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婚姻二十讲》 第二部分

第二讲:婚姻的智慧(2)


       因此在这些事情上,女人要使自己学会有条理地主持家政(要一个男人了解家中发生的事情,显然是不适宜的),但是,在所有其他事情上,她应当力求服从自己的丈夫,既不打听任何公共事务,也不要打算去做某件显然与婚嫁有关的事情。即使到了为自己的子女安排婚嫁的时候,她也应该在所有事情上服从自己的丈夫,征询他的意见,一旦他有所吩咐就顺从他。她应该知道,男人在家中无论做些什么都不像女人打听外面的事务那样不成体统。但是,一个贤淑的妇女必须认识到,丈夫那由神确立的品格通过婚姻和命运与她联结起来,为她的生活建立了规范。如果她能够耐心地、谦恭地承受这些品格,她治理家庭就会很容易,若不然就会很困难。因此,她不仅必须在她的丈夫遇到好运和其他荣耀时与他一心一德,在他身边心甘情愿地为他服务,而且即使在他身陷逆境时也要如此。甚至在她的丈夫失去好运,或者身染疾病,或者神智昏迷时,她也应该始终好言慰藉,保持体面,不做任何卑贱的或者与她身份不相称的事情。她必须注意,如果丈夫由于神智的这种状态而对她犯了什么过错,她不应有任何抱怨,好像这事是丈夫自己做出似的,而应把这一切归咎于他的疾病、昏迷和偶然的过失。她愈是在这种情况下小心顺从,受到精心照料的丈夫一旦摆脱了厄运和疾病,对她表示的赏识也就会愈大;如果女人不顺从丈夫在状态不佳时所吩咐的事情,丈夫在病愈后对她的认识也就会更深。因此,女人必须避免这种不适当的顺从,在另一方面她也要比被卖到这个家里来的女仆更谨慎得多地服侍丈夫:她确是以昂贵的代价买来的。这就是共同生活和生育子女,再也没有比这些事情更重要、更神圣的了。此外,纵然她与一个富有的男人一起生活,她也不能同样地闻名遐迩。适度地、正当地享受好运固然绝非低下的事情,但恰恰是安贫乐道才更值得尊敬,因为处在众多不公正和痛苦之中而又不做任何卑贱的事情,需要一个坚强的灵魂。因此,女人必须祈求丈夫不要陷入厄运,但如果他真的遇上了什么不幸,她应该相信这是一个明理女人的最高荣誉。因为她应该考虑到,倘若是与一个富有的男人一起生活,那么,阿尔刻提斯就不能获得那么大的声望,珀涅罗珀也不能赢得如此多的荣耀,然而,阿德墨托斯和尤利西斯希腊文作Odusseus(奥德赛)。的厄运使她们赢得了不朽的怀念。由于她们在逆境中对自己的丈夫保持忠诚和公正,她们当之无愧地受到诸神的尊敬。寻求幸运的共享者并不困难,但只有最好的女人才会愿意分担厄运。由于这一切,女人必须更多得多地尊敬自己的丈夫,不可为他感到羞愧,即使像赫拉克勒斯或作Orpheus(俄耳甫斯)。所说的那样,勇敢精神的产物、神圣的羞怯和富强不再伴随着他。
         
      因此,女人必须遵守这种类型的法则和风俗,但男人也可以在类似的东西中发现指导自己妻子的法则,因为妻子是作为他的子女和他自己的生活伴侣走进他的家,并给他留下将继承他的祖先和他自己的名字的子嗣。还有什么事情比由一个最好、最高贵的妇人所生的,作为父母最好的、最纯洁的保障和整个家庭的维系者的子女更神圣,更让有健康理智的男人向往呢?因为子女在父母的正确培养下成为能笃敬地,公正地对待父母的人,这就好像是对父母的美好酬报,但是,不坚持这样做的父母就要遭受一种背弃了。如果父母不能给子女的生活树立榜样,那么,子女也就可以找到这样做的正确无误、情有可原的理由,他们将会终生担心由于自己的生活不高尚而受到子女的轻视。

         
      因此,在教导妻子方面男人不可有任何疏忽,以便尽可能由最好的血统繁衍后代,就连农民也力求没有任何疏忽,以便在最好的、最精心地耕耘的土地上播下种子,因为他期望以这样的方式获得最大的丰收;他决心使土地不致受到任何破坏,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不惜死于同敌人的战斗,这样的死将会受到极大的尊敬。但是,如果这样的执著是为了灵魂的种子播种于其上的身体的食粮,那么,为什么不把这所有的执著用于其子女的母亲和乳母呢?因为只有这样,一切不断产生出来的凡人才分有不死,而所有的祈祷和企求都是对着祖先的神灵而发出。谁忽视了这一点,显然他也就是蔑视了神灵。男人把祭品供奉在诸神灵面前,把妻子带到家中,为了诸神灵,他在父母之外给予妻子以更大的尊敬。

         
      但是,对一个贤惠的女人的最大尊敬就是让她看到自己的丈夫对自己保持忠诚,不与其他任何女子有更多的牵连,而是认定自己的妻子与其他所有女人相比是对自己既热爱又忠诚的。这样,妻子就会更加努力这样做了:如果她认识到自己亲爱的丈夫对自己既忠诚又公正,那么她也会对丈夫报以应有的忠诚。因此,一个聪明人既不能不知道对父母保持应有的尊敬,也不能不知道对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保持应有的尊敬,以便使自己得到应有的东西,并成为公正的、受人敬重的人。因为每一个被剥夺了自己尊严的人都会感到极度的不快,一个人在自己的东西被剥夺时,即使被给予更多的原属别人的东西,他也不会乐意接受。同样,对于一个妻子来说,没有比和自己丈夫的值得尊敬的、忠诚的共同生活更重要、更切身的东西了。因此,一个具有健康理智的男人不应该为了有机会在无论什么地方播下自己的种子就接近不管什么样的女人,以免由卑贱的、不适宜的女人产生出与合法子女等权的孩子,并由此使他的妻子蒙受耻辱,给他的孩子招来骂名。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