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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6号

今日福音批判的问题


 

张春申

本文是今(一九七三)年初在辅大神学院举办的神学研习会中第一篇演讲的记录,主要目的在于指出现代对福音所有批判的原因,希望藉此能够引领参加研习会的学员(和读者),进入福音研究的气氛中。本文将分三节介绍:

(一)古代教会对福音的基本态度;

(二)十九世纪福音的遭遇以及因此产生的证明福音价值的传统方法;

(三)今日对于传统的批评与福音批判学的需要。

这三节的内容并不匀称,主要的材料是在第二、第三节中。

 

(一)古代教会对福音的基本态度

在这一节里,我们很简单地提一提教会在很古老的时代中,对于福音一般的基本态度。

所谓福音的问题,并不是在我们今日才产生的,早在教父与中古时代,人们已在福音里发现了某些不协调或是自相矛盾的现象,只是那时候的人处理福音问题的态度与今天的人所有的态度大不相同。一般说来,当他们在福音里发现任何不协调或是自相矛盾的困难时,由于他们对于圣经的信仰,他们是用一种「教条主义」的态度设法加以解释、使之看起来似乎合乎情理,而缺乏了今天人们所有的真正批判精神。所谓「教条主义」的态度,就是说,他们先决地以某一种神学的或是哲学的原则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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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问题,而不是按照福音内在的分析和批判求解答。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在教父时代,圣奥斯定早已发现四部福音有不能互相协调的地方,他甚至写文章给予合理化的解释,但是他在解释中所采取的态度,并不是今天所讲的批判态度,而是出于他对福音的神学立场。因为福音是圣经,是天主的话,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一定不可能有自相冲突的现象存在。但是,事实上,他也发现了福音中的确有不能互相协调的地方,于是他设法加以调解,凭著对于福音的尊敬想出一些方法给予解释,以确定福音的真实性。譬如:葛法翁的百夫长求耶稣治好他的仆人这回事,玛窦福音与路加福音的记录有些出入,按照玛窦福音第八章的记载,是百夫长亲自去请求耶稣的,但是在路加福音第七章同一件事的记录下,百夫长并未亲自露面,而是差遣朋友替他去请求耶稣。这显然是福音中不协调现象的一个实例。圣奥斯定给予的解释是:路加福音的记录是真实的描写,玛窦福音的报导是属象征的讲法;因为朋友可以代表本人,所以玛窦可以象征地说是百夫长亲自去请耶稣。

圣奥斯定对于福音问题的处置态度,是教父与中古时代教会处理福音问题的一个典型态度。总而言之,这时代的人由于对福音的尊敬,先决地认为福音不可能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人对于福音的认识不够,因此当在福音里发现似乎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时,只能给予合理化的解释。

其实古代这种缺少批判精神的「教条主义」,同样地也存留在近代一些相反福音的理性主义的作家笔下,因为他们并没有藉著科学性的批判来讨论福音问题,只是根据理性主义的哲学原则,先天认为一切超自然现象均属不可能,而否认福音记载的一切奇迹和耶稣的超越性,摈弃福音的历史价值。

德人雷玛陆(H. S. Reimarus 1694-1768)首先认为,耶稣只是一位充满野心的政治家,衪想煽动群众推翻罗马人的统治,给果事败被钉十字架上,后来的门徒偷去了衪的尸体,扬言衪已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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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这样由政治的动机一变而成为宗教的,耶稣因此成了人类的救主。雷氏认为,今日基督的教会最初就是如此建立的,四部福音就是在此情况下写成的。按照他的说法,福音的记载丝毫没有任何历史价值。继雷氏之后,有保禄斯(H. E. G. Paulus 1761-1851)应用自然主义的解释铲除福音中所有的超自然的现象。他将福音的记载区分为事实真相和福音作者的想象。事实真相当然是有的,而想象则是作者的笔墨渲染的,没有历史价值。譬如耶稣步行水面的记录中,事实真相乃是耶稣曾经在海边步行,至多在水深一尺之处涉水步行,至于步行海面,乃是福音作者想象的产品。在他的分析下,奇迹已失去了奇迹性。但是,我们可以问,他凭福音内在的什么因素将福音的记载有的指为事实真相,有的归于作者的想象呢?没有;只因为他先决地否认了一切起自然现象的存在。

总之一句,不论是古代保护福音价值的教父,或是十八世纪否定福音价值的理性主义者,他们对于福音的解释都建立在先天的神学立场或是哲学原则上,而缺乏了对于福音真正的批判精神。大体而论,这是十九世纪以前一般对于福音所有的态度。

(二)十九世纪福音的遭遇以及因此产生的证明福音价值的传统方法

对于福音的探讨一进入十九世纪,便开始迈向批判精神之途。这时代应用的方法是文学批判以及历史批判的方法。而在这样的批判精神下,产生了过去一般神学教科书上所有的传统证明方法。因此在这节中我们分两段来讨论:(1)这时代福音的遭遇以及遭遇的来源,(2)这时代产生的证明福音价值的传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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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时代福音的遭遇以及遭遇的来源

到了十九世纪,西欧兴起了一般所谓的自由派基督徒,他们基本上否定耶稣生平中所有的超越因素,不承认衪天主子的地位、所行的奇迹、复活等等事实,而把衪描写成一副道德家的画像。显然地,他们的描绘难与福音的记录配合,因为福音里明明记载了耶稣所行的奇迹、衪的复活与超越的地位。因此,自由派的基督徒对于四部福音不能不采取一个解释的立场。而在这时候欧洲也正盛行著所谓历史批判派或称历史主义的历史研究方法。自由派基督徒就地取材,应用历史批判派的方法,对福音中耶稣超越的因素一一加以肯定。

历史主义是十九世纪的产物、它对史料取舍的标准有特殊的主张:历史应当如同自然科学一般力求客观。历史批判派所以能盛行于当时的欧洲,是得力于其创始人冯郎克(Ludvig von Ranke 1795-1886)及其他历史家的提倡。冯郎克认为最理想和标准的历史,应当是对于过去据实而丝毫未加改变的报导,也就是说应当收到如同今天记录影片或是录音机的效果,因此它的史料应是来自目击证人的材料,而且这位目击证人对于他所报导的事件不应有所牵涉,这样他才可以完全中立和客观地做据实的报告。冯郎克这一主张,也就成了历史主义者一贯的理想:就是要写一本合乎标准的历史著作,应当具备冯郎克所倡言的那些条件。而冯郎克在其著作生涯中的确也完成了一部合乎其理想的历史杰作,即「十六、十七世纪欧洲史」。因为他在写这部历史时,很幸运地从欧洲各国档案处获得他所要的资料。因为十六、十七世纪的欧洲各国,已互派使节;这些使节均受过专门的训练,就是将该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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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事情据实报告给本国。这些使节报导的史料正合乎冯郎克的要求,就是它们是中立的,冷静的,个人不牵涉在内的报告。冯氏应用这些材料完成了他的历史大作。由于他的成功,历史主义者也就认为写历史的标准当是如此的。

在历史批判潮流下,自由派基督徒认为可取用他们的方法来批判四部福音,否认一切超越因素的价值。四部福音中首当其冲的是第四部福音,即若望福音。因为按照一般传统,第四部福音是十二宗徒中耶稣最亲爱的弟子所写的。既然是最亲爱的弟子所作的报导,显然已不合乎历史批判派要求的标准了,因为对一个最敬慕的人物怎可能远保持中立的态度。事实上,教会传统自古以来就称第四部福音为精神的福音。所谓精神的福音,就是说这部福音是经过作者的反省、默想而写成的。因此,自由派基督徒在历史主义的标准下,摈弃了第四部福音,认为在这部福音里根本无法认出历史中耶稣的真面貌来。

其次是玛窦福音和路加福音。按照自由派基督徒的分析,认为这两部福音的作者也无意对我们做据实的报导。事实上,玛窦福音的确是一部充满著神学的福音。所谓神学的福音,就是它并不在描述当时事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而是在传达一个信息,报导一个福音。按照文学的分析,显示玛窦福音的作者把耶稣公开传教生活分别安插于五部份,每一部份都是先记事,后记言。这是一个很有系统的编辑,而我们今天发现,玛窦福音的这五部份正是针对旧约的梅瑟五书划分的,意思是说:如同旧约有梅瑟五书,现在我们有新的五书,旧约有梅瑟,现在耶稣是新的梅瑟。此外,在五部份之前又加上耶稣的童年史,其后加上耶稣死亡和复活的报导,一共成七部份。「七」在希伯来的数字上是一个表示圆满的数字。可见,第一部福音的作者是有其编辑的目的。因此,自由派基督徒认为这部福音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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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的历史材料。

至于路加福音,也受到自由派基督徒同样的批判。传统一贯指称路加福音是一部很有次第的福音,但是今天发现,它的次第并不是在时间上或是空间上的次第,而是神学上的次第。路加福音中有名的一段,就是九章51节至十九章28节,今天称之为「旅行文件」的一段。依照文学的分析,在这一段中所有时间的前后,空间的位置都没有真实的意义,因为其中所记载的只不过是路加按照他神学的目的,将耶稣的所言所行编辑进去罢了。因此这一旅程可以称之为神学的旅程,目的要告诉读者说:耶稣基督是救恩史中一个重要的中心人物,是人类的救主,衪怎样从加里肋亚往耶路撒冷行去,要到那里去完成衪救恩的大业。换言之,在历史主义的历史观点下,路加福音是无法立足了,也遭受了自由派基督徒的淘汰。

最后剩下马尔谷。在历史主义的时代,由于它被认为是最古老的一部福音,一时自由派基督徒视如珍品,认为是唯一有价值的福音。但是,不久圣经学家莱德 (W. Wrede 18591906)研究后指出,马尔谷福音也是充满了神学,不合历史主义的要求。事实上,马尔谷福音中有一著名的神学,即所谓默西亚的秘密:就是在这部福音里,耶稣一方面向人显露自己的身份,一方面又隐藏自己,宗徒们跟随衪,却又屡次不明了衪。这部福音不断在这种张力下进行著,直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才藉一位百夫长的日揭橥出耶稣的真面目:「这人真是天主子!」(谷十五39)而且在福音的开始,作者已标出他所要写的是「天主子耶稣基督的福音」(谷一1)。作者要报导的是一个福音,他所要传达的是他对于耶稣基督是天主子的信仰,显然他无意如同历史批判派的史家一样给耶稣写历史。因此,马尔谷福音在其它三部福音之后,也失去了自由派基督徒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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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在历史批判派盛行,自由派基督徒兴起之时,四部福音所有的遭遇。

2)这时代产生的证明福音价值的传统方法

福音问题是最基本的信仰问题,如果不能肯定它们的价值,那么整个的基督信仰可说是岌岌可危了。因此,面对上面提出的挑战,一般基督徒与天主教的正统学者,不能不为了保护福音的价值而提出一些证明。就在这时代背景下产生了我们过去神学教科书上所有的传统证明方法。这传统的证明方法倒是接受了历史主义所提出的标准,这是很自然的一个现象,因为在一个对历史做如此要求的时代中要证明福音有价值,也不能不满足这时代对历史所有的要求。

传统上的证明普通说来可分两个主要部份:第一:证明福音作者都是目击证人或者与目击证人有密切关系的,上一点是针对历史主义所提出的目击证人之史料的要求而证明的。第二:证明福音作者在记载上都是诚实可靠的,丝毫不歪曲事情真相的;这是由于历史主义要求写历史的人应该要有中立、据实的报导。如果这两点:即所谓作者的「知识」与「诚实」确定了,四部福音应该具有历史批判派要求的标准了。

在传统证明中,对于第一点特别注重福音的真实性,即四部福音的作者实在是玛窦宗徒、马尔谷与路加、若望宗徒。这一证明是很有关系的,因为四部福音的作者若真是这四个人的话,那么其中有两人,即玛窦与若望,是与耶稣三年生活在一起的十二位宗徒中的二人,他们所写的福音是属来自目击证人的史料,就不成问题了。至于马尔谷,传统上称他为伯多禄的弟子,巴比亚斯(Papias. c. 130)称他为伯多禄的译员,这样说来,他所有的材料也是来自一个目击证人。对于路加,一般认为他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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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的亲信弟子,而且在卷首他自序说:「我也从起头仔细访查了一切」(路一3)。总而言之,传统的证明非常注意地肯定著四部福音的作者就是这四个人,他们都是耶稣生平的目击证人,至少与目击证人有密切的关系。

证明了四部福音的作者就是传统所说的那四个以人后,传统的证明进到另一问题的肯定,就是福音的四位作者对于他们所记载的丝毫不说谎或歪曲事实。其证明法是引用福音内在的证据及教会传统上对他们的传说。内在证据的引证,例如若廿一24:「为这些事作证,且写下这些事的就是这个门徒,我们知道他的作证是真实的」。但是较重要的是依赖一些所谓外在的证据,就是根据教会内的传统。教会传统说,除了若望宗徒之外,其它三部福音的作者都为耶稣作证而殉道了,而若望宗徒本人也遭受了与殉道者相似的迫害。因此传统的证明说:没有一个人肯为一句谎话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会有人为了要给歪曲的事实作证而不惜赴汤蹈火,如果福音的作者竟为他们所写的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显然地,他们对于他们所记载的是诚实的,就是说,他们是按照当时亲眼所见的情况,真实地报导给我们。

传统的证明法,在证明了福音都是目击证人的报导,而且所报导的都是严格的事实之后,结论说:毫无疑问的,福音有它真确的价值。这一证明方法的确相当清楚,所做的结论也是按照很严格的推理做出的,而且在推理之后好像喘了一口气而说:现在可以放心了,四部福音内都是目击证人据实的报导,可以安心地应用,也不必再进到福音里去分析某件事或某句话是否可信,可靠。但是,传统这一证明法,并非无懈可击,事实上在当时已经有人开始怀疑,著名的纽曼红衣主教就指出来它有不少的漏洞。而在今日福音的研究下,我们发现传统的证明虽有可取的地方,但是值得批评的因素也不少。

(三)今日对于传统方法的批评与福音批判学的需要

在这一节中,我们要提出今天研究福音的人对于传统证明方法所有的批判。传统的证明主要分两点,对于今日的批评我们也分两点提出。传统的方法,第一步是证明福音作者都是目击证人或者与目击证人有密切关系的人,因此我们也先要讨论一下,今日福音里所有的记载是否都是来自目击证人的材料。

我们由第一部福音开始。从福音的记载,我们知道,耶稣的十二位宗徒中的确有一个叫做玛窦,而且在公元一一○年左右,有一位叫巴比亚斯的主教曾记载说,有位叫做玛窦的宗徒用阿拉美文写了一部「耶稣的语录」,在当时已有了不少的译本。但是,我们今天有的玛窦福音并非阿拉美原文,而是用希腊文写成的,那么它一定不是玛窦宗徒所写的了。至于巴比亚斯所提的阿拉美文的玛窦福音,在今天已经失传了。因此我们不能不问,现有希腊文玛窦福音与失传的阿拉美文玛窦福音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关系?是否前者是后者如同今天人所认为的翻译呢?一般而论,今天的圣经学家不肯做这样的承认。那么今天研究福音的学者对于玛窦福音的史料问题做怎样的结论呢?我们在此引用一位较取中和态度的圣经学家的讲法,即维肯霍斯(Alfred Wikenhauser),他在其「新约导论」里写道:现有希腊文的玛窦福音一定不是阿拉美文玛窦福音的直译,至多只能说,希腊文玛窦福音是应用了阿拉美文玛窦福音译本的一个重编,其中有来自马尔谷福音的材料。这一结论在今天并不算是前进的,而只是一个较中庸的讲法。如果这只是一个中和的讲法,因此我们可以说,传统上所肯定的,第一部福音内的都属目击证人的材料,这一结论便靠不住了。因为第一,希腊文玛窦福音的作者并非玛窦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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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其次所采用的材料有的来自马尔谷福音,有的来自其它的材料。因此.对于第一部福音的作者问题,我们只能这样说:大体而论,在这部福音内有来自目击证人的材料,这是可靠的,至于哪些材料来自目击证人,哪些材料不是来自目击证人的,以目前福音的分析是很难完全加以断定。

其次是第四部福音。事实上,今天的学者对于第四部福音的作者问题,意见颇不一致。一般讲来,基督教的学者们都不承认这一福音是出于若望宗徒的手笔,认为是厄弗所一位叫若望长老的人所写的。至于天主教的学者,仍旧坚持第四部福音来自若望宗徒,但是也有许多学者认为:如果说有一位若望宗徒的弟子对他的记忆与反省做了最后的编辑工作,是可以接受的。既然在福音的研究上,对于第四部福音的作者问题各持一词,或已觉可疑,或认为是经过了回忆和反省而由弟子写下的,我们也就很难再沿循传统的讲法,认为第四部福音内都是来自目击证人据实的报导。虽然在第四部福音里不无目击证人的史料,但若是一概都指称为来自目击证人,则不易确立。

至于路加,他与圣保禄的关系是大家所公认的。但是那种关系并不增加他作为福音作者的身分,因为圣保禄未如同十二位宗徒一样跟耶稣一起生活三年,而且在耶稣三年公开生活中,可能他连耶稣都没有看过。路加在他的序言中告诉我们,他会到处寻访探听目击者来编写他的福音。但是,我们也仅能承认在他的福音内有来自目击证人的材料,而不能如传统上所说,完全都是目击证人的报导。

论及马尔谷福音,一般说来,它的原始性和可靠性往往是最受尊重的。但是经泰勒(Vincent Taylor)的研究后,发现这部福音内的材料并非完全来自伯多禄。泰勒将马尔谷福音的记载区分为「伯多禄的」材料与「非伯多禄的」材料,其中三分之一属「伯多禄的」材料。换句话说,有三分之二不是来自「伯多禄的」材料。假如泰勒这一分析是正确的话,我们对于马尔谷福音也有如同其他三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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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结语,就是说这部福音内的确有目击证人的材料,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说,都是来自目击证人据实的报导。

以上是今日对于传统的第一点证明,即福音作者都是目击证人或者与目击证人有密切关系的人所有的批评。当然不能消极地指认福音内什么都不是目击证人的材料,但是也不能反过来说全部都是来自目击证人的材料。因此我们说,传统的第一步证明并非完全没有价值,而是不完全有价值。

其次有关福音作者的诚实可靠问题。一般说来,今天没有人会认为他们说谎,因为实在没有理由可以去疑惑他们的诚实。但是,他们是否诚实是一个问题,他们是否需要和应该将耶稣的言行按照历史批判派的标准记载,又是另一个问题。这一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我们发现:福音的作者生活在他们自己的一个信仰团体里,他们对耶稣充满了信心,他们在自己的团体里写福音,目的为叫人相信或增加人的信仰,假如他们写福音的目的是为了信仰,而不是要给耶稣写一部现代人所想象的小史或是传记,那么他们要编写福音时是否有必要按照历史批判派的要求,如同录音或录影一样将耶稣的一言一行,毫不失误地都记录下来呢?诚然无此必要。因为他们报导的是「福音」,就是要在信仰中向人传达耶稣的信息,因此他们在编写时能够有所取舍;这并非说他们写福音时,为了信仰的目的能够假造事实或是对事实不诚实,而是说他们在所报导的事件中已指出了它在耶稣信仰中的一个幅度。今天藉著福音彼此之间的比照,我们将更能看清作者在信仰中做报导时自由处理资料的可能。

四部福音对于同一事件,屡屡有彼此不同的记载。譬如关于耶稣步行海面这件事,玛窦福音记载风浪平静后宗徒们便在船上朝拜耶稣说:「你真是天主子」(玛十四33)。然而同样的一件事在马尔谷的记载下却不同,宗徒们并未朝拜耶稣,相反地,他们的表现是迷惑和不明白,因为「他们的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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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迟钝」(谷六52)。宗徒们在同一时候对于同一件事怎么会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表现呢?的确不易协调。不过,这一记载的出入也显示出,两部福音的作者无意向我们详细报导当时事情究竟是怎样发生,他们只是在他们的信仰团体里传达这事件,表达他们的信仰罢了。玛窦在其福音中很突出的一个特点是:他很注意教会的幅度,在步行海面这一事件上也没有例外,他在风浪平息后所记载的是教会朝拜耶稣的一个态度,他要读者看完了他的记录以后,也同教会一起朝拜耶稣,承认耶稣为天主子。至于马尔谷不同的记述,正好也揭示出他默西亚秘密的神学,虽然耶稣藉所行的奇迹已显露了他的身分,但是宗徒们仍然冥顽不灵,不明了耶稣。

另一个叫我们更清楚看出马尔谷福音内所谓默西亚的秘密神学的,是他对于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报导。因为对于这件事,他与路加的报导有差别。当耶稣断气后,他接著记述有一个罗马百夫长见了耶稣死的情形,便说:「这人真是天主子」(39)。但是同一个百夫长,在路加的笔下说出的话却不同了,当耶稣死后,这位百夫长只是说:「这人,实在是一个义人」(路廿三47)。「天主子」和「义人」的意义差别很大。这又给我们指出,福音的作者无意向我们做历史主义所要求的历史报导,他们要做的是将耶稣的言行按照他们的神学观点传达给人,以达到他们向人宣信的目的。那位百夫长对于耶稣所说的话,在马尔谷笔下是对耶稣的宣信;这是出于马尔谷的编辑手法。他要在他的福音里一步步引人承认耶稣,直到耶稣被钉十字架后,他的默西亚秘密藉著一位百夫长的口揭晓时,达到了高峰,这时他邀请读者一起向耶稣宣信,承认耶稣是天主子。

路加在他的福音里,同样有其神学的次序。譬如耶稣在纳匝肋讲道这回事,路加将它写在耶稣三年传教生活一开始的时候,可是在其他的对观福音中却是发生在葛法翁传教一段时期之后。显然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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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为了他神学次序上的原故而有了这样的编排。

总而言之,按照福音内在的分析,我们说,福音的作者实在不撒谎。但是在作者不撒谎之外的另一个问题是,他为什么写福音?如果他写福音的动机是为了信仰,那么他可以把耶稣的所言所行按照需要做某一种信仰上的适应工作。

而且今天大家都知道,福音作者在著书时,一定应用了口传或笔录的史料。那么这些材料是怎样产生的呢?是将耶稣的言行按照历史批判派的要求而记录呢?或者在别的需要中而产生的呢?究竟是什么需要呢?因此在福音的研究上,除了编辑批判外、又产生了所谓史料的研究;就是自耶稣升天至福音作者写书之间,大约五、六十年,我们问:有关耶稣的所言所行是怎样传授下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左右,有一些所谓极端的类型批判派(Form Criticism)的学者,甚至会说,这些史料都不是建立于耶稣的生平之上的,而是初期教民集体的创造,换言之,是教会为了信仰的目的自己捏造出来的,耶稣本身并未做那些事或说那些话。这当然是一个很极端的讲法,但正因为他们的极端,当时正统派的圣经学家也起来反驳说:耶稣的所言所行在福音里都一字不变地被传授了下来。然在今天,较取中庸态度的学者都承认,从耶稣升天到福音作者写书中间有一段长时间,教会由巴肋斯坦到希腊、罗马地区,从一个文化背景至另外一个文化背景,为使人能够了解而接受信仰,教会对于耶稣的言行不能不做某种的变通。因此可以说,史料的传授如同祷音成书时一样,也经过了某种的适应和变通,而非按照历史批判派的要求记录的。

经过以上的批评与发问,传统证明中以为福音中的材料都按照历史批判派的要求而记录耶稣的言行,也成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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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传统的证明不能完全应用,福音的价值是否使无法确定了呢?那也不然,只是我们需要另外一套批判方法倒是真的。在今天,要了解一部书的价值,不能不知道它的文学类型,也不能不分析它的形成过程。而现代的福音批判便是研究这些问题,只有在这些问题得到了某些结论之后,才能批判福音的价值。可见福音批判的需要了。

至于对于历史批判派的要求,我们认为,这是研究历史的一种方法,这方法能有它的价值,可是在研究历史时常常应当是这样,方法适应材料,而非材料适应方法。换言之,四部福音的材料按照历史主义的方法可能无法应用,但这是历史主义的方法不能适应福音的材料,福音的材料不因方法的不适用就失去了价值。因此我们应当,也能够另找一个适合福音材料的历史研究方法,来肯定福音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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