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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概述:十诫:人类礼仪的精髓?(1)


      如果以“你应当……”这样的口吻订立一条伦理规则,那么由此而激发的第一个想法便是:“如果我不依样行事,又会如何?”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不再战栗

         
      律师瓦尔特·B在傍晚驾着他的宝马车进入离事务所不远的住宅区,然后将车停到小区垃圾桶前。他走下车,打开车的后备箱的盖,将自己的特殊垃圾倒入了邻居的垃圾箱。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这样清理自己昂贵的垃圾了。如此行径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小区管理员在电话里警告他,如果不取走垃圾就把他告发。这位法学家回答道:“您知道,我是律师,我将把他们的证人拆散,一个也不剩下。”

         
      诺贝尔奖得主法兰西斯·克里克(FrancisCrick)和孟加拉作家塔斯利玛·纳斯林(TaslimaNasrin)在一个宣言中为克隆的可能性进行辩护,认为这是“造福社会的”。他们断言,“如果过时的神学顾虑变成了阻碍进步的禁忌,那么这将是一场悲剧”。世界上最大的生殖医院之一的院长,来自汉诺威附近的巴特·明德市(BadMünder)的维尔纳·格灵(WernerGehring)也发表声明说:“‘作为器官移植的储存库’,人体克隆值得我们探究。”

         
      以上只是几个例子。类似的情形不胜枚举:当人们的行为有违道德时,他们已不再战栗。法学家犯法已不再新鲜,医务人员为了自己的目的而滥用人体也不再令人惊讶。当人们面对上帝的惩罚或者破坏神圣法则而毫无敬畏时,一切都成为可能。这包括:每种罪孽、每种不轨、每种暴行。内在的界限(不管它的名字是上帝,还是康德认为理所当然的道德规律)显然已不复存在。现在,只有当犯事者受到外来不利因素的威胁时,才会为自己订立界限。“人,这告诉了你,何为善,何为恶”,《圣经》里的说法言简意赅。不过,这句话已不再站得住脚。人将知识之树的果子重又吐了出来:显然已经没人能够告诉他们何为善恶——不再有上帝,也不再有内在的声音。行为规则变成了一种算计:什么对我有利,什么对我有害?世界的规则由此变成了类似使用指南一样的东西。曾经作为道德的东西,现今也从附带送货单上取走了。当今时代,流氓行径可能产生什么不好的副作用呢?由此——虽然人们对此避而不谈,但却是不可避免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陷入了经济学强制之中。对美国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GaryBecker)而言,“爱”是业已蒙尘的空洞外壳:爱越来越简化成了一种算计,这算计就藏于爱之中。如此看来,有关在爱背后潜藏金钱的怀疑从未消散过。无论如何,这样的爱总能给人带来利益。按照这位诺贝尔奖得主的说法,在爱的“交易”中,交换(即给予与索取)总是主旋律(在此,我们不得不遗憾地说,罗密欧和朱丽叶并没有太大的市场),这点也得到了人们的认可。成本-收益分析的好处是精确且能够反复验算,是它完全夺走了神及其禁令的全部活力。这样看来,十诫和风干人头、原始崇拜的偶像以及宙斯神像一样,都属于业已过时的宗教习俗,应该送进博物馆——保质期已过。

         
      只要愿意,你甚至能听到欢庆道德消亡的歌唱。法国人吉尔·利波维斯基(GillesLipovetsky)就曾经说过,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里,我们的行为已从无所不包的压制性义务、禁忌以及绝对责任的最后一点残余中解脱了出来。“义务的时代”已经结束,也许有关道德底线的说法也值得商榷。(一言以蔽之:无所谓过度!没有约束的个体最多在另一个没有约束的个体那里找到自己的界限。)历史的垃圾堆里有上帝、至善(Summumbonum),当然也少不了十诫——那十项禁忌。它们已经失去了形而上的根基:谁还相信,摩西在西奈山顶得到了两块由云端伸出的法板,两块直接来自上帝之手的法板?没有了上帝的权威,十诫还能保有自己的力量吗?对于这个革新社会而言,除了化身为阻碍现代化进程的制动器,十诫还能做些什么?答案一望可知。

         
      从1998年开始,洗车房在星期天也可以开工。当蓝色的亚拉润滑油脂(Aral)公司提出“您反正也不会有比这更好的事可做”的口号为周日洗车做宣传时,福尔达(Fulda)的天主教雇员组织被这种诽谤性的言论激怒了——毕竟,大家在星期日应该去教堂而非洗车房。在这场冲突中,安息日之诫(“你应将星期日奉为圣日!”)显得陈旧而腐朽。它虽然得到了来自共和国晦暗角落的支持,但那只是因为现代化进程还未进驻而已。一切都不过是时间问题,之后,洗车房就会战胜弥撒。(奇怪的延续:以前,当意大利妇女在礼拜天前往教堂净化灵魂时,她们的丈夫就在教堂大门前吞云吐雾;而今,我们会在洗车房前看到这些男子——仍旧抽着烟。在那里,他们的爱车正在接受着洗礼。)

         
      在联邦德国的离婚率升至50%后,禁止通奸的戒律也就显得滑稽可笑。如果天主教中有关通奸的禁令还要维持,那么将会有一半的联邦公民要被石头砸死。还有摩西法板上的这句箴言:“你不可制造任何偶像!”有谁还会想到要将一尊家庭之神供奉于龛上?古老诫命里仅提到过一次有关雕刻、泥塑和打凿而成的偶像,我们不可以无视其本源意义,随心所欲地将制造偶像的禁令现代化。

         
      托马斯·曼(ThomasMann)将十诫誉为“人类礼仪的精髓”。但事实确是如此吗?告诉我们这些戒条的其实是一些骑骆驼的游牧人,他们可以将自己一目了然的生活全部纳入简单明了的十条规则。在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死亡专家甚至无法就人的死亡界定问题达成共识。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可杀人!”这句话对我们还有什么作用?我们是不是可以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从另一名已经脑死亡的植物人的尚还温热的躯体中取出内脏器官?面对这种问题,我们也无法在戒律中找到答案。如果有人要回头援引禁止杀人的禁令,那么这只能说明他在逃避现实中的困难,由此展示出的只不过是一种原教旨主义式的怠于思索。

         
      再多说一句:《新约》难道不是已经超越了《旧约》精雕细刻的法则大厦?它不是不无道理地说:“你应爱你的邻人,就像爱自己一样。”——在爱的戒条中,十诫的枝节被抛弃。细节处的约束是否显得多余且极端?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三章第九段的开始写道:“因为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西奈的法板已失去了它的功效……”
         
      从通过彼岸的力量强制实现道德的人到自觉自愿地遵从或压根就不遵从道德义务的启蒙主体(这也是康德式的主体)——难道这种归纳就可以勾勒出西方国家从他治到自治的整个解放史?为什么一个好不容易从外部权威的统治中解放出来的现代人要觉得自己有必要毫无主见地动用那块刻着诫令的摩西法板呢?

         
      这样看来,十诫好像真的应该成为历史垃圾了。一种由外力决定、神灵指令的道德有违现代人的启蒙理性。十诫提供的东西可能适用于游牧民族的简单生活状况,但对于我们,对于对我们这个复杂的世道而言,它并不合适。

         
      大多数比利时的年轻人只知道不多于三条的十诫戒条。同样,意大利、德国和法国的年轻人也好不到那里去。199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15岁到35岁的被调查的岛国居民希望看到这个时代的十诫新版本。87%的受访者将“你不可杀人!”放到序列表首位。在新版本中还要求“你不可是种族主义者!”(68%)、“你应关心你周围的环境”(64%)。上帝当年雕刻法板时大概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戒条会在民意调查中被现代化。现在,抽样检查和分析图表代替了法板。在还不算太久远之前,学者约翰·海因里希·策德勒(JohannHeinrichZedler)还在他1794年出版的百科全书中提出过自己的观点,认为上帝首先是以“威严的声音在全族人的耳边宣布了”十诫,“然后才用他的手指把同样的话写于法板之上”。他推算出昭告戒条大约发生在创世纪后的2513年6月25日,即公元前1491年。策德勒也许没有想到,还会产生源于时代观念的十诫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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