我们看来,不免显得晦暗难明。如果顺序和勤读圣经,必能熟悉圣经的语凤,许多不清楚的地方,自会容易明了。

再者,勤读圣经,天天读经,对圣经规定使用文学类型的过程,必有清楚的认识;对于在圣经中所讨论的首要课题和教诲,自会有明晰的了解,同时也能透视每部经书的独特性质;_对于在希伯来历史和宗徒所传福音书之间所有的一般连系,也有所认识。对圣经的认识越清楚和深刻,对藏于圣经中意义的探求,也越安全和越有收获。

开始读经时,应抱着一种不管一切疑难和晦涩难懂字句的心情去读,单单致力于阅读和默想圣经。这种研读圣经,基本上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凡喜爱圣经的,必须自己去完成,没有什么科学方法能代替这个个人的研读工作。

经常留连于圣经中的牧灵人员,不拘为了探求教会知识,或为求得牧灵和苦行的知识,或为圣化自己,都能体验到丰富的益处。这些益处在“上智的天主”、“安慰的圣神”和“圣神默感”三通谕中,都有切实的解说。

所以切望读者每天要为自己规定一个时间,专心致志地研读圣经(圣经袖珍490)。在读经时能常分段来读,为能有一个完整的经义。好的分析屡次是解经学最好及不可缺少的基础。如此你可以确定概念和字句彼此之间的关联。

在每一段,要详细标出讲述重要道理的字句,或藏有深意的语句,或文字优美的句子。在特殊的记述和奇迹方面,记出事情发生的目的和事实概要。在描述先人道德和品行的地方,要标明他们的显明特征。

文学类型—最重要的规则是注意圣作者在我们所读的经书中使用了什么表达方式。这项规则由教宗庇护第十二世提出并加以说明。现在将其大意略述如下:古代的近东作家,在运用语文和著述时,其字面意义并不如现代作家这般清楚明白。所以为确定圣作者在书中想表示什么,必须先分辨我们这些书出现时,用了什么文学类型。因为没有一种文学类型是与圣经无关的,古代民族,尤其中东民族经常用文学类型来表达心目中所有的思想。

但我们也该注意一点:凡是与天主的圣善相违反,与真理伦常相抵触的文学类型,圣经里面是绝对找不到的。例如“神话”类型,在圣经里面绝对没有。

在圣经里面能够有,实际上也真有一些晦黯难明的字句,给人们增加了不少困扰,或者这只能说是来自那民族的一种说法和叙述方式。这种说法或方式在人们中间,习惯上被许可共同采用了(圣经袖珍557-559)。

梵蒂冈二届公会议会声称:“为探讨圣作者的本意,在各种方法中,也当注意到文学类型,因为借各式各样的历史、预言、诗歌,或其他类型,陈述的及表达的真理彼此各有不同。故此,释经者必需寻找圣经作者在固定的环境中,按他们的时代与文化背景,用当时通用的文学类型,企图表白及表白出来的意思。于是,为正确地了解圣经作者所欲陈述的,应当注意到圣经作者的时代所流行的,以及当代习用的感受“说话和叙述的方式,也当注意到同时代的人们,彼此往来惯用的那些方式”(启示宪章12)。

不离字面意义—圣经的字句通常应依字面原有和明显的意义解释,决不可离开这明显的意义,只有理智禁止我们这样懂,或是有抛弃字面解释的必要时,才能有所例外(圣经袖珍112)。这个原则是基于自然论理学的条例。在某些地方虽然充分显示有预象意义,但仍该先注意字面意义,因为“历史的真理是精神辨解的基础”(圣热罗尼莫)。

(1) 因此上下经文中所用同一的字句,都作字面意义讲解时,则经文中此一处所用的同一字句也应作字面解释。例如,若廿23节:“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这里所谓“赦免罪过”,应以显而易明的意义讲解,确指赦免罪恶,并非如某些唯理派学者所解释的,是指一种精神上的宣道权。

又出二12记载:“梅瑟将那埃及人打(杀)死,将他埋在沙土中”。古代经师解脱梅瑟的杀人之罪,硬说梅瑟没有用暴力,而只用说话的奇能杀死那人。这样他们强使圣经立于反对之地。

(2) 上文所谓理智禁止我们从字面去懂,是在什么情况之下?答复是:我们的理智是天主创造赋予的,其目的便是寻求真理。所以圣经中的某些文句,如作字面解释,明明相反理智。我们就不必照字面死讲。例如,有关天主的观念,不论在旧约或新约里面都是最单纯的。故此,我们若在圣经中遇到一些有关夭主的“天人同形”或“天人同情”的说法,我们必须依照全部圣经中所认识,所记述的天主的观念去懂,去解释。

3)何时又有抛弃字面意义的必要呢?答复是:几时我们明知在某一部书(如雅歌),或某一句话(如“若你的右眼……剜出它来”),圣作者有意用预象或借意,我们就不应照字面死讲。而应寻求圣作者用意之所在。如坚守着这个原则,我们也便能正确地领悟约伯传第一、第二两章天上的两幕剧情了。因为在这两章内是以诗体描述了天主上智照顾义人的真理。

教宗庇护第十二世说得好:“解经学家眼前最应注意的,是辨明确定什么是圣经字句的真意,也就是所谓字面意义”(圣经袖珍550)。

参阅上下文—圣经大师热罗尼莫说:“我经常劝勉聪明的读者,读经必须从头读到尾,然后才能将全篇融汇贯通“(拉丁教父全集廿六186)。因为上下文都有连带关系,只读了某一句,也许觉得晦涩难明,但一读了上下文,每每竟能豁然开朗,拨云雾而见青天。一段经文与前后文字的互相应和,叫做论理关系文字。

雅各伯书二14-26谈到“善行为“,并肯定”没有行为的信德是死的“(17节)。应该是怎祥的行为呢?如果我们读过17节前后的文字、我们便会发觉所论的是发自信德的善行

为,具有爱德精神的行为:没有这样的行为,完全不能算是真正的信德。

又罗马书三28保禄说:“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借信德而不在于遵守法律”。如果我们读了保禄上下文里第四章全文所说的话,我们会发觉保禄所论的是由有形遵守梅瑟法律,而扬弃基督而来的行为:因此,信基督而没有这些行为,的确能获得永远的救恩。这样我们便消除了保禄和雅各伯之间的显明差别。因为保禄说的,是指信德以前的行为,而雅各伯所说的,却是指信德以后的行为。

另一实例是在依撒意亚先知书七14-15:因此吾主要亲自给你们一个征兆:“看,有位贞女要怀孕生子……”。我们想知道,给不义的君王阿哈兹的这个征兆,是天主保护的征兆呢,还是惩罚的征兆呢?因此我们要研读上下文二阅读上文,发现这位君王是位不信的君王(12节),并且先知以惩罚恫吓了不信的人们。阅读下文:16-25的确说到犹太国的灭亡。我们从上下文可以断定天主给的征兆是惩罚的征兆。

依十一10说:“他的坟墓将是辉煌的”(原文作:他驻节之地,将是辉煌的)。因为在上下文里面,从未谈及默西亚的死亡和埋葬,却预报了他道理的宏扬,所以意思不是论基督坟墓的辉煌,而是论基督胜利后的和平及光荣。

如果我们阅读智慧书的一大段(尤其智八2-20),我们即刻明了21节所说的,不能是论贞洁:“但我知道,天主若不将她赐给我,我不会获得她……”。原来这里所论的,如上下全文一样,是指灵魂与天主智慧的结合,这种结合除非天主赏赐,是不能获得的。或许Continens(守身)一词欺编了许多人。

又如若二4:“女人,这于我和你有什么关系?”路二49:“你们为什么找我?你们不知道我必须……”?这些话骤看来,似乎有些逆耳,不宜出之于耶稣口中,其实看下文,在若望福音里,耶稣满全了圣母的要求;在路加福音中,耶稣同他们下去……属他们管辖。

    路十18:“我看见撒殚如同闪电一般自天跌下”。从上下文我们知道,意思是说魔鬼从七十二门徒所救的附魔人身上出去的事,而不是论创世之前,魔鬼被逐出夭国的事。

    玛廿七46:“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为什么舍弃了”?我们要想耶稣借用咏廿二篇的字句说了话,因此要断定圣咏中的受难者和十字架上的受难者,处于同样的情形。圣咏中的受难者以赤子的依恃之情,恳挚地呼号自己的天主,说出自己受难的胜利情景;同样十字架被钉的耶稣的致命,获得复活的光荣:因此被钉十字架的耶稣,没有丝毫的失望:耶稣言词的意义与圣咏的意义应该等量齐观。更何况被钉在十字架的耶稣曾声明自己说话,是为应验圣经上的话(若十九28)

先知预言的上下文—在先知宣讲未来事件的言论里面,那些事件大概与时间的延续没有任何连带关系,只与显示给先知理性的神视有关联。因此时常会遇到未来的事被说成眼前的事或过去的事;或者许多不同,而年代上相隔离的事件,却在一个景色里说出来。当我们读先知书时,尤应注意这些间题。今举例说明如下:

未来的事件被说成目前的事,依七14:“看,有一贞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厄玛奴耳”。这个预言照字面是论未来的默西亚(玛-22-23),但却说成目前发生的事(怀孕生子,起名叫…),因为与先知现有的神视连在一起。

未来的事件被说成过去的事,依九1:“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一道皓光,光辉已射在那寄居在漆黑之地的人们身上”。从玛四16知道预言是默西亚预言。但却描写得竟如过去的往事一样。这在希伯来文法上叫作先知过去时态。但有些批判者宁愿采用现在时态,而译作:“看见,射在”。

未来的事件被说成过去,同时又返回未来的事。依53论受苦的上主的仆人。

两个不同的事件描写得宛如没有时间的隔离一样,这是因为两个不同的事件在同一景色下、出现在先知的神视中。我们试读依七14-17一段二在这段经文中,厄玛奴耳的出现与亚述人进犯犹太的事连在一起。

三个不同事件连在一起叙述的例子,见干岳厄尔先知书二19-32:宣告给以色列的物质幸福—先知时代;默西亚时代的幸福—基督时代;夭主的审判—末世。但是这些事件在岳厄尔的言论里连系得如此密切,好象在这些事件之间没有年代的延续一样。

在耶稣基督的末世言论里面,也有类似的情形(玛廿四一廿五和类似处)。在此末世言论里,神圣的先知在单一的景象里,论及耶路撒冷的毁灭、人子的降来和最后审判。在此言论中,同一景色,时而描述圣城的毁灭,时而记载世界的灭亡。

在默示录十二1-6我们也曾指明:“有一个女人身披太阳…”。圣教会照字面来懂,但是描述的情景(无疑是若望所注目所愿意的)将视线转向贞女玛利亚;原来那位女人的确是默西亚的母亲。所以我们保留由若望在单一而有两个画面象征中所指出的两个真理:在世战争的教会生了基督的兄弟子女:而在天上受光荣的童贞玛利亚,真正的中保保护圣教会的子女(Cfr. Pius XAd diem illum 4 Febr.1904)。

当我们阅读达尼尔先知的神视时,在七十个星期的神视中,在玛加伯时代的作为光耀下,我们会看到默西亚时代的本质和末世的景色出现。

结论:在先知书内,尤其有关预言和神视,不应该要求象在训诲文体或历史体内所有的那样完全清楚。这也是为了上述所解说的预示现象,许多或不同的事实应在单一景象里去观察和陈述:因为也往往不能判定那些景象归于那些事件。虽然在预言和神视里面标出一个时间,但是我们要知道这个时间宁可系于神视而不决于历史。

注意类似的经文—所谓类似的经文,是指在同一经书中,或在另一经书中有关同一事件的文句或记载。譬如以色列史记有载于列王纪的,也有载干编年纪的。我们若要对某一史事详加考据,就应参照上述不同的经卷:因为有时在某一经卷多加的情景,会使史事更为明朗。   

又如耶稣的言行,传之干四部福音中,尽管四位圣史对某一问题的记述大致相同,但却都有其独到的地方。因此对于福音史事和道理的真义,如不阅览四部福音,是不能完全领悟的。

举例说明:在玛尔谷福音四12:“使他们看是看,却看不见......免得他们回头,而得赦免”。耶稣论天国讲比喻的目的所说的话,听得似乎刺耳。玛窦的说法却又不同:“我用比喻对他们讲话。是因为他们看,却看不见,听,却听不见,也不了解”。两处合览,我们对耶稣的命意所在,便更为清楚了。

其他例子,可参阅路十四24和玛十37

诗文并行体—属于以诗体描述的书或章句,且是希伯来诗词的基本律例。并行体的定义二就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应对的句子,来发表单一的思想。

在解经学里迭义并行体(parallelismus synonymus)和反证并行体(parallelismus antitheticus)是非常有用的。迭义并行体是将第一行的意义,以不同的言词重新咏出,或用一种类似的意义来完成第一行的意义。反证并行休与前者恰好相反,其中的第二行用反托的词句来完结第一行的意义。

诗文并行体的用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第一行的意义晦黯难明,平常读过第二行,对意义即刻豁然贯通。罗伯特(Robertus L)于一七五三年首先申明并行体在希伯来诗文中的性质和价值。

1.迭义并行体:依十一1:“由叶瑟的树干生出一个嫩枝,由它的根上发出一个幼芽”。—显然“嫩枝”和“幼芽”都表示同一意义。这两个不同的语词都指一个人,即默西亚。所以热罗尼莫把嫩枝解作天主之母,而将幼芽说成基督,实在有些欠妥。

耶十一19:“让我们毁灭这株生气蓬勃的树,将他由活人的地上拔除,使他的名字不再受人记念”。这些话表明了耶肋米亚的仇人对先知本人所有的阴谋。第二句第三句论的是毁掉耶肋米亚,那么第一句的意思也应该相同。树是指耶肋米亚,树的果实是先知的预言,对不义的仇人苦涩不堪。—拉丁通行本将第一句译作“我们要将木头插人他的面包中”,意义晦黯难明。

2.反证并行体在圣经诗体书卷中特别多见:我们不妨阅读箴言十章至十五章。在这一大段中,每节都是反证并行体:例如前几节:智慧的儿子使父亲喜乐;愚昧的儿子使母亲忧愁。不义之财,毫无益处;惟有正义,救人脱免死亡......。

有时迭义和反证两种并行体,为了风格优雅却合而为一,例如岳厄尔二3:在这民族的前面,有吞灭的烈火,后面,有燃烧的火焰;这民族未来以前,大地有如伊甸乐园,既来以后,却成了荒凉的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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