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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97号 |
《公教要理》对梵二大公精神的反应 |
略设「至一、至圣、至廿,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标志
潘家骏
壹、前 言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公教要理》出版,此《教理》的出版相距梵谛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召开刚好是一个世代—一三十年。而在一九五九年正月廿五日那一个宣告全球性合一的大公会议的日子,不为历史变迁所淹灭,是一个具有象征性宣告的日子。
此日,教宗若望廿三世被「天上的记号」所暗示,被「上天的力量」所推动(按他自己的话),突然并率直地宣 召开大公会议,这宣报就如「春天的花,忽然而生」(同上)。为全世界而言,这宣告犹如闪光,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一日,这道闪光纳入了人的历史轨辙中,梵二大公会议开幕。这会议犹如火战车,饰著光辉,载著教会走向未来。诚如若望廿三世在大会开幕时,一段引燃人心烈焰的话所期许的:「这会议所透射出的光芒,对教会而言,将是永不乾涸的精神泉源,当教会自它汲取了新的力量之后,它将毫无所畏地瞻望未来,而我们也必须喜悦地,怀著无畏之清,置身于时代所要求于我们的工作中,同时也走在教会二十世纪以来所走的道路上。」
言犹在耳,三十年后的今天,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宗座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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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信仰宝库》(Constitution Apostolique:Fidel depostitum)中,对梵二作了以下的回顾:「梵二愿意和殷望阐明教会那由宗徒所传下来的牧人的使命,并且藉其福音真理的光辉,带领所有的人寻觅及领受那远超一切的基督之爱。」两位教宗在历史的洪流中相隔三十载,但都同时洞悉了大公会议所透露的光华,使前者的先知性预言和后者的反省回顾相互辉映。
今日教会对梵二的回响响彻在三十年来革新的长廊中,而落实在《教理》中,所以这《教理》是「由梵二所开始的教会更新的一部分」。也是梵二之后,教会在不断地革新当中,所反省和思考的初果。
本文是从显示教会的基本轮廓和使命的四个标志:「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的」来看《教理》对梵二大公精神的回应。这也是从梵二所开垦出的许多道路和许多门扉中,找出一条初阶和一扇入门来认识公教大公思想的基本态度和原则。
贰、《公教要理》申,四个教会标志的中心思想:(《教理》811,866一870)
《教理》首先援引了《教会宪章》(以下简称《教会》)第八号中所说的:「这就是基督的唯一教会,是我们在信经内所承认的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之后,指出这四个标志的关系性是密迩无间,不可离析的。这些标志并非渊源于教会自身,而是基督透过圣神赐予了他的教会并赋予使命,所以教会不只是静态地固守这承自基督的特质,而也步出新娘的闺阁,实现基督所赐予的特质。这些特质扼要地指出如下:
教会是唯一的,因为它有同一个主;宣认同一的信仰;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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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洗礼;由同一的圣神赋予生命;并为了同一的希望,且透过此一希望,所有的闹裂将被克服。
教会是至圣的,因为至圣的天主是教会的缔造者;教会的净配基督为了圣化教会,而以其圣身与教会结合,将自己交付给了教会,圣神赋予教会生命,因此尽管它是由罪人所组成的,但仍是贞净无玷的。在圣人们身上显示出了教会圣德的光芒,而在玛利亚身上,我们全然看到了教会至圣的化身。
教会是至公的,由于它向世人宣告圆满的信仰,在它内保持并支配圆满的救恩方法,且被派遣到一切人,向芸芸众生宣讲,它在本质上,即带有传教的特性。
教会是从宗徒传下来的,因为它是建立在羔羊的十二位宗徒的坚实基础上,牢不可破地稳立于真理之中。基督便是藉著伯铎和其他宗徒治理教会,并且他也临在于宗徒们的继承人,即教宗和主教们身上。
教会在其深邃及终极的层面上,是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在它内已经存在并在末世将要完成的天国,在现世以象征,而在来世要完全实现在那些与基督结合,被他赎回的人身上。《教理》一方面指出了公教的圆满性,但也承认在此一组织之外「仍有许多圣化及真理的要素存在(教会8)。」真理和圣化之神向组织外的人们开启了得救之道。
叁、对梵二大公精神的回应:态度及原则
大公精神应建立在信仰向度的基础上;而也只有以信仰之钥才能了解教会四个标志的特质。此四个标志就是教会的神圣源头,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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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溯本源时,我们将可以明白天主对基督徒,甚而整个人飨含续一的心意。此一天主的心意透过教会在历史中的表达,虽然叠有分元裂,但教会仍然「鉴于它的神圣性,与屹立不移的稳定性,使成为一种伟大的、永恒的可信动机,也就是自己属神使命之不可不关引证据(DS3013)。」
一、教书是唯一的(《教理》818一822)
《教理》从教会这条滋养基督徒生命的长河中,以溯其根源。国勘其过程,汇纳百川三个步骤来看教会的唯一性。」
(一)溯其根源——教会合一的神圣奥迹
(教理》以圣三奥迹指出教会合一的真谛,「此一奥迹的最高名模范与根源,就是父、子在圣神内,一个天主在三位内的合一(大公2)。」从这一根源,我们也清楚地看出天主对基督徒合一的终极目标,而这合一是指在教会内的共融,因此从教会的本质来看教会的唯一性。《教理》以教父克莱孟(Clement d’Alexandrie)。的美妙言辞作为注脚:「多么可奇的奥秘!只有一位宇宙的大父,独一的宇宙之圣言,以及唯一的圣神,三者处处无间,又有唯一成为母亲的贡女,我喜称这母亲为教会。」
在圣三共融的纯一中,我们也可以窥见到天主工程中的繁复,所以在教会中我们也能看见此一繁复与纯一并存的奥迹。对此,《教理》的表达是:「从起初,这唯一的教会就以一种繁复的多样性呈现出来,这种多样性是源于天主所赋予的各样恩惠和领受恩惠的各色人等,在天主子民的合一中,汇聚了各种不同的民放和文化,因而在教会这一基督的奥体中,存在著
各种不同的恩惠、职务、身分以及生活型态。此一丰富的多样性并不与教会的合一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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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法正与《教会宪章)所宣示的相契:「在教会的共相交融中,也有个别酽会合法存在,拥有其特殊传统(教会13)。」《教理》是就教会的空间向度而言,事实上,若就时间的向度来看,教会不仅属今日,也属过去和未来,它经过不同的文化、世纪,不断地吸收每一时时代的特性,而完成它神圣的统一性,这统一是以基督所赐予的合一为基础。
在《大公主义法令》第二号中,对于基督所赐予的合一有充分的描述。在这描述中,特别强调了:1.合一的圣事—一圣体圣事。2.合一的根源一圣神。已合一的职务一从宗徒和伯铎而来的职务。《教理》也以下列几点作为旅途教会中,合一的可见联系,与《大公》前后呼应:1.圣神的果实——爱德。2.宣信受自宗徒的唯一信仰。3.神圣敬礼的共同庆祝,特别是圣事方面。4.藉圣秩圣事的宗徒继承,成就天主大家庭内兄弟般的和谐。值得注意的是,「爱德」在《教理》中被提到了明显的位置。这些合一的元素都是天主所用的接合剂,是在修砌教会工程中黏结基石的水泥和石灰。
(二)勘其过程—一合一的裂痕
对于造成分裂的责任归属问题,《教理)以《大公主义法令》第三号表达了教会自梵二以来的一贯洞察:「双方都不能辞其咎。」因为这些使基督奥体合一发生裂痕的创伤,若没有人的罪,就不会发生。在面对分离弟兄们的时候,《要理》也待守了梵二的态度:「这些生活于基督信仰的人,不得责以分离之罪,公教会仍以兄弟般的敬爱看待他们,在圣洗内因信仰而成义的人……理应被公教徒看作主内的弟兄(大公3)。」并且承认有许多圣化及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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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存在于有形可见的公教会范围之外,如「书写成文的天主圣言,圣笼的生命,信望爱三德,连同圣神内在的恩惠与有形可见的要素(大公3)。」在公教会之外的教会或(教会)团体也向圣神开启门户。因此基督的神也藉这些教会或(教会)团体,作为得救之门,而这些方法的德能是由基督那托付于公教会的圆满恩宠及真理之中流溢出来的,所有的这些信仰遗产均源自基督,并通往基督。
(三)纳汇百川—一朝向合一
合一是天主圣三的属性,这内在而永恒的结合是「基督在最初赐给教会的,我们深信在公教内永存不失,并希望不断地增长,直到世界未日(大公4)。」教会为了保持并完成此一合一的恩赐,应当不断地祈祷和奋斗。所以当耶稣面临受难的胜利,他仍然魂念心系门徒们的合一,而不断地向天父祈求:「愿众人都合而为一,父啊!愿他们在我们内合而为一,就如你在我内,我在你内,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若十七21)。」因此,基督徒对合一的渴望,实在是基督的一项恩赐,也是圣神对我们的召唤。为了答覆翕合此一召唤,《教理》综合《大公主义法令》提出了下列几点:
l.更新:教会在强化对使命忠诚的过程中,继续不断地更新,更新是迈向合一的动力。
2.内心的皈依:「为了遵照福音,度更纯洁的生活(大公7)」,因为是教会成员对基督恩赐的不忠而导致分裂。
3.联合祈祷:因为「此种内心的皈依,生活的圣善,再配合上为基督徒合一的公私祈祷,应该视为整个大公主义的灵魂,这又可 称为精神的大公主义(大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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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彼此友爱地互相认识(大公9)。
5.对信友的大公精神培育,以及对司铎施予专门的大公训练(大公10)。
6.神学家之间的交谈,以及不同教会和(教会)团体彼此间的相遇(大公4,9,11)
7.在为人群服务的各项领域中,基督徒彼此携手合作(大公12)
以上各途径是全教会性的,因为合一是整个教会上下的关怀。然而也必须自觉及意识到要使所有基督徒融合在基督的唯一教会内,远超人的力量和方式。在超性的事上,人益发觉得自己的能力绕短汲深,所以唯有寄望于「基督为教会的祈祷,圣父对我们的慈爱,以及圣神的德能(大公24)」。在圣三中与最高的奥秘合一,我们才能够真正地走出自己的巴贝尔塔,与人合一,是圣三的爱使合一成为可能。
二、教会是至圣的(《教理》823—829)
《教理》指出教会之所以为圣,是因著教会的主及元首基督之故:「由于与圣父及圣神同被称为『唯一圣者』的天主子基督,爱慕教会如同净配,为它而交出自己,为能圣化它,又为了天主的光荣,使它与自己结合而成为自己的身体(教会39)。」所以教会藉著基督,并在基督内而得以圣化,且藉天主的恩宠,教会的神圣性将发显在其成员的生命中,因为「每位教友,无论何等身分与环境,都被天主召唤,遵循个别的途径,走向成全的圣德,勉力效法天父的成全(教会11)。」
教会是神圣的,但在它的怀抱中却有罪人,人的罪使圣洁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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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督为补赎人的罪而来,因此教会虽是圣的,但同时也需要洁炼,不断地实行补赎,追求革新(教会8)。相对而言,基督是罪人们的渴望,如大旱之望云霓,亟需基督的生命倾注其中,所以教会听了罪人们的呼求,它聚集被基督的救恩所攫获的罪人们,走在成圣的道路上。而它就像母亲一般,忍受它孩子们的过失,并为这些过失效补赎。它以基督的血和圣神的恩赐来治愈它孩子的罪伤,只有在心中孕育基督和圣神的教会成员,才能怀握爱的动力。爱德能「统驭各种成圣的方法,赋予生气,并导向目的(教会42)。」《教理》以小德兰的仁爱小路为引信友点燃这恒升的爱之火焰:「如果圣教会原是以不同的肢体组成的,它定不能缺少其最重要者,它必定有个心,而这心是燃烧著爱之火的。我看出来,这爱才是使教会其他部分活跃起来的动力。如果它停止了作用,则宗徒也将忘记了传播福音,殉道者亦不洒其鲜血……我了解爱可谓包括了一切圣召,爱就是一切,它掌握一切时空,即是永恒。」
《教理》及《大公主义法令》中所揭药的革新、内心皈依等;其动力就是诸德。尤其是爱德,它乃是信仰张力的结果,它使信仰越出自我的雷池,设法进入他人,也进入天主的无上秘诀。从教会历代诸圣的生命中,我们可以肯定上面的观点,因为他们一直都是在教会最困难的时刻,以他们对成圣召叫的忠诚,而作为教会革新的泉源和肇端。事实上,我们不难发现,以爱德为圣律的革新运动,正是今日教会的一项特征。教会的成员不应停留在某一种德性的自满阶段,而要不断地前进。他们被邀请去爱并且一步步达到爱的满全,这行动也能唤醒灵魂走向皈依,而进入至圣的福地。
三、教会是至公的(《教理》83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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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是至公的,《教理》开宗明义地指出它的双重意义:
(一)它是大公的,因为基督临在它内。按安提约基的依纳爵(Ignatius de Antioch):「那里有耶稣基督,那里就有至公的教会。」在教会内存在著以基督为首的圆满奥体,而这意谓著教会接受了那来自基督的圆满救恩方法,这方法是基督所愿的,即健全和完整的信仰宣认、完整的圣事生活,以及在宗徒传承内的圣职职务。在此一意义之下,教会在五旬节那日,就是「大公」的了(传教4),并且延续到耶稣再度来临。
(二)它是大公的,因为耶稣派遣它向普世万民传扬福音。关于此,(教理》以《教会宪章》作为大公义蕴之所在,而更显出其内蕴:「所有的人都被邀请参加天主的新民族,因此这个统一的、唯一的民族,为满全天主圣意的计划,应向全世界万世万代去传布,因为天主从原始即创造人性为一整体……这种大公特点,是天主子民的美质,是主的恩赐,公教会因此得以有效地不断努力,使全人类及其全部优点都综合在基督元首之下,集合于神的圣神之内(教会13)。」
因此之故,大公教会不应该被误解为许多个别教会的总合或联邦,它的大公性是因为有基督的临在和秘所赋予的圣召和使命,并藉著在不同文化。社会和人文背景中,以及在世界各地不同观点和形式的表达中获得。存在於各地方教会的本位化教会纪律、礼仪崇拜、神学和灵修遗产展现了丰富的多样性。这些个别教会藉彼此之间的合一相契,并系於那地狱之门永不能胜过的罗马教会,而呈现出完整的大公特质。
至论教会谁属的问题,《教理》秉持了梵二的大公精神,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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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宪章》点出了属于或相关于教会的广义性:「天主子民的大公合一,所有的人都被号召到里面,公教信友,其他信仰基督的人,以及天主圣宠所欲拯救的人类全体,在不同的方式下,都隶属或奔向此一教会(教会13)。」这叙述中涵括了三种不同的信者及其所属的方式:
第一种是天主教徒,这类信者是完整地参加了教会的社团,他们r领有基督的圣神,又接受其教会全部组织及教会内所设的一切得救的方法,同时在教会的有形组织内,以信仰、圣事与教会行政有共融的联系,并与籍著教宗及主教们治理教会的基督联合在一起(教会14)。」
第二种是非公教的基督信徒,他们是「已经受洗,而享有基督徒的美名,但不承认全部的信仰,或不保持在伯铎继承人领导之下的共融统一的人们,教会自知有多种理由仍与他们相连(教会15)。」这相连的意义,正确地说,就是教会与他们「保持著某种不完整的共融(大公13)」,而特别是在与东正教的圆满共融是藉著感恩祭的共同庆祝而指日可待。
第三种是指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他们是「由各种方式走向天主的子民(教会16)」。而教会与非基督宗教的联系基础就在于人类共通的本源和归宿,即都来自天主,并归向天主。是天主给予所有的人生命和气息,他并且要所有的人都得救赎。因此对于那些存在著真善美的宗教,教会待之「如同为接受福音的准备,是天主为光照众人得到生命而赐予的(教会16)。」
如此,《教理》一方面从外扩的角度,把所有蒙受天主宠锡的人都环在教会氛围的影响中,与教会有关。而另一方面,《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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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从内涵的角度,强调教会本身是人类重新发现合一及救恩的所在。它是圣奥斯定(St.Augustine)所形容的 「复归之所」,它也是圣安博(St.Ambrose)所描绘的那艘涨满了十字架之帆,在圣神的气息吹拂下,昂扬地航行在此尘世的船舶,也有教父把它比喻成唯一从洪水中得救的诺厄方舟。
站在以上的基础,《教理》在论及「教会之外无救恩」的原则时,一方面谨遵圣经和传统,强调所有的救恩均透过基督的奥体—一教会,由元首基督而来,换言之,这一旅途中的教会为得救是必须的。另一方面,也不忽略那些在有形可见教会之外人们的客观限制,而以《教会宪章》第十六号表达出教会的重新体认:「事实上,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则并非是针对那些非因自己的疏忽而不认识基督及其教会的人。这认识正体现了梵二以来,在教会中逐渐酝酿成熟的更新的大公主义,而也打破了教会与其他宗教对话的僵局。所以当教会为了带给人类天主的救恩和真理,而执行它那来自基督的不可推卸的传教使命时,它也能以「尊敬的对谈」,敞开心扉,认识到「在各民族中所发现的任何真理与恩宠,就如同是天主隐秘地临在」(传教9)。四、教会是从宗徒传下来的(《教理》857—865)
《教理》从三层意义来阐明以宗徒为基石的教会:
(一)它被建立于宗徒们的基础上,这些宗徒是由基督亲自拣选及派遣,为福音作见证。
(二)它赖在它内的圣神的帮助,保存及通传那由宗徒所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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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等,美好的寄托,以及所蕴到的健全道理。
(三)靠著在宗徒牧职内的继任者,教会不断地接受宗徒们的教导、圣化及领导等,直到基督的再来。
由以上三点,可以知道宗徒们是超越时空,超越历史境遇的岩石,他们的职权借其继承者而延伸至今世的终结,天主藉著宗徒及其继承人护守及带领他的羊群。
「宗徒」并不只是一个名称而已,他们被基督邀请离开自己的小船,跟随他去寻找另一海洋。在宗徒们身上,耶稣继续他特殊的使命:「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派遣你们(若廿21)。」然而就如同「子不能由自己作什么(若五19,30)」,同样地,那些耶稣所派遣的人离了他,也什么都不能做。然而耶稣把宗徒们联合到他那受自圣父的使命中,接受了那派遣他的圣父的一切,同样地,基督的宗徒们也自耶稣领受了传教的委任和完成使命的能力,如此指出了宗徒职务的超越性。
《教理》进一步援引《教会宪章》第廿号:「为了要使他们所领受的使命,在他们死后仍得继续,便把职务交给了他们的直接助手,好像留下遗嘱,使之完成并巩固他们开创的事业,并叮嘱其继承人照顾整个羊群。因为圣神安置了这些人去牧养天主的教会,所以宗徒们便安置了这样的人,并吩咐他们在自己死后要使自己的职务再由其他可靠的人去接受。」这指明了宗徒职务的永续性及权威性,透过宗徒及伯铎的继承者,时间和空间在教会内都被超越了。
教会与其根源存在著生命与信仰的共融,因此教会亦如宗徒舍弃自己的小船,投向世界,它也走出自己;被派遣向所有时空中的人说话。这传教的使命是源自基督,因此传教的行动也必须与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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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命合一,方能结出硕果。传教事业是极具多样型态的,但总不离开爱德,爱德是一切传教事业的灵魂。
肆、结 语
《教理》对教会的基本概念是涵泳在圣经、传统、教会训导及教会圣人们的遗训中,特别是梵二大公文献。梵二大公会议虽已进入了历史,但它指出了教会在时代里的方向及该做的应时之举,它成为教会意识的象征与工具,使教会在往后的日子不断地「温故」而「知新」,也使教会在前进的步伐中穿上崭新合脚的靴履,而更稳健、更符合时代需要地前进。
一代过去了,但从上代开始的合一运动方兴未艾,在合一运动的思潮中,我们看到了《公教要理》虽然在原则上强调诸教会,甚至全人类的同一轴心,归于「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同一栏槛,同一牧者,但是在态度上却是以爱德行事,爱德驱使我们尊重一切自由和良心。而这也映照出自梵二以来的大公精神,即在合一的过程中,爱德被奉为圭臬,强调彼此的尊重和友爱。但不论是教会的自我革新或在与分离弟兄的合作中,爱德常是要求致命般的牺牲与痛苦的。教会谋求合一,但合一必须经过爱的十字架才能得到。只有十字架的真理和本质吐露光华,合一才有希望。或许我们现在可以肯定若望廿三所得自天上的暗号就是合一的记号,而催动他的上天力量就是圣神所燃起的炎炎爱火。
西文参考书目:
(1)“Catechisme de I’Eglise Catholique”,Paris:Mame/Plon,Nov.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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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astntngs,Adian,“A ConciseGuide to Documente of the Second Vatican Council”,London:Darton,Longman & Todd,1968.
中文多考书目:
(1)中国主教团秘书处编译,《梵谛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献》,台北: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1987。
(2)Jean Guitton著,钱志纯译,《保禄六世对话录》,台北:辅仁出版社,1973。
(3)张春申,《基督的教会》,台北。光启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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