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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贤之信》 三

天命(1)


    
      与神州一词紧密相关的是天命的理念。上天赋予的权利是帝王统治合理化的依据。天命的理念对中华民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不断调整统治者的职能,从而也影响了数百万黎民百姓的生存。虽然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神权政治的国家,但纵观整个历史,中国人始终相信,只有上帝选定的人才能登基为王。上帝直接授予每个皇帝统治的权利,也就是说皇帝的权利是从上帝而来。这种选定就叫“天命”或“天意”。

         
      由上帝选定的这位皇帝,被称为“天子”。重要的是必须明白这一权利或天命并不是神化皇帝。与罗马人和日本人不同的是,中国人从不认为他们的皇帝具有神性。相反的是,尽管天子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他只是作为上帝的代理或总督来统治中国。很显然,这种天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上帝所给予的,他也可以拿走。

         
      所以黎民百姓对统治者的忠诚是有条件的,它取决于帝王是否顺从上帝的旨意,也就是对“天命”的尊崇。一旦帝王承受了天命,他持守天命的承继是有条件的——帝王的个人品格和行为决定了他是否继续蒙上帝的恩惠来持守天命。如果帝王道德败坏、实行暴政,人民就有理由认为他已失去了统治的权利,他和他的王朝就应当被推翻,哪怕是通过暴动的方式。这些反抗皇帝暴政的人们,是对上帝旨意更高的顺服,反对服从一个不能秉承上帝旨意的昏君。尽管造反的结果会被处死,也照样有人前赴后继。中国历史上歌颂了许多这样的殉国者。人民和大臣理所当然地认为,服从上天的旨意要高于对皇帝的忠诚。

         
      几千年中国历史的演变证明,这种思维方式周期性产生精明、有力的统治。当一个朝代变得腐败,就有另一位看起来贤德的统治者被兴起,建立新的朝代,直到这个朝代也变得腐败、被推翻,这样的周而复始。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新任统治者都有完美的品德,但是无德的统治者、腐败的帝王确实不会长期持守天命。虽然大多数中国帝王都没能达到中国古籍中所描述的道德标准,但所有的帝王都知道如果他们不能遵守那传统的美德,他们的罪恶就会是他们的致命伤,更糟糕的是他们会因此丧失天命。

          天命的理念可从四方面来理解:
         
      1.上帝的旨意:中国的古人敬拜上帝,视他为道德的上帝,因此他们知道,上帝的决定与他的品性是一致的。因为上帝是全知的,而人类只是有限的,所以上帝对道德的选择会超过人类的理解。接受上帝出于智慧的意志,与今天中国人接受命运的安排,好比古罗马人、希腊人相信他们的命运是由变幻莫测的神来决定的一样,是迥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相信命运就是相信世上发生的事情,是由灵界中的神灵安排,而非世人自己所能控制。就像在《论语》中,孔子的学生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命运决定一切,不是人类自己所能掌控的。上帝的旨意却是完全不同的:上帝旨意是为爱他的人得益处而行使。这些人会明白他的意愿,并在万事的终结时了解他的法则。就像新约罗马书第8章28节中所表述的: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2.宇宙的道德秩序:孔子说:“五十知天命”,意思是,在许多年的学习之后,才能明辨是非。很显然,天命不是有形的自然法则,而是与具有自由意志、绝顶聪明的造物者一致的道德原则。

         
      3.统治的权利:这成了天命最重要的含义。认识到宇宙的道德秩序,并且遵行,就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否则,就没有权利参与,也没有能力。这种理念与中世纪欧州关于统治的观点截然不同,那时的统治者(如教皇、国王、皇帝)认为他们都直接从上帝那里得到权利,他们的行为只对上帝负责。所以直到新教改革,西方人的思想一直认为他们没有反叛的权利。(新教改革是对天主教特权统治者的置疑)。

         
      4.历史的评判:这一点兼备了“统治的权力”和“上帝的旨意”。按中国人的观点来说,失去天命,就是失去统治的权利,很快面临实际权力的消失。历史上的先例是秦朝短暂而暴虐的(公元前255-207)统治,转而由持久的、温和的汉朝统治取代(西汉公元前206-公元25及东汉或后汉25-220)。中国的史书也是遵循这种原则记述的:从后汉开始,每一个朝代所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下令写一部前朝的正史(第一个实例就是巨著“汉书”)。这段历史成为新的朝代合法存在的见证,表明先朝由开始的仁政到最后腐败失去天命,就证明了新的朝代有责任,替代腐败的前朝,担任改朝换代的使命。

         
      进一步查考关于天命的观念时,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它与统治权的关系。如果一个人拒绝承认上天是全能的、至高无上,并亲自参与人间的事物,那么天命指的就是支配着朝代兴衰的自然规律。

          另外一种观念,认为上天是指至高无上的、有鲜明品性并积极参与人类事物的上帝。孔子在《诗经》中,清楚地表明他认为上天有着鲜明的个性:
          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昊天日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
         
      基于统治权来自于上天的观点,统治者——帝王,就应该顺服于上天,并满足上天的要求。孔子在《论语》里面讲到这一点时,直言不讳地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如果一个朝代的帝王或着他的继任者不能公正良善的统治,受压迫的人就会向上天呼求,上天就会从这个朝代收回承命,重新立一位与上帝的本性相一致的王。孔子在《论语》中再次清楚表明统治者需要明白天命对他们的要求:“知命者,知有命而信之也。人不知命,则见害必避,见利必趋,何以为君子?”

          当上天将天命移交给新朝代时,叫作“天命变化”。这个理念也在《诗经》中有清楚的表述。《诗经》中记载了商朝如何败亡,周朝如何取而代之。
          商之子孙,其丽不亿。上帝既命,候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
          《尚书》记载了周朝开创者的言辞,解释了先前的两个朝代夏朝和商朝灭亡的原因。
         
      敕殷命终于帝。……我闻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后民甸四方。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大小邦丧,罔非有辞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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