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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二十讲》 第一部分

第一讲:爱欲、婚姻与城邦(19)


    克利尼亚:是的,当然是这样的。
         
      雅典人:我们的城市实际上是新建的,原先没有居民,所以我们必须关注它的建筑及其所有细节,也不要忘了神庙和城墙。克利尼亚,这个主题实际上应当在婚姻问题之前讨论,但由于我们整个建构都是在想象中进行的,所以要搁置这个主题,现在是个极好的机会。等我们的规划付诸实践时,如果情况允许,我们将首先处理城市建筑,然后把制订婚姻法当做我们这类工作的最终圆满完成。而当前我们要做的无非是提出一个简要的提纲。

          克利尼亚:是这么回事。
         
      雅典人:那么神庙应当建在市场周围,实际上是围绕整个城市,着眼于安全和清洁,要把神庙建在高地上。执政官的衙门和法庭应当建在神庙附近,在神圣的高地上接受诉讼和进行判决,这样做的原因部分在于法律事务本身是庄严的,部分在于这里是可敬畏的神的住地,法庭在这里审理那些谋杀案或其他要处以死刑的罪行是适当的。至于城墙,麦吉卢,我的想法和你们斯巴达人一样,就让它们安宁地睡在大地上,不要去吵醒它们。我之所以这样说,理由如下。经常被人引用的那位诗人幸福地提到过城墙,他说一座城市的城墙应当是铜的和铁的,而不是石头的,但若我们已经带领年轻人在每年的巡查中挖战壕、修堡垒,想要以此御敌于国门之外,而在这样做了以后我们还是把自己关在城墙之内,那就会贻笑大方。首先,城墙绝不会带来城市生活的健康,反而会普遍地使城里人的灵魂变得软弱无力。城墙诱使居民在城内寻找庇护所,而置进犯的敌人于不顾,城墙也诱惑居民放松日夜不停的警戒,使他们认为自己找到了一种真正安全的办法,也就是把自己关在城墙内,躲在城墙垛子后面睡觉,就好像他们生来就是为了躲避辛苦似的,他们不知道真正的安宁必定来自辛劳,而不光荣的安宁和懒惰会带来更大的辛苦和麻烦。或者说,是我大错特错了。不,如果人们必须要有城墙,那么他们应当从一开始就把他们的住处建成一道城墙,用整个城市的房屋连成一道连续不断的城墙,在每一所房子里都可以防守,每条街道四面都是统一的,有规则的。这样的城市就像一所巨大的房屋,也不会很难看,它易于防守的特点给它带来无限的好处,在安全方面胜过其他任何城市。维护这些最初的建筑首先应当是拥有者的责任,而市政官应当担负起监督的责任,对维护不善者处以罚款。市政官的责任还包括维护城市清洁卫生,禁止私人乱建乱挖,以免影响市政规划。他们也要负责市区雨水的排泄,还要为城里城外的住宅制订建筑规则。我们的法律不可能处理城市生活的所有方面,有许多细节只好省略,执法官可以按照他们的实际经验发布补充性的法规。现在,这些建筑物和市场上的建筑物,包括体育场、学校、剧场,都已建成,在等着人们的到来,学校等候学生,剧场等候观众,按照恰当的立法顺序,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为婚姻以后的事情立法了。

          克利尼亚:务必如此。
         
      雅典人:很好,克利尼亚,让我们假订婚礼已经结束。在婴儿诞生之前,新婚夫妻有不少于一年时间的间隙。新娘和新郎在一个高于一般水平的社会中该如何度过他们的时光——这正是我说“按照恰当的立法顺序”的意思——这个问题并不是最容易回答的。我们已经碰到过一些可以这样理解的问题,但没有一个会像这个问题令民众大倒胃口。还有,克利尼亚,我认为,对于我们确实相信是正确的东西,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把它说出来。

          克利尼亚:当然,我们必须这样做。
         
      雅典人:如果有人建议给社会提供一套关于公共行为和共同生活的法律,然而却又在这些法律对私人事务形成压力时认为这些法律是肤浅的,认为想要规范一切是不恰当的,个人的私生活应当享有自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为所欲为——如果他一方面认为个人行为不受法律控制,而另一方面又骄傲地认为他的公民准备依据法律来指导他们的相互关系和公共行为——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因为我将要指出我们的新婚男子将频繁地出现在公餐桌上,不会多于也不会少于他结婚之前。我想,当公餐制一开始在你们国家出现时,这种制度曾引起人们的惊讶,但在战争时期或其他某些同样紧急的情况下,对于处在极度危险之中的某些小团体来说,这种制度是必要的,当你们有了这种尝试,并且普遍地适应了公餐制以后,你们认为这种做法对于国家的安全有很重要的作用。事实上,以这样的方式,公餐制成了你们的习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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