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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二十讲》 第一部分

第一讲:爱欲、婚姻与城邦(14)


        
      因为他是贫乏神和丰富神配合所生的儿子,爱神就处在一种特殊的境遇。头一层,他永远是贫乏的,一般人以为他又文雅又美,其实满不是那么一回事,他实在粗鲁丑陋,赤着脚,无家可归,常是露天睡在地上、路旁,或是人家门楼下,没有床褥。总之,像他的母亲一样,他永远在贫乏中过活。但是他也像他的父亲,常在想法追求凡是美的和善的,因为他勇敢,肯上前冲,而且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本领很大的猎人,常在设诡计,爱追求智慧,门道多,终身在玩哲学,是一位特出的魔术家、幻术家和诡辩家。在本质上他既不是一个凡人,也不是一个神。在同一天之内,他时而茂盛,时而萎谢,时而重新活过来,由于从父亲性格所得来的力量。可是丰富的资源不断地来,也不断地流走,所以他永远是既不穷,又不富。

         
      其次,他也介乎有知与无知之间。情形是这样:凡是神都不从事于哲学,也无意于求知,因为他们已经有哲学和知识了,凡是已经知道的人也都不再去探求。但是无知的人们也不从事于哲学,也无意于求知,因为无知的毛病正在于尽管不美不善不聪明,却沾沾自满。凡是不觉得自己有欠缺的人就不想弥补他根本不觉得的欠缺。

          苏格拉底:既然如此,第俄提玛,哪些人才从事于哲学呢?既然有知者和无知者都不算在内?
         
      第俄提玛:这是很明白的,连小孩也看得出,他们就是介乎有知与无知之间的,爱神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智慧是事物中最美的,而爱神以美为他的爱的对象,所以爱神必定是爱智慧的哲学家,并且就其为哲学家而言,是介乎有知与无知之间的。他的这种性格也还是由于他的出身,他的父亲确是聪明富有,他的母亲却愚笨贫穷。亲爱的苏格拉底,这个精灵的本质就是如此。你原来对于爱神有别样的看法,这也并不足怪。因为照你自己的话来看,你以为爱神是爱人而不是情人,是被爱者而不是钟爱者。你把爱神看成绝美,就是这个缘故。其实可爱者倒真是美、娇嫩、完善,有福分;但是钟爱者的本质完全不同,如我所说明的。

          苏格拉底:很好,外方客人,你说得顶好。爱神的本质既然是如你所说的,他对于人类有什么功用呢?
         
      第俄提玛:这正是我要启发你的第二个问题,苏格拉底。爱神的本质和出身既然像我所说过的,而他的对象是美的事物,你也承认了。假如有人这样问我们:“苏格拉底和第俄提玛,对于美的事物的爱究竟是什么呢?或是说得更明白一点,‘凡是爱美者所爱的究竟是什么?’”

          苏格拉底:他爱那些美的事物终于归他所有。
          第俄提玛:但是你的答案引起了另一问题:“那些美的事物既然归他所有之后,他又怎么样呢?”
          苏格拉底:这问题我还不能立刻回答。
          第俄提玛:好,假如换个题目,问的不是美而是善:“请问,苏格拉底,凡是爱善者所爱的究竟是什么?”
          苏格拉底:他爱那些善的事物终于归他所有。
          第俄提玛:那些善的事物既然归他所有之后,他又怎么样呢?
          苏格拉底:这个问题倒比较容易回答,我可以说:他就会快乐。
          第俄提玛:对,快乐人之所以快乐,就由于有了善的事物。我们不必再追问他为什么希望快乐,你的答案似乎达到终点了。
          苏格拉底:你说得很对。
          第俄提玛:依你看,这种欲望或爱是不是全人类所公有的呢?是否人人都希望善的事物常归他所有呢?你怎样说?
          苏格拉底:是这样,它是全人类所公有的。
          第俄提玛:那么,既然一切人都永远一律爱同样的事物,我们为什么不说一切人都在爱,而说某些人在爱,某些人不在爱呢?
          苏格拉底:我也觉得奇怪。
          第俄提玛:并没有什么奇怪。因为我们把某一种爱单提出来,把全体的名称加在它上面,把它叫做爱。旁的名称也有这样误用的。
          苏格拉底:请举一个例。
         
      第俄提玛: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你知道创作原文是posie,其实就是“诗”,“诗”在希腊文中的意义就是“创作”。有些译本就用“诗”字来译。下文“一切手艺人都是创作家”就译成“一切手艺人都是诗人”。这里从罗本的法译。的意义是极广泛的。无论什么东西从无到有中间所经过的手续都是创作。所以一切技艺的制造都是创作,一切手艺人都是创作家。

          苏格拉底:你说得不错。
         
      第俄提玛:可是你知道,我们并不把一切手艺人都叫做创作家,却给他们各种不同的名称,我们在全体创作范围之中,单提有关音律的一种出来,把它叫做“创作”或“诗”。只有诗这一种创作才叫做“创作”,从事于这种创作的人才叫做“创作家”或“诗人”。

          苏格拉底:你说得对。
         
      第俄提玛:爱这个字也是如此。就它的最广义来说,凡是对于善的事物的希冀,凡是对于快乐的向往,都是爱,强大而普遍的爱。但是在其他方面企图满足这种欲望的人们,无论是求财谋利,好运动,或是爱哲学,都不叫做“情人们”或“钟爱者们”,我们也不说他们在恋爱。只有追求某一种爱的人们才独占全体的名称,我们说他们在恋爱,把他们叫做“情人”或“钟爱者”。

          苏格拉底:你这番话也许有些道理。
         
      第俄提玛:我知道有一种学说,以为凡是恋爱的人们追求自己的另一半。暗指阿里斯托芬的看法。不过依我的看法,爱情的对象既不是什么一半,也不是什么全体,除非这一半或全体是好的。因为人们宁愿砍去手足,如果他们觉得这些部分是坏的。我以为人所爱的并不是属于他自己的某一部分,除非他把凡是好的都看做属于自己的,凡是坏的都看做不属于自己的。人只爱凡是好的东西。你有不同的看法吗?

          苏格拉底:凭宙斯,我没有什么不同的看法。
          第俄提玛:那么,我们可否干脆地说,凡是好的人们就爱?
          苏格拉底:可以这么说。
          第俄提玛:还要不要作这样一个补充:人们爱把凡是好的归自己所有?
          苏格拉底:应该作这样补充。
          第俄提玛:不仅想把凡是好的归自己所有,而且永远归自己所有。
          苏格拉底:这也是应该补充的。
          第俄提玛:总结起来说,爱情就是一种欲望,想把凡是好的永远归自己所有。
          苏格拉底:这是千真万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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