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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07号

孔子在中国宗教史里的地位


 

资料室

    孔子的宗教思想是来自周公「受命于天」的道理,但孔子加以发挥,而与周公原来的道理有所不同。周公旦是周朝开国之君周武王之弟。他所提倡的「受命于天」的道理,无疑是为解释并稳固周朝的主权。这道理的基础是上天的大公无私:「天道无亲,作善降之百祥,作恶降之百殃」。周朝受命治理天下,是因作善而得了天的赏纳。这种道理不得不假定对天主(或用其他名称来称呼的天)绝对主权的信仰,以及人对天主的无条件服从。

    孔子的发挥在于引入两个改变,一个关于仁,一个关于天命。所以如此,是因孔子与周公的地位不同。孔子界定仁的内容,不能像周公那样以诸侯的职务为关联的对象,却是以个人的本分为对象。同样,孔子提倡天命,不是为了巩固周已得的权势,而是为了使个人良心得到安宁:天道就是仁道。孔子所作的这种努力,虽然没有获得明显的成就—当代及后代对他的天道观都不甚了解,但他这样确实发现了神灵境界,并意识到自己与天主的个别关系。因此可说孔子对中国宗教的供献,是他建起了一个「自然神学」。

    孔子的这种努力与当时的中国历史有关。那时—公元前六世纪,周朝已急趋衰退,敬天的宗教大受威胁。孔子凭他一生锻链出来的智慧,知道在当代的宗教传统里分辨出可朽的部分及永存的部分。他所用的新的表达方式,固然已脱离周朝宗教的神话和礼仪,但仍旧忠实地保存着周朝的宗教信讯。

参阅:JOSEPH SHIHS. J.: “The Place of Confucius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Religion”, Gregorianum 51 (1970) 48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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