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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二十讲》 第二部分

第七讲:论结婚与独身(1)



          [英]培根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国哲学家和科学家。
         
      培根于1561年1月22日出身于伦敦一个官宦世家。少年时期,他就开始独立思考,并且对传统观念和信仰产生了怀疑。由于非长子,培根没有继承权,其生活长期陷入贫困。但培根对科学真理不懈地探求,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成果。培根推崇实验科学的方法论,以此推动社会进步。虽然他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但培根的哲学并非马克思所认为的那样“唯物主义”。他所倡导的“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概括了人文素养的基础。

         
      著有《学术的进步》(1605)和《新工具》(1620),其中《新工具》成为近代科学方法论之母。他在中国最著名的作品是《培根论说文集》。论结婚与独身
          [英]培根
         
      【编者按:在这篇短文里,培根提出婚姻与事业之间的关系,深刻地揭示出成就个人幸福过程中的内在冲突。同时,培根也指出婚姻对每个人的重要性,妻子(当然现在也可以是丈夫)“是年轻人底情人、中年人底伴侣、老年人底看护”,这句名言,在现在这个男女平等的时代,应该是对两性都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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