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
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20号 |
忏悔圣事与教友生活 |
金象逵 现行的忏悔圣事举行方式应该改善,这不仅是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指示(礼仪宪章,72),也是许多听告解与办告解的人有的切身经验。很多次,这在复活的喜乐中与在「平安」(Shalom)的祝福中建立的圣事,成了累赘与沉重的心理负担,——为赦罪的司铎与告解的教友都是一样。为甚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呢?如何使它成为平安喜乐的圣事呢? 近年来讨论忏悔圣事的论著很多。有的只是消极的批评。读了这样的文章,使得已经够丧气的同道会更觉著丧气。更有一些文章,虽然有不少积极的建议,但总觉著它们不实际,太「离谱」,好像过去及现有的一切都必须打倒推翻。把这些思想介绍到我国教会,究竟有什么好处,笔者不敢说,那么也就不提这些悲观的论调与「新奇」的构想吧! 在本文内,我们讨论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几位神学家对忏悔圣事的研讨,读起来使人开放眼界,实行起来不太困难;而且,笔者十来年的听告解经验证明,这些思想确实能帮助教友在忏悔圣事找到基督的平安喜乐与宗教生活的加深。还有一点也很要紧,它们逐渐使笔者把听告解看做是使人快慰的司铎职务:助人与仁慈宽恕的天主遇合交谈。那么为什么不把这些鼓舞人心的思想介绍给听告解,办告解以及讲解忏悔圣事教理的同道呢? 讲到团体忏悔,不管它包括不包括个别告明,在我国教会内,都曾经有人写文章讨论过(注一)。按照一九七二年六月十六日教理圣部颁布的「举行集体赦罪准则」所说:「信友与天主及教会修好 231 的正常方法仍然是个人完备的告明及赦罪」。事实上,这样的私下告解也是目前我国教会最普遍的、一般堂区内行得通的忏悔方式。因此,下面所说的一切,都是以私下告明及赦罪为对象的。我们要分两大部份讨论:第一部由礼仪的角度,第二部由圣事的角度来反省忏悔圣事与教友生活。 忏悔圣事是礼仪 依照特利腾大公会议的训示(DS 1670),忏悔圣事是在基督复活当晚显现给门徒们时建立的(若廿19……)。基督先用意义极深的以色列问安语:「平安」问候他们,然后,赐给他们圣神及赦罪和保留罪的权能。假如我们仔细默想这段圣经,便会体味到当时有的那种喜乐与平安的气氛。 基督在福音中讲的那些有关罪人回头的譬喻,如找到失迷的羊及丢掉的钱,尤其是荡子重返父家,它们都是以欢悦庆祝为结尾的。在庆祝的喜乐热闹幕后,可能有时我们不够注意那如此欢悦的最后原因:主人对羊及钱的爱,近乎吝啬的爱,以及父亲对荡子有的痴狂的慈爱。这样的爱比荡子的悔改更使人惊讶赞叹。此外,圣咏中的忏悔圣咏多以「歌颂主慈」「宣扬主荣」为尾声。旧约中,忏悔事迹的叙述最后,也总不忘记赞美感恩。 作家们都指出,这种赞美感恩、欢悦庆祝的情调,在忏悔圣事的现行方式中是难能感得到的,必须使之加强。为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应该多想忏悔圣事是礼仪。 Häring神父说过几段很值得我们玩味的话。现在我把它们证在下面: 「忏悔圣事首要地是复活节奥迹(指若,廿)的礼仪宣示。使复活节当晚所发生的,此时此地实现在听告解及办告解的人身上。」 232 「听告解及办告解的人都应该充份地体会到忏悔圣事是礼仪。它是天主圣言的常有实效的宣示。因此,我们举行这件圣事的方式,不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告罪人的过失上,基督该是焦点之所在。祂宣示喜乐的信息,在对告罪人的爱心关怀中,祂说出了有实效的和平之一言。」 「告解座内的听告神父,在实行这司祭品的职务时,有的态度与心清应是钦崇(adoration)。 ……因此,他这时的行动举止该使告罪人意识到,忏悔圣事是赞美天主的最美妙方式之一,也是最美丽的礼仪祈祷之一。」(注二) 读了这几段话,不少的同道一定会看出,我们在这方面应该努力的地方很多很多。在一座冷硬的「神功架子」里,屡次因为神父的事情多,或是赶著奉献弥撒,忏悔圣事举行得相当急促,能够省掉的经文就省掉了,……结果呢?很难感到礼仪应有的庄重宁静的气氛。 也许有人想Häring神父的话太理想了。是不是仅代表他及少数「北欧派」的学者的意见?其实,这是梵二大公会议的教训,是经过绝大多数出席的神长研究批准的指示。诚然,大公会议的礼仪宪章特别论及我们的主题的,只有一句话:「应修订告解圣事的礼节和经文,使能明确表示这件圣事的本质和效能」(72)。但在总论礼仪本质时,指出「祭礼及圣事是全部礼仪生活的中心点」(6)。因此,有关礼仪本质所讲的种种,都应在忏悔圣事中表现出来。那么该使人体验出,重心是基督,而不是告罪人的自讼自承,也不是听告人的「审判」「医治」「纠正」等等行为。读者请再忍耐一下,让我引用礼仪宪章的训诲:「礼仪即是耶稣基督执行司祭职务,外形所指,实际上即照样完成人灵圣化;实为耶稣基督奥体、身首合作的完备公开的敬礼」。(7)。 具体来说,如何加强忏悔圣事的礼仪味儿呢?据报载,新的忏悔圣事礼节经文很快就可颁布了。 233 相信,当这篇稿子印成铅字与读者见面时,我们已经有了新的告解仪式,至少有了辣丁文的原文。——平常,「神学论集」每期,由脱稿至发行要经过三个月。目前,作家们为了增强上述的礼仪气氛,对我们正在使用的告解仪式说的话,对新的礼节一定更有效果,既然它们能给乾枯而内涵太浓缩的现有礼节还加添那么多的「礼仪味儿」! 这些作家说了什么话,作了什么建议呢?很简单:用告罪人能懂的语言(所以,用辣丁经文赦罪就差劲了),虔诚地、清楚地念现有仪式中的经文,尽可能不要省掉任何一端,宁肯在「劝告」「辅导」上要短,省出时间为好好地念赦罪经。至于开端的降福,也应同样地去做,至少要热心地,慢慢地画十字圣号,降福告罪人说:「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啊们!」此外,四端赦罪经结尾之「啊们」,由告罪人回答是最好的。笔者的经验是,只要神父慢慢地、清楚地念,许多告罪人会自动地回答「啊们」。这正是礼仪气氛造成的效果。他们内心感动了。 也许有的同道读了这样的建议,曾有癞病大将军纳阿曼受命在约但河洗澡的感受?不过,这些建议比厄里叟的药方更有内在神学基础。赦罪经文的前两端是祈祷式的词句。事实上,西方教会在古代,东方教会由古至今,赦罪词常是祈祷式的。中古时代,西方教会在祷词上增加了叙述式的词句。十三世纪时,方才通用叙述式的赦罪经文,因为这样更适合裁判的特性。明显地,祈祷式的赦罪词更使人觉到天主在赦免罪人一事中的主要角色。 赦罪经文的最后一端(即「望吾主耶稣基督的苦难,……」),是解决有关「圣事补赎」的困惑的回答。回到古代教会的严厉补赎是不可能的,也许根本是不适宜的。而今天惯常加给告罪人的轻微补赎,使人在理智方面会怀疑罪恶的「严肃性」,在心情方面,会激起自罚的「缺乏感」。连前进派 234 的荷兰教理也认为以三遍圣母经作补赎普通是不足的而且有点儿「滑稽」(英文版,四一二页)。那么,甚么是中庸之道呢? 中庸之道,主要地不应在补赎的数量上去寻求,而该在它的意义中探索。补赎的意义随著教会生命不断在发展。今天,我们更应看「圣事的补赎」具有「大赦」的性质。那轻微容易的补赎更是个象征,是个标记,指出我们内心的补赎;尤其是提醒我们,整个基督妙身在为我们转祷,也教训我们以全部生活作奉献的牺牲,以洗净罪污,参与天主内在的生命。这一切一切,都应该在讲解教理时说明。而赦罪词的第四端正是这些宝贵真理的礼仪式的宣示。那么,我们怎能不热心地,以教会的名义,为已经忏悔的兄弟姊妹,做这个祈祷呢?笔者的一点儿经验证明,这段经文会带给人不少安慰与神光;尤其是对成年教友,他们生活的艰辛更使他们由衷体会到,以人生的痛苦善行做奉献是什么意思。 也许有人说,热心地诵念赦罪经文,固然使告罪人听得清楚而有安慰,但是,这样念经,一定要出声比较高。那么,拒绝赦罪而不念经文时,在告解座另一面的教友就知道此人没得罪赦。这不是泄露告解秘密了吗?萧松神父的「听告指南」(一O一页),就说该低声念赦罪经,避免泄露告解秘密。 我们该知道,拒绝赦罪是例外出规的事,特别在我们中华教会(台湾、港、澳)。在欧美老教友的团体中(上书是在法国写的),有时会有社会压力,使人该表现自己是教友,甚至该勉强去领圣事,虽然自己不情愿。这是萧松神父写书当时能有的情况,现在大约这种社会压力也减少许多了。——因此,可能,有时该拒绝给没有真心痛悔的人赦罪。不过,这也是极少的例外。而在我们的国情环境中 235 呢?社会压力使人应有足够勇气方敢表现自己的宗教信仰。那么,一位青年或成年教友来办告解,该假定他有相当强的信心及善意。所以,拒绝赦罪该是例外中之例外了。回到我们的问题,显而容易见地,不能为了极少数例外的情况,而决定一般告解的举行样式。正好似不能因为偶然一次吃饭中毒而泻肚?因而决定不吃饭一样。萧松神父的那本书,有很多优点,但必须参照我国教会的实际情形,加上梵二大公会议前后神学的健全进展。否则,原封不动地使用在台湾、港、澳教会,则必然使忏悔圣事为听告解及办告解的人都成了太沉重的十字架。 忏悔圣事是圣事 这一章的标题(见右),乍读起来,好像是废话。其实,它只是提醒我们应把近年来有关圣事神学研讨的新重点、宽角度和深意指,都贴合到忏悔圣事上。如此,自然而然地,在牧职工作与教友生活中,我们会更能懂悟体味出在这件圣事中天主显示的爱。 论到有关圣事神学的著作,说它「汗牛充栋」,不算夸张。假如我们尝试著把这些论著的内容综合一下,将那些更与牧职实际工作有密切关联的选出来,那么下面几点是值得我们多加研讨反省的:圣事是基督的行为,人藉圣事在基督内与天主遇合;圣事是标记,外面可感觉到的种种,只是模糊地指明象征深奥不能明确体会的事物实有。 教友灵修应有的一个最基本的信念,便是基督现今生活在我们中间,鼓励、训导、安慰圣化我们。正如礼仪宪章所说:「为完成拯救人类、完善的光荣天主这件事业,……基督常与教会同在,更特别现身于礼仪行动内」。因此一些神学家给圣事下的界说是:「基督的可见的象征行为,在教会 236 内且藉著教会,使得教会的一个肢体相似祂自己」(注三)。 由另一个角度来看圣事,神学家指出,在圣事中,最最紧要的,不是人受到什么恩赐(圣宠),而是他与恩赐的主人结合,而这结合是在时间空间的领域内实现的,也就是说,在可以感觉到的特定象征行为内完成的。E.Schillebeeckx 神父说得好:「圣事是人类特有的遇合天主的方式」。「圣事使得我们活生生地接触到永存的基督,祂常是藉著圣神不断地尽圣父与人之间的中保的职责」(注四)。是在这个角度下,当代神学家强调忏悔圣事的教会幅度:是人类特有方式(选民的事实)来接近天主。在首届辅大神学研习会中(神学论集,八、九),对罪及忏悔的教会幅度谬论得很多。在本文内就从略了。 最后,圣事是标记(sign)的这项真理,指出内容极丰富的圣事的另一个意义。圣诞节颂谢词言近指远地点出了这种圣事意义的精髓:「使我们由于降生可见的天主而向慕不可见的事理」。K.Rahner 神父在这方面阐释得最为精深。看到了基督,我们便不能再怀疑天主对人类的爱。「我们亲眼看见、瞻仰,亲手触摸」到天主末世性的必然凯旋的仁慈。Rnahner神父说:「基督是 Sacramentum也是 res sacramenti 」。又说:「在这个观点下,教会是首要和基本的圣事」(注五)。 用简单的话来说,我们应在可感觉到的事物行为之中,设法找到它们象征指明的超性实有。 圣事神学的内涵太丰富了。我们只叙述了一些对忏悔圣事能引出重要的实际牧职结论的。那么,回到我们的本题。忏悔圣事的重心是基督,是天主,主动仁慈赦罪的大父。所以,该看忏悔圣事是宗教的事体,别把它变成心理辅导或治疗的服务。此外,忏悔圣事具有基督特定的象征行为,在时间空间的领域内实现。接受这种人类特有的方式来表示内心的皈依,是最深的谦虚,是对天主上智最无保 237 留的信从。这是为什么不只在心内直接求天主宽赦,而要经过教会代表来忏悔的灵修深义。尤其是在热心告解(没有大罪)及勤行告解中,这种意义最显明(注六)。最后,既然忏悔圣事的可感觉的行为是更真实、更重要的实有的象征,为什么要斤斤较量「告明的完全」?为什么要把太多的注意力,甚至是近乎病态的挂虑,放在告罪人及听告人的外在行为上? L.Monden 神父在他的名著「罪之良知」(注七)中,由心理学观点分析人的伦理行为。好像剥洋葱似地,他详细分析不同的心理生活层次。一层深一层地,他让我们冷静深刻地观看,究竟什么是千变万化的外在行为感受的动力渊源:由生理到心理,再由心理到伦理,再由伦理到宗教的层次——天人间最不能言传的交谈。到了这里,真使人觉得,洋葱皮剥到最后是空空的,什么都没有了。事实上,心理行为的最深奥、最基本的动力渊源,确能给人空空的感觉,但它是最实在的,关系人的永生的。只是超出了人的普通反省意识范畴,人根本不能对它有明确坚定的认识。这便是神学家非常强调的「基本抉择」(注八)。我们能够体会言传的,是这最深内心实体的模糊而极不成全的标记。 讲到忏悔圣事(该书五一二~—七七页),Monden神父指出,现代人屡次想办告解是伪善,因为对听告人所说的,与内心那种真实但很模糊的意识相差很远,虽然人勉力很多。Lawrence修女在英国作了有关忏悔的调查。她认为最使人警惕的,是那么多的女青年,热心的女青年,在忏悔圣事中不告明她们感到是真实的罪。主要的理由,是说出来,听告神父不会了解,甚至会误会了,因而给出错误有害处的辅导劝告——可能使人伤心的劝告(注九)。 另一方面,Monden神父说,人犯了罪而忏悔时,愿意承认自己的罪恶,是人类心理基础结构之原型(archétype)之一(该书,五八页)。人对真神主宰有著永存的合一渴求。缺少了这个与绝对的 238 真美善有的协调和谐,人只能在压抑灵魂深处的焦虑不安中生活。 面对著这些现象,Monden神父说,现代教友对改善忏悔圣事的最大希望是恢复它的圣事特有的幅度(五六页)。他说:「忏悔圣事的牧职实施,应该满足当代教友的希望,即重新使这圣事表现出它的宗教内涵。因此,圣事的告解与神修指导应尽可能分开,如果必须在告解座内做神修指导,该使人懂悟这不在忏悔圣事本身的范畴之内。至于心理辅导该断然决然地在告解座外施行」(六六~六七页)。因为在短短的谈话中,根本不能有足够的资料做心理分析与判断。屡次,这种勉强加给告罪人的秘密对谈,侵犯了人心最珍贵的隐私秘密,为告罪人是不可忍受的心理负担,完全消灭了他对忏悔圣事的「一丝没两气」的好感。(六六页) 由告罪人那方面来看,强调忏悔圣事的宗教性,使人避免「心理化」(psychologiser)这件圣事。一些讨论告解的书籍,尤其是讲热心告解的,屡次能给人这样的印象:太注意内心动机意向的分析,以及毛病缺点(更好是人人免不了的不成全)的改正,种种不全自主的内心冲动的控制,以达到「君子」「圣贤」的生活样式。假如如此勤行告解,在一段时间内,仍达不到理想的目标,——这是太显明的事实,哪一个修道人或热心教友不会感到自己年龄越大越没「出息」?丢下石头溜开的,不敢再想砸死那罪妇的,不是「从年老的开始」(若八9)吗?——就认为勤行告解没有意义,没有用处,乾脆就放弃实行忏悔圣事了(Monden,六三页)。另一方面,比方,对一个有不正常罪恶感的教友,应清楚告诉他,忏悔圣事一定赦免他的罪了;再想天主不爱自己是侮辱天主。但是,那种不自主的焦虑不安,只能经由心理方面的辅导治疗,而不是忏悔圣事能医治的。——由真心痛悔而有的良心悲痛,忏悔后,普通就会消失了。 239 听告人及告罪人都应懂悟,「告叫」只是非人内心愿意对天父所说的话的一个标记,极不成全的标记:按照他目前对自己内心的认识,遵循教会规定的仪式,在天主前承认自己的罪恶。(同,五九页) Häring神父举了几个例子说明不该太注意告明的完全。例如,一位风尘女郎,在一段出卖肉体生涯之后,来办告解,不知道如何告明。依照一些讲论忏悔圣事的书,就该询问她:「度这样生活多少年了?平均来说,一天几个嫖客?违性的邪淫罪多少次?嫖客中大约多少是已婚者?多少是未婚者?」……我相信,我希望,事实上,没有神父会这样询问。可是每条大罪与它的最详类别及其数目,和改变罪类的重大类别,都是告明实质完全所包括的,也就是「审问」时可能有的问题。假若!我们不太想外面告明只是标记,就可能多询问。这样的风尘女郎来忏悔,本身已是极大痛悔的表现。最多只能问她,做这样的事情多少年了。这 已经是足够的标记了。不应该再详细地询问,这会严重地损伤她极其脆弱的自尊心。 另一个例子也可说明,多少次我们外面的言语是内心实况的极模糊的标记。Häring神父在第二次大战后,曾对由铁幕国家逃出的难民布道。其中有的人十年,二十年,甚至四五十年没有办过告解了。这些贫苦的难民很愿意领圣事,办告解有的来忏悔时,说:「神父,我没有杀过人。我没有偷过东西。我是个正直的人,至少我没偷过穷人的东西。我相反过爱德,但我不是太坏的人。」这些人真实地感到离开基督是一件很悲哀的事,他们要走上很远的路来,参与弥撒领圣事和办告解。只是他们不懂得伦理法律的细则,不会告明。(五一~五二页) 特利腾大公会议规定了「依照神律,一切大罪,按其性质、次数、改变种类之情况,均在告明义 240 务所及」(DS1707)。但是,Häring神父说得好,大公会议的神长们,在作如此规定时,心目中并没有后日伦理学者发明的那样「多采多姿」的详细罪类。(一一五页) 读者不要想,我所援引的作家,都在迁就当代人对忏悔圣事的不感兴趣,设法使它成为容易的,只想天主慈祥,不想天主公义的行为动作。绝对不!在避免过分注重自我分析和告明完全的当儿,我们该提醒告罪人他们有的积极责任,例如,帮助传教工作,学习宗教真理,努力建立正当的健全的舆论(Häring,一三三页)。也该努力激发告罪人的纯正痛悔:不是因为发脾气在众人前丢脸而难过,而是因为违反天主父的慈爱召叫而伤心。——有的女教友,因为当众发脾气而痛苦流泪,而对自己堕胎的罪,倒不觉什么,因为没有人看见。——应该逐渐地教训告罪人,该以天主为中心,该对一位有意愿爱心的大父表示自己的心灵反应,而不应以自己为中心,或是因为犯了法律而怕罚,或是因著心理上的焦虑不安而设法求解脱。所以上述各作家都不是迁就教友的软弱,降低教友生活的标准。 几年前,常听到天主已死的口号(究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一般大众都很少明白),今天,人们却对超性事物,特别对有神秘色彩的现象行为极感兴趣。这说明,人心对超越的、绝对的真神有一种极深的渴求(Time,一九七三,四月九日,五六页)。恢复忏悔圣事的宗教完整性,正是现代人的希望,也是牧职工作者,在寻求改善这件圣事的过程中,应遵循的路线。这样,人在忏悔圣事中注意力的焦点是天主,是基督,是十字架上的基督。受苦受难的基督说出了罪恶的严重性,但同时,也指明天主对人的爱。只有在一个人相信天主还在爱他,还在忠信地爱他时,这个人才能有力量有勇气接受天主的爱的宠召——这是痛悔皈依的真谛。 241 附注: (一) 参阅「神学论集」第八、九期,赵一舟,「集体准备告解圣事」,铎声,一九六八,三月,三七~三九页;「教理圣部公布:举行集体赦罪准则」,铎声,一九七二,九月,六~九页,原文见,Scra Cong. Pr。Doctrina Fidei, Normae pastorals circa absolutionem sacramentalem generali mod。impertiendam, in AAS 63 (1972) 510-514. (二) Bernard Häring, Shalom: Peace. The Sacrament of Reconciliation ( New York 1969 ) 4, 9, 33. (三) Matthew J, O’Connell, “ the Sacraments in Theology Today ” in Thought 36 (1961) 40-58, at 53. (四) Chriat, the Sacrament of the Encounter with God ( New York 1963 ) 6; “ The Sacraments : An Encounter with God ” in Theology Today, Ed. By J. Feiner, Vol. I (Milwaukee 1965) 194-221, at 203. (五) “ The Church and the Sacraments ” in Studies in Modern theology ( New York 1964 ) 189-299, at 197, 201. (六) K. Rahner, “ The Meaning of Frequent Confession of Devotion ” in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Vol. III (London 1967) 177-189. (七) Louis Monden, La conscience du péché. (八) 参阅拙著,「基本抉择与伦理生活」,神学论集,十期,五三五~五四三页;朱蒙泉,「抉择心理学和神修生活,神学论集,十四期,五八九~五九八页。 (九) Sister Lawrence, S. N. D., “ The Sacrament of Penance. An Investigation ” in The Clergy Review 51 (1966) 112-122, at 116. 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