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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35号

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


 

Ignace de la Potterie, S. J. 罗国辉  

基督徒在世界中能否找到天主,并跟随衪呢?保禄在比较犹太主义和基督信仰时,发觉基督信仰在这问题上的特别看法。犹太人要完美的话,就要绝对地遵守法律,把自己与异教世界完全隔离,不单不参与其罪恶,更要断绝任何有关的一切。为保护「雅威」的追随者,法律把「仇恨」放在犹太人与非犹太世界之间,那就是保禄后来在厄弗所书信二章十四节所说的围墙,耶路撒冷圣殿中的墙就是象征这个,它把犹太人的庭院与外邦人分开,任何未受割损者越过这墙都要被判死刑。

从新约的记载中,我们得知犹太法律的种种要求,也可以估计基督信仰在当时所带来的革命。百夫长科尔乃略,「是一个虔敬的人,跟他一家都敬畏天主,常常救济贫穷的犹太人,又时常热心向天主祷告」(宗十2)。然而,在圣神降临后,伯多禄还需要天主的正式命令———一项特别的启示,才敢进入科尔乃略的家。而且为避免同行者的反感,伯多禄要解释说:「你们都知道,按照我们的规矩,犹太人是不许跟异族人来往的,但是天主已经启示了我,不可把任何人当作不洁或几俗的。所以,当你们差人来遨请我时,我没有推辞就来了」(宗十28~39)。在致迦拉达人的信中,保禄告诉我们,伯多禄后来因为受到顽固犹太基督徒的压力,居然不与外邦基督徒同席,而且还影响到其他犹太的基督信徒,包括巴尔纳伯。正因为这问题的严重,保禄要公开干预和责斥他;因为这矛盾的事正危害基督徒的自由和福音的真理(迦二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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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事实前,我们可以明白保禄在格林多前书中,三次强调的原则:格前七:「天主怎样召选了各人,各人就应该怎样生活下去」(17)。「每一个人应该保持蒙召时的身份」(20)。「弟兄们!各人在甚么身份上蒙召,就在天主前保持这身份吧!」(24)。外邦人皈依犹太教,不单要脱离外邦的习俗,而且还要完全遵守法律,以至改变身份,举例来说,税吏因职业要与外邦人交往,故此就被定为罪人,圣经中税文和罪人往往就是同义词了。格林多人皈依基督信仰,发觉很多和犹太教相似的地方,如大部份的经典和伦理法则,很自然地以为他们归阪依也要求脱离本来生活于其中的社会。

保禄为防止这新的信仰出岔子,虽不断提醒信众要断绝某些异邦的行为,但他不要求加上任何重担来转变本来的身份,更定立规律,要他们保持蒙召时的身份,只要那身份不危害基督的信仰和伦理。

最明显的是关于奴隶问题,保禄往来格林多市——一个国际性的城市,那里有很多奴隶,而基督信仰也流传在这些贫穷人和普通人中(格前一26)。在这情况下,奴隶们事实上不能遵守犹太的法律;举例来说,他们怎能在安息日绝对罢工,又怎能遵行进餐时种种规矩:甚么洁与不洁,带血的食物等等。结果,奴隶们皈依犹太教后,第一样责任就是要获得自由。但是,保禄却毫不犹疑地推行为「割损」和「不割损」的原则:他说:「各人在甚么身份蒙召,就该安于这身份。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为此而烦恼:可是一有获得自由的机会,就尽量使用吧!」(格前七20~21)。

我们知道,保禄这句话引起许多非议。很多释经者都结论说,基督信仰是不关心社会进步的。为消解这样的谴责,自十六世纪以来基督教徒与天主徒都再解释保禄的话说:「奴隶制度与基督信仰并非完全冲突的,保禄不是要基督徒奴隶放弃获得自由的机会,这是误解保禄的。相反,保禄是劝告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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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们不要错过任何使他们自由的机会」。虽然他们的动机是崇高的,可是他们却未会探究保禄所要解决的,在格林多人团体中的问题。诚然,保禄也不是说,奴隶制度可以养成谦逊等德行。

在新约中,奴隶与不拥有任何财物的穷人绝不相等,贫穷是耶稣所选择的,是指向救恩的完满。保禄宗徒并不禁止基督徒奴隶争取自由,而是提出一项劝告,这劝告指出基督法律与犹太法律的分别,基督徒能够在社会中保持一小来的身份,来实行基督的信仰。

保禄的规律是明显的,基督徒奴隶,在自己的身份和环境内,不单以言语,还用生活来作基督的活见证,如此类推,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处境中,也该如此。唯一的例外是当夫妇一方皈依后,而其他另一方不愿意继续共同生活,但是,如果其他一方愿意继续一起生活,「那未信主的丈夫,会因信主的妻子而得圣洁,不信主的妻子,也要因信主的丈夫而得圣洁」(格前七14)。

外表上,一个基督徒好像仍然生活如已往一样,没有甚么改变,然而,他内里是彻底转化了的,他的行为是全新的,因此他的一切都跟着转变,这是保禄宗徒同一章内所要表明的,在世界上,基督徒与其他人一样生活,但是却有一种新的精神贯穿他的所作所为,这不单是他与天主的关系,或是祈祷生活的事,连在所谓的俗务上,他也彻底地转化了。如同其他人一样,基督徒会哭,会笑,也会买卖,也享用这个世界,然而,他却是非常不同,保禄描写说:他哭,却不像哭泣,欢乐、像不在欢乐中,买卖、却不拥有,享用世界、也像不享用。在一切的事上,他的认真和诚恳,并不比任何人逊色,他的动力不是来自自私的爱,而是被无私的爱情所驱使,那就是他在皈依时所接受的,来自天主和耶稣基督的爱情,衪深爱着我们。

不是偶然地在守贞问题上,保禄提出这个「原则」或者是偶然地引用于基督徒婚姻生活,而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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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上,没有任何一处,比这里更明显,讲出了基督徒是如何的被圣神带引,活在此世而不属此世,存于世界而又转化世界。就像基督将他的生命藉圣洗,敷油等圣事方式传给我们,他也祝圣婚姻的双方,使肉体的结合成为圣事,或为圣神的居所「以至婚姻的爱成为基督爱教会的标记(弗五玷。保禄把婚姻爱情描写为超性,神圣的爱,并用格林多前书十三章的agapē「「爱」来称呼它,并不是玩弄文字,同样,教会训示结婚的双方时,引用保禄的话:「丈夫爱妻子,该如同基督爱教会一样」也不是妄用的,最好的证明就是基督徒夫妇的生活事实,以下就是两个例子:第一个来自一位名Count Helmuth Von Moltk的基督教徒,他会与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朋友讨论了基督信仰的伦理与实际的规诫。在三十八岁时,他于柏林为希特拉所杀害,被害前,他会写了三封信给太太,在其中他表达了那得自圣经的崇高心灵,他对妻子说:「现在我要讲及你了,以往我是从未提及的,你在我的生命中,不能与任何人相比,你是天主所使用的工具,为使我之能成为我,你就是我自己;为我来说,你就是格林多前书的第十三章,没有了那章,人不能成为人。没有你,我接受的只有来自母亲的爱,没有你,我就不能了解爱……你使我成为完整的我,你补充了我所缺的。我们一起完成了造物者的计划。故此,我肯定的说,在此世上,你我决不会有一刻的分离,就让我们再次以领受同一的圣餐来表达这事实吧!为我,这是最后的圣餐了……我希望日后我们的子女会明白这封信。」

第二个例子来自一本二次大战后的文集,它包括了许多信徒作证的事例,而其中就有这个破碎了的家的见证:「那使我家庭破碎的悲剧发生了,我感到失落、如同咱入了无底的深渊,我十分忧伤,恐惧,傍惶和孤独,我决定以自己的力量和他争执到底,我报复他,故意奚落他,可惜,全都失败了,最后,我只有逃避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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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与种种问题战斗时,在我心中的基督徒再活起来,我尽全力向上主祷告;以往,我会经请求上主使我爱他超过任何事物,可是,我总是更爱四周的事物。

最后,经过了数月的祈祷、反省,和各种诱惑的战斗,圣神给我指出了生活的路,也给我力量,使我继续支持了好几年。虽然他有错,可是,在天主面前,他仍然是我的丈夫,我仍然要爱他,虽然不望再有新婚时的浓情爱意,却是出自爱德的,是圣事的结果,是圣事仍然把我们结合在一起。我要与我的丈夫生活在一起,而且还得天天看见他的情妇,不过,我要若无其事的去生活,我仍把家布置处非常舒适,也尽量温柔体贴。虽然他留在家中的时候非常少。

我终于明白,「那牺牲生命的,必得着生命」的意思,我保持外面的平安,抑制了那「敌人」,同样,随从圣神的指引,也渐渐得到了内心的平安。

在整个事实中,「我」渐渐地脱去自己,也渐渐走近了天主。我不再在自私中受苦,而是更自由地去爱天主,去爱在我生命途中遇到的任何人,我充满了喜乐,以致我的朋友说我变得更详和,连外貌都转变了。

从此,我发现丈夫虽然是失落了,然而他还是敬重和钦佩我的,可惜,在天主的计划中,我们的关系还是不能恢复。从这事件的经验中,我学会了使人在我身上,体味到天主的慈爱,因为他事实上赐给我无比的恩宠」。

以上的两个例子,充分的证明,基督徒的全德不在于离开世界,而在要在世界内把它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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