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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27号 |
教会礼仪简史 |
邹保禄 教会礼仪史可分为两大阶段,以特利腾大公会议为转捩点。其理由是在此会议前东西教会在礼仪方面有相称的发展。但自此会议后,西方教会以罗马礼仪为主,采取拉丁文为统一语言,而且直属罗马圣部管理,一切均得经罗马圣部的许可后才能实行。至于东方教会,包含很多种礼仪,但没有重大的改变,仍然保有其古色古香的传统。 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可能是教会礼仪另一个转捩点,给教会创另一新纪元。 一:自教会初期至特利腾大公会议时代 甲:第一世纪至第四世纪 礼仪本意是敬礼的行为。教会主要的敬礼是弥撒圣祭。所以一提到礼仪,便与弥撒有关。弥撒圣祭便成为礼仪的中心。 教会初期弥撒的举行是仿效犹太人的习惯。包含两个因素:诵读古经(后来才加入新经)和讲道。其次便是举行圣餐。弥撒多在傍晚举行。 教会初期除了圣经外,没有其他礼仪书。到了第二世纪,罗马方面才有雏形的行祭经本。Didache书内有叙述举行圣祭的经文:如祝福面饼、酒、水和感谢辞。 圣儒斯定写了两篇 Apologies 。第一篇叙述举行圣洗和圣体的礼节。 —111— 圣喜波利多的「宗徒传统」(Apostolic Tradition)是第三世纪初教会最重要的礼仪书,包含举行弥撒和圣品的经文。又提及圣洗和坚振圣事。这本书影响到埃及和叙利亚等地。 此外,尚有 The Didascalia of the Apostles,来自叙利亚。 乙:第四至第七世纪 第四世纪初礼仪书可分两大类:第一类是礼仪原文和收集: 1. The Anaphora of Addai and Mari. 2. The Strasburg Papyrus. 3. The Apostolic Constitutions. 4. The Testament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第二类是以礼仪解释其伦理教义问题: 1.The Cathechetical Institutions of St.Cyril of Jerusalem(347). 2.The Baptismal Catecheses of St.John Chrysostom(386). 3.The Treaties on The Sacranments and on Mysteries of St. Ambrose(390) 4.The Catechetical Institutions of Theodore of Mopsuetia(428). 在埃及土木斯主教沙拉比尔(公元三五O年)写了一本祈祷经文——The Eucholoyy of Serapion of Thmuis,包含行祭主要的结构。沙主教可称为亚历山大城希腊礼仪的先锋:圣马尔谷或称圣济利禄的哥弟克式(Coltic)的礼仪即以此为蓝本。 —112— 四世纪末在安弟约基城有「格来孟礼仪」的出现,基于圣喜波利多的「宗徒传统」。从这礼仪又产生圣雅各伯礼仪和西叙利亚礼仪。最后又发展成圣巴西略和圣金口若望的礼仪。 圣奥斯定抱怨有些主教用不相称的人写礼仪书。因此有些非洲会议,如迦太基(三九七)和弥来咪(四O二)会议禁止那些未经会议批准的经书,一切经文必须有了准许后才可使用。 圣盎博罗削在他的「论圣事」和「论奥迹」中也谈及礼仪经文。 到了五和六世纪时,有Lectionaries,Antiphonaries,Libelli和Sacramentaries礼仪书出现。 从第五世纪起,尤其第六和第七世纪时,圣良一世、圣则拉西和圣额我略教宗对罗马礼仪特别注重,礼仪方面有辉煌的成就。 在东方教会礼仪也有相当的发展。耶路撒冷城的济利禄、圣金口若望和Monsuetia的戴奥多禄可说是其中柱石。厄德撒的雅各伯(James of Edessa,684-688)为西叙利亚人写了一本古老的集成。七世纪时伊索雅伯(Isho-Yab III)为东叙利亚人也写了一本礼仪书。 丙.第八至第十二世纪 公元七百八十九年查理曼大帝颁发 Admonitio Generalis敕令,使罗马礼仪通行帝国各地。这时有 Eigh-century Gelasian 礼仪书,包含法国礼节和一些经文,传遍法国一带。将罗马礼仪传入英国者,可归功于圣奥斯定和他的传教士。他后来成为第一任坎特布里主教。 Sacramentaries 一书不只包括弥撒,更包含有Antiphonales, Processional Antiphons,内容 —113— 讲解弥撒和教会日历。同时又有 Ordines Romani 出现。这便成了我们今日所用的弥撒的原本。 这时期礼仪的发展是改编和综合以往的礼仪书。礼仪论文也渐发展于各地。 在东方教会礼仪的发展也很可观。从安弟约基的Anaphora传到亚历山大,而成为圣巴西略的Anaphora和圣额我略的Anaphora。又有从拜占庭的Anaphora译为亚美尼亚文。因此在东方翻译的工作是极重要的。 丁:十三、十四世纪 各种礼仪书籍在这时可说完全编集成了。教宗英诺增爵三世(1198-1216)的Ponticical传遍各地。礼节师们渐渐又编了一些教廷圣堂的礼节,到了十六世纪时演进成教会礼仪书,后来便成为Ceremonniale Episcoporum。 方济各会在传布教会礼仪方面,如弥撒、日课和罗马礼仪,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二:从特利腾大公会议至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 甲:特利腾大公会议(一五四五至一五六三年) 中世纪末叶礼仪发展的衰退可说来自誓反教的影响和教会本身的腐败。在召开此会前夕,不少教区和地方性的会议要求修改礼仪和恢复基督应有的精神。因此召开这次会议有两个主要目的:反抗誓反教,史称反改革和改革教会内部。 为反抗誓反教,教会设有调查部和禁书部。为改革教会内部,教宗设法提高神职人员的礼仪生活。 此大会议分三大阶段:一五四五至一五四八年、一五五一至一五五二年、一五六二至一五主二年。第一阶段针对誓反教定了许多当信的道理。第三阶段才关注礼仪问题。 一五六二年九月十七日的第二十二会期可说是礼仪维新的开始。解释弥撒祭献的真价值和举行礼节应守的项目。 大会又要求修改日课和弥撒经书,但这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很多主教不耐烦地同到他们的本教区,而将这案卷交给教宗处理。 会议神长们要求重改禁书部,要理书、弥撒经书和日课。这都在一五六四年元月二十六日比约四世的Benedictus Deus敕令中核准。 乙:会议复期礼仪的发展。 比约四世于一五六五年十二月逝世,继任的教宗比约五世,是一位很热诚且圣德非凡的人。他认为教会不需要兵器和军队、主要的武器是祈祷、守斋和圣经。 在他的任期内,罗马日课(一五六八年)和罗马弥撒经书修改完毕。在 Quod A Nobis 和Quo PrimumTempore两道敕令中他命令:除某些团体有特准外,全球教会该用罗马弥撒经书举行圣祭和用罗马日课。 为了解决礼仪问题,翻新教宗西斯者五世于一五八七年成立了圣礼部,命该部修改 Pontificale Ri- —115— tuale 和 Caeremoniale礼仪经书。 一五八二年的额我略日历,是礼仪上的一大改革,全欧洲皆用此历法。这不得不归功于额我略十三世。英国到了一七六二年方采用此历。 格来孟八世才颁布 Pontificale Romanum(1595)和 Ceremoniale Episcoporum(1600)。一六一四年保禄五世颁布Rituale Romanum。 丙:从十七世纪到比约十世时代 按德国礼仪家克老瑟(Theodore Klauser)的报导,从圣礼部的成立到比约十世登基为止,三个多世纪中,礼仪方面显示平静而无重大改变。这时的礼仪多注重内在的发展_研究礼仪的合法性和推崇圣人的敬礼。这时代称为 Era of Rubricists。圣礼部对礼仪规程的解答很多。一八九八年良十三世收集 Decreta Authentica Consresationis Sacrorum Rituum。对礼仪的解答,最著名的书是加汪第(Gavanti) 的 Thesaurus Sacrorum Rituum(1628)。 丁:比约十世至若望廿三世时代 比约十世和比约十二世是现代礼仪改革出名的教宗。他们不但注重礼仪经书的修改,更注重实行的方法。 比约十世个人对圣体的敬爱使他想到那些不能领圣体者的损害。他觉得礼仪的举行与教友日常 —116— 生活有相当的隔离。他认为问题的本身不在于教友方面,而在于那些照顾且领导他们的神长们。神学家们没有定断多次领圣体的条件。在理论上他们都赞成圣体圣事是救赎的方法,然而在实际上他们却不知如何进行。 因此登基后,比约十世颁布「勤领圣体」的谕旨(一九O五年),解释多次和每日领圣体是吾主耶稣和教会所期望的,而且适于一切信友。 教宗同时明白天主的爱与父母的爱对孩童们是同样重要的。为提早领圣体与办告解、于1910年颁了「儿童领圣体」谕旨。 除此之外,尚有其他礼仪改革,如一九O三年在 Tra Le Sollecitudini诏书上提倡额我略圣歌和圣乐运动, 修改Graduale Rornanum(1907)。又重订罗马日课(一九一一年)。 教宗比约十二世也说明礼仪的重要性(见 Mytici Corporis,1943),又将圣经运用在礼仪书中(Divino Afflante Spiritu,1943)。同时又提倡私人敬礼,屡次办告解、举行圣体降福、领圣体后的谢主经及念日课等神功(Mediator Dei,1947)。 教宗又放宽圣体斋法和薄暮弥撒的举行。圣体斋法本是规定由子夜起直到次日领圣体前,禁止取用任何食物和饮料。此法始于第四世纪,中世时已普及各地。 比约十二世于一九五三年将空心斋改为,饮料可限于一小时以前。四年后(一九五七年),教宗又将守圣体斋的时间缩为三小时:此一时长内禁用硬性食物。一九六四年,保禄六世又将此法缩为一小时前禁止食物(由领圣体前一小时,而非由弥撒开始算起)、水和药品可随时取用。圣事是为人,而非人为圣事立的。耶稣说:「人们不把新酒放在旧酒囊里。」(玛九17)同样 —117— 旧法律配给现代人是不相称的。教宗比约十二很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在一九五三年的「主耶稣基督」谕旨中解释礼仪改革的理由。教会并没有改变主律、而改变的是教会法律。时代的变迁、社会的环境,个人心理上的发展,以及太空时代的变动,都是礼仪改革主要的原因。 此外,教宗又注重礼节的简化(一九五五年)、新订圣祭的条件(一九五七年)、许可用本国文唱圣咏(一九五八年)。至于 Rubrics 的新法、Roman Poniifica1 的修订和为成年人的要理的重整要等到若望廿三世时(一九六O、六一、六二年)才完成。 三: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至现在 甲: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时期 (一九六二至六五年) 这会议最主要的改革可说是礼仪的改革。大会第一项文献便是「礼仪宪章」、颁布于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这天刚好是特利腾大公会议开幕四百周年纪念。但此会议却显示几个异点: 1.虽然在特利腾大公会议曾提及敬礼的重要,但从未形成一种正式的礼仪神学。该会议却达到了这一点(见礼仪宪章5-8节)。 2.特利腾会议的神长们只注重弥撒经书和日课的修改,但未注意其实行的方法。此会议不单修改弥撒经书和日课,更注重其他礼仪和圣乐的发展,尤其对信友的积极参与弥撒和其他圣事很是关心。 3.在特利腾会一致时代,主教们不理会礼仪的改良,而将权柄交给圣礼部(一五八七年)。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保禄六世的亲诏书 Pastorale Munus却说明主教的牧权而同时给他们很多权 118 柄,使他们能就此行事(礼仪宪章第二十二条)。 4.特利腾会议注重礼仪的统一性,各地方教会和各修会除有特准外,都该遵守罗马礼仪是惟一无二的礼仪。第二届梵蒂冈会议却打破这种观念,而主张所谓「统一中的多元」。东方礼仪,若得到许可,亦可实行。 5.特利腾会议的神长们会要求取消拉丁文行圣事的规定,但大会拒绝此项改革。梵二却大开门户。为了牧灵的需要,可用本国语举行圣事(礼仪宪章第三十六条)。这也是若望二十三世留下的伟大精神。他认为教会应该是至公的,而不该总是罗马式的。 乙:梵蒂肉会议展期至今 (一九六五至一九七五年) 自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闭幕以来,教会内部有了很大的改革,其中以礼仪改革最为显著。今将礼仪方面的改革分述如下: 1.弥撒方面 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弥撒中加添了三个正典(Canon),一共有四个正典。第一个是所谓罗马正典,可用在主日及瞻礼日,尤其是复活节和圣神降临节,以及宗徒和圣人弥撒。 第二个正典最短,可用在普通日子。这是基于第三世纪(二一五年)圣喜波利多的「宗徒传承」。 第三个正典可与第一个轮流使用,适于主日和瞻礼日。第四个正典叙述救赎历史。来自安弟约基 —119— 的传统。 一九六九年四月三日圣部颁发新的弥撒经书。其中有很多改变:如取消弥撒前的圣咏四二篇,弥撒后的最后福音也废除了。的确,弥撒经书比以前简单多了。 一九七O年三月二十二日圣部又刊出新读经集,包括三年轮流为主日与瞻礼日所用的读经,和两年周日的读经。 同年六月,又有新的拉丁文罗马弥撒经书。这是四百年以来首次全部修订本。 圣仪部又许可司铎们在星期六下午举行主日弥撒,使信友们能在周末尽主日本份(一九七O年元月十日)。 为唱经弥撒,圣礼部在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颁发新的法则:Ordo of Sung Mass—— 包括额我略圣咏,以代替Graduale Romanum。 一九七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教宗保禄六世批准「儿童弥撒指南」,使儿童们能在孩提时代多接近圣体。 2.七件圣事的新面貌 圣事既然是为人而立,因此教会将礼仪尽量简化,使人们不但了解和参与,而且更希望分享其效果。 首先,将临终圣事改名为傅油圣事,使患重病者能领这圣事。新仪式发表于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次年元月十八日刊出。一九七四年元月一日生效。 —120— 婴孩领洗的新仪式于一九六九年三月十九日批准、次年六月一日公布。一九七二年元月六日又发表成年授洗的仪式。 坚振圣事的新仪式发表于一九七一年八月十五日,父母可做自己孩童的证人。这证人也可用领洗时的同一人。 一九七0年又刊出新的晋铎典礼书,一九七二年九月十四日,教宗保禄六世取消小品的晋升典礼。要晋铎者可由晋升六品开始。此法于一九七四年生效。 关于婚姻圣事在第二届梵蒂冈会议的文献中多所说明:如「教会在现代世界」宪章论及婚姻的神圣性和当守的法律。其举行的新仪式于一九六九年三月十九日批准,次年六月生效。 圣体圣事的仪式的改变最显著。一九七三年七月九日圣事部颁布 「儿童初领圣体和初办告解」的谕旨。又许可领圣体兼圣血。在一九七三年元月二十日保禄六世又许可在同一日领两次圣体(见Immensac Caritatis)。一九七二年六月一日圣部许可其他基督徒领圣体。 忏悔圣事的新礼仪于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日颁布,次年二月七日刊出。叙述举行这圣事的三个方式;私下告解、公共忏悔和团体告罪及赦罪。 3.其他礼仪的发展 一九六九年五月九日教宗保禄六世宣布为罗马礼仪重整日历,这新日历于一九七0年元月一日公布。在这新日历中以基督奥迹为中心,废除不少圣人瞻礼,使日历简化。 —121— 废除一些圣人瞻礼的原因有二:首先是有些圣人的存在可疑,因缺乏历史的证据。其次是有些圣人是地区性的,不能代表整个教会。 一九七一年又有新丧礼的礼弥撒经书。将黑祭衣改为白色,表示死亡不是可怕的。因为基督以死亡战胜了世界,所以该是光荣凯旋式的。 关于音乐方面的发展,一九六七年三月五日的「礼仪中的音乐训令」,说明音乐在行圣事中的重要性。此训令于该年五月四日生效。 一九七一年圣部又许可其他的油代替传统的橄榄油举行圣事。 以上便是十年来礼仪方面的改革,教会内部可说是创新。但是在实际方面还要靠主教和神父们的合作来推行。否则仍是纸上谈兵。 结论 教会的礼仪是由简单演至复杂,由复杂再回至简单。这的确是个重要的变化。实在说来,教会是在复古而非创新——恢复基督时代的精神。圣比约十世的「在基督内恢复一切」(Restaurare Omnia in Chisto)和若望二十三世的「复新」(Aggiornamento)乃基于基督的精神。这两位伟大的教宗可说是基督主义的恢复者。希望追随基督者,能尽力听从耶稣在世的代表,而推崇神圣礼仪的改革。 —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