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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23号

创世的目的


 

汤汉

(甲)   

    创世论今天已面临多方面的挑战:

   (一)首先面临圣经诠释的挑战——在圣经的次序中,先是创世纪,后是出谷纪。但事实上,先有出谷的记载、然后才有创世的记载。因为从埃及的遭遇,以色列民才体会上主的救赎,再而引申出上主的创造。故今天研究神学的人不单视创世论为基督论的前导,且著重基督救赎的意义和创世的意义的紧密关联,因而也著重人神交往的宗教体验。(注一)

   (二)其次面临公会议文件注释的挑战——现代人在接受教会训导前,试图仔细分析这些文件的历史背景,研究它怎样产生?为何产生?主要针对的是什么问题?那一点是必需坚持的信理?那一点可以随时代变迁而更改?所以对于论及创世的训导也不如以往囫囵吞枣地全部接受。(注二)

   (三)还有面临进化宇宙论的挑战——往昔教会训导及研究神学者多视进化宇宙论为假说,今天却多视为理论。德日进神父的进化理论尤其风行,所以在这种情形下,研究创世论的人亦不能不重新反省它的内容和解释(注三)

基于以上数项显著的挑战,创世论中的很多问题。比如:创世的目的,创世的时间性,创造的意义,原罪……等,均是很时尚和为人所争论的问题。现在我们试抽选其中的一个问题—即「创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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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研究,先阐述一下各种不同意见,然后略作比较和批判。

(乙)信仰的内容及相关问题

    翻开教会训导文献,我们不难发现两件明显的宣言论及世界受造的目的。第一件即一八六O年科伦(Cologne)会议的条文:「天主的光荣与人类幸福互相密切联系,因为藉著光荣天主,人增加自己的功劳和幸福,反过来说,天主赋给人的美善愈大,愈显出它的美善,也因而愈显出祂的光荣。故二者相辅相成。但、假如有人问及这两个月的孰先孰后,答案该是:天主的光荣乃创世最终鹄的,而受造物及人的幸福地应位列其次,因为天主的光荣远超过人的幸福。」(注四)

    第二项文件则是一八七O年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的宣言:「天主凭藉著自己的善良与全能的力量,完全自由地从虚无中创造了神体和形体两种受造物…。这创造并非为增长自己的幸福,也并非为得到自己的幸福,而是藉著赋予受造物恩惠,来彰显绁自己的完善。」(注五)

    虽然,上列两段短短文献指出世界受造的目的乃为了「天主的光荣」及「受进物的幸福」,但尚未完全清楚说明两个目的的关系如何。是否我们承认了「天主的光荣」为首要的目的后,仍须坚持「受造物的幸福」为次要目的?抑或我们也可视两者为同肯的的两面,无分首次?这就是神学家们所提出的问题。

(丙)三个不同意见

随著时代的进展,神学家对这个问题已有显著不同的答覆,兹试阐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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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一个意见颇拘泥于训导条文的文字,认为「天主的光荣」乃创世的首要目的,而「受造物的幸福」乃次要目的,因为科伦会议明显地说明这点。而在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的训示中,「为显示祂的完善」是主句,「凭藉他所赋予受造物的恩惠」是副句,故由该会议条文分析,亦可获得同一结论。(注六)

    (二)第二个意见则较著重圣经及教父的言论,认为「天主的光荣」及「受造物的幸福」乃创世的同一目的之两面,二者无分首次,因为圣经并未明文指出那一个月的是首要目的或次要目的;反之,圣保禄却在致格林多人后书第三章第十八节说过:「我们众人以揭开的脸面反映主的光荣,渐渐地荣上加荣,都变成了与主同样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所变化而成的。」这里,保禄宗徒指出「光荣天主」与「分享天主美善」(即受造物的幸福)相辅相成,二者合而为一。此外,一些教父(如:额我略尼森,奥力振等)亦指出:分享天主美善就是光荣天主,而光荣天主也就是分享天主美善,因为光荣天主该溯源于天主圣三内在的认识与爱慕,同样,分享天主美善亦该溯源于圣三内在的交流,故分享天主美善与光荣天主产自同一来源,是分不开的,理性受造物认识与爱慕天主时所归于天主的光荣,同时也构成了理性受造物自身的幸福,非理性受造物则靠自身的存在帮助理性受造物认识及爱慕天主,因而亦有份于光荣天主。(注七)

(三)第三个意见是较新的,试图把德日进的进化宇宙论融合在上述第二个意见内,俾能以基督为中心,透过进化现象,表现出创世的两个目的——「光荣天主」与「受造物的幸福」——合而为一。根据这意见,宇宙有内在动力,不断进化,由「宇宙层」而「生命层」,再而「心灵层」,以至人类的出现及成为万物的中心。降世的基督则潜入物质中,指导进化现象:祂用融合和升华的方式,继续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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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吸向自己,以期达到圣保禄所指「上主在万有之中作万有」的地步。所以依照这个意见,万物以人为中心,为人的好处而存在;人愈真正参与宇宙进化就愈达成自身存在的意义,愈达成自身存在的意义就愈与基督结合,愈与基督结合就愈分享天主美善,愈分享天主美善就愈光荣天主。(注八)

(丁)批 

    首先比较第一和第二个意见,我以为第二个意见较为可取,因为:

    (一)正如上述,圣经并未明文指出那一个目的是首要的或次要的,反之圣保禄宗徒的说话及一些教父的言论却指出二者相辅相成,合而为一。

    (二)虽然科伦会议的训导不是大公会议的宣布,也未算是不能错误的道理,但它仍是教会权威的教导,我们应当接受。不过,在接受这条文之前,我们不妨先研究一下它的历史背景。原来它是针对海穆斯(Helmes)及君特(Guntller)而发表的,当时他二人提出这样的诘难:如果天主创世的最后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光荣,这将是一种不可原宥的自私,故「光荣天主」乃创世之次要目的,而「受造物之幸福」乃主要目的。(注九)所以科伦会议的训导主要针对海、君二氏的错谬,声言「天主的光荣」不能被视作创世的次要目的,而该视为最终目的,至于我们是否要坚持「受造物的幸福」是创世的次要目的?这似乎不是会议训导主要针对的对象,可视之为附设解释,如找到适合的解释,亦可随时代变更。的确,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重申科伦条文时,已把首、次之分的文字删去,只用了「凭著祂所赋与受造物的恩惠彰显他的完美」一句话表达出来。

(三)采取第二个意见的说法,似乎可以避免类似海、君二氏所提过的质难:如果天主创世的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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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光荣,这岂非是一种自私?固然,这个质难是无法成立的,因为受造物不能增加天主的完善与幸福,而且由于天主的活动是至善的,他的活动必须吻合高目的(注十)。但,在两种可以采纳的说法中,我们为什么不采取一种较能避免质难的说法呢?

    至于比较第二和第三种意见,我以为后者更能引导我们领悟下列三点神学意义:

    (一)创世与救赎的密切关系——正如若望默示录第一章第八节所指出,基督乃「阿耳法(元始)和敖默加(终末)」。第三个意见之较第二个意见圆满,在于能显示出创世与救赎之密切关系。因为它指出降生成人的基督乃宇宙与人类的唯一中心,与整个世界紧紧相连,藉此我们可领悟出救赎乃创世的目标,而创世的观念亦可彰显救赎的普及性。(注十一)

    (二)人与神交往的重要——正如卡尔·巴特在其所著「教义学纲要」一书中所指出:当我们相信天主创造宇宙天地时,我们相信天主创造了我与整个宇宙;信仰创世主要不是指天主与万物,而是指天主与我的交往。(注十二)第三个意见比较第二个意见更清楚显示出这点意义,因为它指出万物以人为中心,人以天主为中心,故其重点不在于(口诉我们天主为何创造万物,乃在于天主为何造我。所以这不是神物关系的问题,而是神人一父往的宗教问题,这也不是指世界过往的问题,而是人现在所面临的抉择问题。

(三)入世观与出世观的和谐——基督信仰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有追求上主的出世精神,另一方面又该具备寻求进步的入世责任。但如何把这两个不同领域调协起来,而不产生矛盾呢?关于这个问题,似乎亦是第三个意见能供给我们较清晰的答案,因为它告诉我们天堂与大地不是对立的,应从建立大地而达到天堂;整个世界不断进化,而基督就是进化过程的开始、中心和终结,因而宇宙化与基督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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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并进,互成因果,因而基督徒应彻底入世,因为他要对世事满怀热诚;他也应彻底出世,因为他要通过对世事的热诚而走向基督。(注十三)

(戊)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近代的神学家不断努力,他们希望向现代人解释信仰,表示进化的宇宙观不但与教会道理没有冲突,反而可以调协。

    此外,今天的神学由于接受挑战而产生反省,由反省而获致进步,故神学的视野扩大了。当解释某端道理时,神学家已不单解释这端道理的内容,而且还解释这端道理与整个信仰中心的重大关系,亦不单解释道理本身,而且也研究到道理与人生的亲切关系。(注十四)

      

(注一)Scheffczyk L., Creationand Providence, Herder and Herder, 1970, pp.3-37.

Schmaus M.,  Dogma 2, God and Creation, Sheed and Ward, N.Y., 1969, pp.67-83.

Barth K.,Church Dogmatics, vol.III, partl,T. and T. Clark, Edinburgh,1958, pp.3-93 

        库尔曼(Cullmann O.)著:新约基督论,道声出版社,一九六五年,第二八九年至三一五页。

        房志荣著:创世纪研究,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二年第三十九至四十二页。 

(注二)张春申著:原罪四讲,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第十四页。 

(注三)Alszeghi Z., Developments in Doctrinal Formulations on Evolution, in: Concilium, vol.6, n.3. pp.14-17

(注四)The 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 edited by Rahner K., The Mercier Press,Cork1967, pp.114-115, n.187

(注五)Ibid.,pp116117, n191

(注六)奥脱著:天主教信理神学上册,光启出版社,一九六七年,第一四O至一四二页。

(注七)Dalman J. and Sopes J. Sacrae Theologiae Summa,volII, BAC., Matri,1958, pp.515-538

(注八)Smulders P., Creation: Sacramentum Mundi,vol.2,p.28

 德日进著:人的现象,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二年。

(注九)The 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 p111

(注十)奥脱著:天主教信理神学上册,第一四一页。

(注十一)但尼路(Daniélou J.)著:开天辟地,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二年,第四十七至五十四页。

(注十二)卡尔·巴特(Barth K.)著:教义学纲要,基督教文艺出版社,一九主三年,第一O一页。

          Barth K., The Faith of the church, Fontana Books, London, 1960, p.46.

(注十三)德日进著:神的氛围,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二年。

          王秀谷等著:德日进与人类的远景,现代学苑月刊社,一九六九年,第八十七至九十一页。

(注十四)Gilkey L., Maker of Heaven and Earth, A Doubleday Anchor BookS, NY, 1965pp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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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六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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