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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二十讲》 第一部分

第一讲:爱欲、婚姻与城邦(18)


       已经要结婚的人必须考虑建立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他必须离开父母,与他的妻子住在新家中,在那里生儿育女。在人生的所有想法中,总会有某些事情无法实现,当希望破灭时人的心思会集中在这一点上,久久不能忘怀,而永久的伴侣会给你带来温暖,使你很快忘掉不愉快的事。正是这个原因,我们的年轻夫妇应当离开父母,离开新娘的亲戚,去他们的老宅居住,就像去一个殖民地定居。他们会回父母家探视,父母、亲戚也会来探望他们。他们在自己的家中生育和抚养子女,由此把生命的火炬一代代传递下去,按照我们法律的要求,永远侍奉神。

         
      下面要谈到个人物品与财产。如果所有权能使人真正感到满足,那么一个人应当拥有哪些东西?有许多物品很容易得到,就像我们很容易指出它们的名字一样,但奴仆有很多种,很难说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们对奴仆的看法半对半错,我们关于奴隶的用语和实际经验是矛盾的,对此我们可以马上证明。

          麦吉卢:请你告诉我们,你的话该如何理解?先生,我的朋友和我对你的意思困惑不解。
         
      雅典人:但你们没有感到惊讶,麦吉卢。拉科尼亚的“希洛人”希洛人(Helots)是被斯巴达人征服的麦西尼亚人,音译“黑劳士”。他们是斯巴达的国有奴隶,不属于奴隶主个人,而属于奴隶主全体。他们平时被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农业劳动,战时被征为轻铠兵,担任军中杂役和运输工作。可能是希腊生活中最令人困惑的问题,人们的争论涉及希洛人的功过。关于玛里安迪尼人在赫拉克利亚实行的奴隶制,以及帖撒利的农奴地位问题,也有相类似的争论,尽管不那么尖锐。如果考虑到这些情况以及其他类似的情况,我们该如何确定对奴仆的所有权?我在论证过程中涉及的那个要点,也就是你很自然地问我在想什么的地方,就是这个问题。当然了,我们全都明白,我们应该说一个人要拥有最优秀的、最可信赖的奴隶。但是,奴隶经常证明在各方面比我们的兄弟或儿子要优秀得多,他们经常保护主人的生命、财产和家庭。你们无疑知道这些关于奴隶的看法是很普遍的。

          麦吉卢:是的,确实如此。
         
      雅典人:对奴隶的相反看法同样也很普遍,比如说奴隶心灵腐败,聪明人绝不能信赖所有奴隶。我们诗人中最伟大的天才在谈到宙斯时做出了精湛的解释:“使一个人陷入奴籍,便会使他失去一半良好的德行。”荷马:《奥德赛》,第17卷,第322行。所以一个人在争论中可以持一种观点,也可以持另一种观点。有些人不信赖所有奴隶,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鞭笞他们的奴隶,就好像他们在与许多野兽打交道,而另一些人则正好相反。

          麦吉卢:非常正确。
         
      克利尼亚:那么,先生,既然这个问题有那么多分歧意见,在我们的国家里该怎么办呢?我们该如何处理奴隶所有权,如何管教奴隶?雅典人:呃,克利尼亚,人这种动物是变化无常的,所以很清楚,真正的奴隶与真正的自由人和主人之间,不像是存在着或将会产生一种经得起考验的、必不可少的区别,所以如何对待这种形式的财产给我们带来了困难。在麦西尼亚普遍而又反复产生的大量事实,还有拥有大量讲一种方言的农奴的那些共同体的经验,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表明这种制度是邪恶的,更不必提意大利的海盗船所进行的各种掠夺和冒险了。而对所有这些事实,我们确实会感到困惑,不知该如何处理整个问题。我明白,我们确实只有两个对待奴隶的方法:一是不让那些安分守己的、驯服的奴隶聚在一起,也尽可能不要让他们全都讲一种语言;二是恰当地对待他们,为他们多作些考虑,这样做确实是为了他们,但更多地仍旧是为了我们自己。对待处在这种地位上的人不使用暴力是恰当的,在加害他们时——如果这种事有可能——要比加害和自己地位平等的人更加踌躇再三。因为正是这些很容易被伤害的事情最能表现一个人对正义的真正的、不伪装的敬畏和对错误的憎恶,因此一个人的性格和行为不能在他与奴隶的关系中犯下错误和受到邪恶的玷污,胜过他与其他人的关系,由此可为善的丰收播下种子,对每一位主人、每一位独裁者、每一位有权对较弱的一方行使权力的人,我们都可以真诚地说同样的话。当然了,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认为当奴隶该受惩罚时而不惩罚他们,也不是认为可以娇纵他们,而是不需要用我们对自由人使用的那种办法来告诫他们。我们对奴仆使用的语言应当是简洁的命令,而不应当是男女之间使用的那些熟悉的开玩笑的话,然而有许多主人在对待他们的奴隶时使用这种方式,表现得极为愚蠢,因为对奴隶的娇宠会马上使得双方的关系变得很难受,对顺从的奴隶来说是这样,对下命令的主人来说也是这样。

          克利尼亚:你说得很对。
          雅典人:好吧,我们已经尽力为公民提供了足够数量的有能力帮助他做各种事情的奴仆,我想,我们的下一步应当是规划我们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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